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
重要提示
1、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01号文核准。发行人的股票代码为300136,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的20%,即333.4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最终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3、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 日(2010年10月25日), 参与申购的投资者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4、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由询价对象代为报价。截止2010年10月20日(T-3)12:00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初步询价,但下列情况除外: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或控股关系的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5、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时,须同时申报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单个配售对象若有多个证券账户,则只可采用合格账户进行报价及申购。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报价部分为有效报价。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将不能参与网下申购。
6、初步询价时,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三档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之和不得超过333.4万股;同时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不低于100万股;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时,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
7、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发行价格的因素后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有效申购数量。
9、初步询价中,配售对象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应为网下申购阶段实际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
10、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时,须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的乘积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违约情况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10月18日(T-5 日)至2010年10月20日(T-3日),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路演推介的具体安排见本公告“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12、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必须为2010年10月20日(T-3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售对象。配售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加网下申购和配售。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银行收付款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0年10月20日(T-3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1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时间为2010年10月18日(T-5日)至2010年10月20日(T-3日)9:30 至15:00,其他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4、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即333.4万股)。如发生以上发行中止的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发行中止的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5、本次发行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将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网下发行的申购时间为2010年10月25日(T日)9:30 至15:00; 网上发行时间为2010 年10月25日(T日)9:30 至11:30 、13:00 至15:00,敬请投资者注意。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年10月15日(T-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sz-sunway.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 日 期 | 发 行 安 排 |
T-6 | 2010年10月15日 星期五 |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
T-5 | 2010年10月18日 星期一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
T-4 | 2010年10月19日 星期二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
T-3 | 2010年10月20日 星期三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时间:15:00 |
T-2 | 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 确定发行价格,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T-1 | 2010年10月22日 星期五 | 刊登《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上路演 |
T | 2010年10月25日 星期一 | 网下发行缴款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缴款申购 |
T+1 | 2010年10月26日 星期二 | 网下配售验资,律师出具见证意见 网上申购资金冻结、验资 |
T+2 |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三 |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摇号抽签,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
T+3 | 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 |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2、上述日期安排为正常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期。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可控因素影响询价对象或其配售对象报价申购的,请询价对象或其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路演推介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10月18日(T-5日)至2010年10月20日(T-3日),在深圳、上海、北京向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 推介时间 | 推介地点 | 地址 |
2010年10月18日 | T-5日(周一) 上午9:30—11:30 | 马哥孛罗好日子酒店二楼 宴会厅A | 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28号 |
2010年10月19日 | T-4日(周二) 上午9:30—11:30 | 上海市金茂君悦大酒店 裙房二楼嘉宾厅1+2区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 |
2010年10月20日 | T-3日(周三) 上午9:30—11:30 | 金融街威斯汀大酒店金融街 威斯汀大酒店聚宝厅二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9号 |
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见本公告“三、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2、初步询价安排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
(1)配售对象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银行收付款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0年10月20日(T-3 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负。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2)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2010年10月18日(T-5日,星期一)至2010年10月20日(T-3日,星期三)每天的9:30至15:00。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由其所属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报价,申报申购价格及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可以最多申报三档申购价格,申购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各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之和不得超过333.4万股,同时每一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不低于100万股,且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
(3)申报申购数量及申购价格时应注意:
① 每一配售对象最多可填写三档申购价格;
② 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的三档申购价格分别是P1、P2、P3,且P1>P2>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P1,则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若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Q3。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协商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三、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浩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万安路长兴高新技术工业园9号楼
电话:0755-81773388转108
联系人:任婷
2、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世平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1楼
电话: 027—85481899
联系人:黄瑾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15日
保荐人 (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