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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炉系统节能项目
本项目于2007年4月23日经黄石市发改委登记备案,项目登记备案编码为“2007020433110012”。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7年4月20日获得湖北省环境保护局的批准,批准文件为《省环保局关于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转炉系统节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函[2007]153号)。本项目在大冶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原厂址实施,原厂址土地使用证号为“黄石国用(2006)第0001号”。
本项目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大冶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转炉系统改造和改造余热利用系统等。本项目按照当时国家最新环保政策和节能减排原则设计,被列入国家发改委2007年度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实施后,可有效增加转炉产量,转炉年余热平均发电量达到48180K·KWh,年节省标煤19465tce,能耗大幅降低,明显改善环境状况。
本项目于2007年12月底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1984亿元,内部收益率为10.35%,投资利润率10.79%。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0.3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该项目0.2亿元。
(二)偿还银行贷款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0.7亿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其中,0.5亿元拟偿还中国银行贷款,0.2亿元拟偿还黄石滨江农村合作银行贷款,具体情况如下(见表5):
表5:偿还银行贷款情况
贷款银行 | 贷款合同号 | 贷款金额 | 拟偿还金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 2009年黄中银贷字第041号 | 0.5亿元 | 0.5亿元 |
黄石滨江农村合作银行 | 06201012330001号 | 0.2亿元 | 0.2亿元 |
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公司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并增强公司负债的稳定性。上述偿还银行贷款安排已经相关债权银行书面同意。
(三)补充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1.4亿元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并对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管。具体包括:
发行人将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发行人将建立募集资金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确保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各投资项目,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发行人的年度投资计划中进行管理;募集资金各使用项目单位(部门)将定期向发行人报送项目工程进度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财务部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台账管理和相关会计记录,并对各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
发行人对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管。发行人将严格进行工程招投标工作,通过落实业主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等制度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围绕募集资金项目工程立项、设计、计量、变更、现场管理等重要环节制定严格的程序和办法,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形成相对完善的资金使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工程款支付,形成工程管理、生产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等部门“相互制约、互相牵制”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担保情况
三环集团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环集团公司是1997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由湖北省国资委直接管理,集科、工、贸于一体的大型国有企业,注册资金为20,581万元。
作为全国500家重点企业之一,三环集团公司是湖北省最大的汽车专业制造企业,国家首批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企业。该公司主要产业涉及机械、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电子等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现已成功地由传统的机械制造业向高科技产业延伸,形成了机械、汽车、卡等高科技多位一体的格局,是国家机电产品出口基地。
三环集团公司现有三环股份(上市公司)等25家子公司,其中生产企业16家,贸易企业9家。
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三环集团公司资产总额107.69亿元,负债总额73.70亿元,所有者权益34.0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80亿元。2009年,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21亿元,净利润1.6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71亿元。
(二)担保人财务情况
表6:担保人2009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09年度/末 |
资产总额 | 1,076,934.03 |
负债总额 | 736,966.66 |
所有者权益 | 339,967.38 |
其中: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 187,954.29 |
主营业务收入 | 1,022,140.08 |
净利润 | 16,053.25 |
其中: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 7,075.93 |
(三)担保函主要内容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在该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内,如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金及利息,担保人保证将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企业债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二、本期债券偿债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一)本期债券债务负担分析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7亿元,债券期限为8年,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运营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自身特点,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提前制定相应的偿债计划。
(二)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成立工作小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三)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为确保本期债券按期付息、到期兑付,发行人将设立偿债专户,在每年利息支付前确保付息资金入账,在本期债券到期前确保本金兑付资金入账。
三、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较强的盈利能力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了根本保障
2007-200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7.69亿元、188.24亿元和236.08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0.75亿元、1.37亿元和0.99亿元,年平均净利润为1.04亿元。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将随之增加,现金流也保持增长,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根本保障。
(二)良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了基础保障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4.9亿元拟用于铜冶炼节能减排改造、铜绿山铜铁矿深部开采和转炉系统节能项目。上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入,增强发行人偿债能力,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基础保障。
(三)发行人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了制度保障
发行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制,逐步形成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制度。发行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为本期债券偿还提供了制度保障。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努力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四)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的流动性支持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了补充支持
