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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2010-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次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31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00元/股,发行数量为1,700万股,其中,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数量为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数量为1,3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3、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0年10月12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2010年10月11日公布的《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 号)的要求,主承销商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48个股票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331,89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14,430万股。

    二、本次发行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总股数34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2.35620236%,申购倍数为42.44倍,最终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340万股。股票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数量如下:

    序号配售对象名称有效申购数量(万股)获配数量

    (万股)

    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3408.0146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3408.0110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3408.0110

    4方正金泉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5年5月21日)1503.5343
    5光大阳光基中宝(阳光2号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9年7月22日)3408.0110
    6光大阳光混合优选(阳光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29年12月6日)3408.0110
    7光大阳光集结号混合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20年1月28日)1002.3562
    8光大阳光集结号收益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408.0110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3408.0110
    10华安理财1号稳定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5年6月22日)3408.0110
    11浙商汇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7年4月30日)2004.7124
    12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3408.0110
    1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3408.0110
    1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3408.0110
    15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3408.0110
    16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3408.0110
    17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基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4年12月11日)3408.0110
    1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3408.0110
    19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3408.0110
    20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3408.0110
    21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3408.0110
    22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3408.0110
    23湖南华菱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3408.0110
    24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二组合3408.0110
    25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3408.0110
    26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五组合3408.0110
    27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408.0110
    28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3408.0110

    29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408.0110
    30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002.3562
    31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九组合3408.0110
    32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3408.0110
    33全国社保基金七零九组合2405.6548
    34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002.3562
    35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408.0110
    36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408.0110
    37泰信优势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403.2986
    38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408.0110
    39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3408.0110
    40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组合3408.0110
    41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408.0110
    42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408.0110
    43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408.0110
    44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408.0110
    45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04.7124
    46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002.3562
    47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1804.2411
    48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3408.0110
     合计14,430340.0000

    注:1、上表中的“获配数量”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中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三、持股锁定期限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应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四、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资金(含获得配售部分)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照《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104-2107室

    邮 编:200120

    联系电话:021-68826010、68826015、68826099

    联 系 人:冯建凯、徐纯玉、解 明、施 丹

    发行人: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