根据中信银行武汉分行与发行人签订的《流动性贷款支持协议》,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当发行人的偿债资金被全部提取而还款来源不足时,发行人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提出贷款申请,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中信银行武汉分行将给予发行人不超过8亿元的流动性支持(具体金额依据每一期偿债资金缺口为准),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了补充支持。
(五)发行人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了有力的外部保障
发行人多年来与各家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银行界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获得了充足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共获得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14家银行授信92.21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43.36亿元,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提供了有力的外部保障。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一、风险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及发行人在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一)与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使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债券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发生变化,发行人如果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对本期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造成一定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并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上市后一定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政策变动风险
国家对有色金属行业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构成发行人持续经营的外部法律环境。这些法律法规对发行人的业务资格、产品定价、出口配额、出口退税、特定税项、资本投资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发行人所从事的有色金属行业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税收政策、外贸出口政策等的影响较大,政策变动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有色金属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与世界经济及我国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其发展速度和盈利水平受宏观经济波动和供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较大;有色金属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机械制造、电力、通讯、建筑和家电等领域。宏观经济及上述行业的发展水平、发展规模和增长速度等因素会影响有色金属行业周期的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发行人的整体经营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三)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风险
1、管理风险
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运行模式,但随着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不断扩张,业务分布范围、员工人数及组织结构日益扩大,发行人经营决策、组织管理、风险控制的难度增加,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管理风险。
2、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阴极铜,以及黄金、白银、硫酸、铁精矿等综合利用产品。我国金、银、铜等有色金属产品的价格已与国际接轨,而硫酸的特性导致其难以储存,价格受市场需求影响很大。产品价格变动将对发行人盈利水平产生重要影响。
3、重要原材料供应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原材料是铜精矿,占产品成本的比例较高,铜精矿主要来源于自有矿场、其他供应商及矿场。除部分自给外,发行人主要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进行生产,若国内、国际市场原材料供应不足或价格大幅上涨,发行人无法及时提高产品售价时,可能对其经营业绩带来相应不利影响。
4、因安全隐患和自然灾害引致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有色金属矿采选冶一体的企业,工艺流程复杂,设备众多,在某些生产环节包括采矿、冶炼时存在安全生产的威胁;同时,重大自然灾害也会引发安全事故风险,如矿山垮塌、人员伤亡、设备瘫痪等,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与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铜冶炼节能减排改造、铜绿山铜铁矿深部开采和转炉系统节能项目,上述项目建设内容多,资金投入大,期限长,未来盈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发生市场变化,项目建设以及项目运营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以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设计已充分考虑了对债券存续期间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补偿。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合法的证券交易流通市场交易流通,如交易流通申请获得批准,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强将在一定程度上为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偿付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基础为发行人自身的经营效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按时、足额偿还本期债券本息;同时,发行人较大的资产规模、良好的资信水平和强大的融资能力也能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提供有力的外部保障;此外,三环集团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中信银行武汉分行提供的流动性支持,进一步增加了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可靠性。
未来,发行人还将进一步加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确保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运作,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成本支出,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偿债计划的落实提供切实保障。
3、流动性风险对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积极推进本期债券的交易流通申请工作,争取尽快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1、政策变动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继续保持对国家相关政策的关注,积极研究与自身经营有关的行业信息和政策动态,并根据相关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方针,以降低政策变动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2、经济周期的风险对策
随着宏观经济的逐步复苏,有色金属行业周期正向着有利的方向发展。发行人将密切关注经济周期变化,加强对有色金属行业的研究,积极把握《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带来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开拓产品应用领域,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并积极开发与现有产品相关联的高新技术产品,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抵御经济周期风险的能力。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对策
1、管理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资源开发、规模提升、结构调整、资本营运、人才强企”的五大战略为依托,加强对下属企业资金使用和调配的控制;加大内部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司组织构架、流程管理、决策机制、内控机制、人才任用、选拔和激励机制等;深化产权改革、加强资本运营,加快对下属企业的市场化改革,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管理风险。
2、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立足于成本管理,利用规模优势和技术优势,提高有色金属冶炼的综合回收率,降低不良损失率,努力控制并降低生产成本;继续加强对有色金属市场的跟踪研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产品的盈利能力;完善营销模式,减少销售中间环节,降低销售成本。
同时,由于我国有色金属价格已与国外重要的期货市场接轨,并且受国外产品价格的影响较大,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期货管理办法》,做好铜套期保值工作,以有效规避铜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
3、重要原材料供应价格波动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通过与主要供应商签订长期合同,保证生产所需原材料的长期供应和价格稳定,防止因短期原材料供应紧张和价格波动而遭受的不必要损失。同时,公司将积极开拓海外资源,增加公司资源储量,提高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
4、因安全隐患和自然灾害引致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一贯重视生产安全,在矿山开采、铜冶炼和铜材加工等生产环节,公司进行了设备改造更新,改善了工作环境,提高了设备的稳定性,保证生产安全。发行人将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减少安全隐患,降低安全事故风险。
(四)与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科学评估和论证,充分考虑了可能影响预期收益的因素。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采取切实措施控制资金支付,避免施工过程中的费用超支、工程延期、施工缺陷等风险,确保项目建设实际投资控制在预算内,保证工程按质竣工和及时投入运营;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使用资金情况的统筹规划和监管,最大限度降低资金使用风险,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发行人主体的长期信用级别为AA级。新世纪主要评级观点如下:
一、主要观点
(一)优势
我国经济保持持续增长以及有色金属行业振兴规划的实施,可为国内铜行业保持稳定成长提供一定支撑。
大冶有色是我国最大的铜冶炼企业之一,铜冶炼能力位居全国前五,规模和技术优势显著。
发行人近年来经营状况较为稳定,2008年进行的重组改制与战略投资者增资有效增强了整体资本实力,改善了财务结构,提高了其对债务的保障能力。
大冶有色有望继续获得多方面的政府支持,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实力雄厚,从而为其保持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环集团公司提供的全额不可撤销连带担保增强了对本期债券偿付的保障。
(二)风险
受宏观经济周期性影响,铜的供求关系与价格具有较大的波动性,从而使公司经营与财务表现面临着较大的不确定性。
发行人拥有的铜矿资源较为有限,铜精矿原料自给率较低,削弱了其应对外部波动的能力。
期货套保业务的操作效果与风险控制,是影响公司信用质量的重要因素。
公司扩大资源保有量、延伸产业链方面的努力,将扩大资本性支出,使其面临一定的债务压力。
二、评级结论
发行人作为湖北省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国有骨干企业,是湖北省整合、发展有色金属产业的龙头企业。通过重组改制、资本运作等措施,公司正在进行业务格局的梳理与管理架构的变革,以适应行业趋势与企业战略的需要。
在国内经济的强劲增长势头下,近几年我国铜冶炼产品市场需求增长迅速,但国内铜冶炼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加,产能过剩情况日渐突出,行业景气度下滑,未来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同时,金融危机的冲击也使国内铜冶炼企业的发展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发行人是我国规模最大的铜冶炼企业之一,在采、选、冶综合配套利用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和规模优势。公司核心业务综合优势较明显,主导产品的市场地位较高,品牌知名度高。同时,公司在提升矿产资源储备、发展下游加工业务的努力,也有助于其经营稳定性的提高。政府支持和战略投资者的引入,也为公司保持稳定经营与实现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目前较低的原料自给率使其对价格波动风险的抵御能力较弱,并且经营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套保业务的执行情况。
受益于行业景气度的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但是主要产品价格的波动,使其整体盈利能力有所波动。尽管金融危机的冲击对公司2008年下半年以来的盈利表现产生较大影响,但其仍保持了较为稳定的营运态势。同时,2008年的重组改制尤其是战略投资者的引入,进一步增强了公司整体的资本实力、改善了财务结构,从而提升了公司整体对债务的保障程度。
三环集团是湖北省属国有骨干企业,整车、汽车零部件、锻压机床设备与汽车贸易等四大业务板块的业务基础较为稳固,近年来营运趋势日益改善。三环集团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担保,能够有效增强本期债券的安全性。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本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及其债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本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及其债券的信用状况。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认为:
一、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具有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
二、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事宜已经获得发行人内部合法授权和批准。发行人已取得主管部门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批准和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公司债券发行的各项实质条件。
四、本次发行债券的担保人具有为本次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主体资格,担保人意思表示真实、《担保函》内容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通知》等的相关规定。
五、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已经获得国家有权部门的批准,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本期债券发行所涉及的中介机构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从事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业务的资格。
七、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所引用的本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结论意见:发行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和条件;发行人取得国家发改委相关核准文件后,可以发行本期债券。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流动性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就本期债券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本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二)2010年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0年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2007-2009年及2010年上半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六)担保人20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七)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担保函;
(八)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流动性贷款支持协议》;
(九)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查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黄石市新下陆
联系人:黄朝旭、冯德林、张光明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新下陆区下陆大道18号
联系电话:0714-5392241
传真:0714-5390143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联系人:胡前超、徐颖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604室
联系电话:027-65799705、010-66290764
传真:010-66220637
此外,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址:http://cjs.ndrc.gov.cn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址:www.chinabond.com.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0年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公司名称 | 角色 | 销售网点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总部 |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10层 | 胡前超 徐 颖 | 027-65799705 010-66290764 |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副主承销商 |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 | 北京市安华里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明苑A座二区4层 | 李臣刚 | 010-58199782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副主承销商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 梁 莉 李 馨 | 010-63081065 010-63081148 |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分销商 | 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收益部 |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层 | 梁学来 | 0755-25832615 |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分销商 |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0层 | 侯宇鹏 | 010-88091750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分销商 | 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收益总部 |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50号 | 贺家余 | 021-64339000 |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分销商 |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 | 深圳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教育科技大厦32层 | 度万中 | 0755-837168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