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9版)
● 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 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投资者填写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基金开户申请表;
● 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提出认购申请
●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加盖预留印鉴的基金认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五) 通过招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10 年10 月18 日至2010 年11月19 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当日15:00 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个人投资者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a. 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b.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②本人持有的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c.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d. 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 95555 提交认购申请。
2、网上办理:
1)招商银行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2)客户通过“一网通证券(http://info.cmbchina.com)”或“个人银行专业版”-投资管理-基金(银基通)-开放式基金链接进入,选择“基金账户-基金开户”,或登陆财富账户专业版“投资管理”-“基金”选择“账户管理”,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开户申请书。
3)业务受理时间:24 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7:00 至20:00)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5:00 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4)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或财富账户交易密码进行。
机构投资者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10 年10月18日至2010 年11 月19 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当
日15:00 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周六、周日暂停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a. 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b. 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 基金业务授权书;
④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⑤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c.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__
(六) 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
(1)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 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
办理业务)。
(2) 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a .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b .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② 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③ 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c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 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a.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 注意事项:
a. 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b. 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2、机构投资者
(1)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 至17: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a. 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b. 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 填妥的“机构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⑤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 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a.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b.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 注意事项:
a.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b.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七) 通过交通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
柜面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9:30到营业结束,15:00以后交易作为下一基金工作日交易(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可办理,具体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中银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机构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
柜面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9:30到营业结束,15:00以后交易作为下一基金工作日交易(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可办理,具体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八)通过中信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理财宝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中信银行理财宝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机构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帐支票;
(2)机构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证件、事业法人证件、技术监督局代码、行政机关、军队、武警、下属机构(具有主管单位批文号)、基金会、其它机构证明)复印件、预留印鉴、法人授权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同一投资者只能利用一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作为身份证明依据;
(3)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帐支票;
(2)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信银行的说明为准。
(九)券商代销网点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程序
1.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券商在代销网点公开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2. 受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及认购的时间:2010年10月18日至2010年11月19日9:30至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3. 开立资金账户(已在代销券商同一代销网点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 填妥的《资金存款凭条》并存入相应资金。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4)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须提交的材料:
个人投资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资金账户卡。
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经办人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 填妥的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3)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5)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7)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 资金账户卡。
5.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1)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 资金账户卡。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提出认购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1)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5) 资金账户卡。
6. 注意事项
1) 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 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 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 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事宜,须按照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5) 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四 清算与交割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形成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五 基金的备案
(一) 基金备案的条件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如果《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代销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六 本次基金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法定代表人:贾建平
执行总裁:陈儒
成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高爽秋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成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三) 柜台(场外)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公司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法定代表人:贾建平
执行总裁:陈儒
成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徐琳
2. 柜台(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6)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联系电话:(021)68604866
客服电话:61195566
网址:www.bocichina.com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400-8888-666网址:http://www.gtja.com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021-95553
网址:http://www.htsec.com
9)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李涛
客服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客服电话:4008-888-788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罗春蓉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或直接联系各营业部
网址:www.cicc.com.cn
1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 号中商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61133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http://www.gf.com.cn
1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 、24、25楼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客服电话:95513、400-888-8555
网址:www.lhzq.com
(置换出营业网点在募集期间不参与代销,详询华泰联合证券客服)
1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 号安联大厦34 层、28 层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张勤
客服电话:4008001001,020-96210
网址:www.essences.com.cn
17)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田薇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95565
联系人:黄健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20)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23 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客服电话: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客服电话: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2)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客服电话:0431-85096710
联系人:潘锴
公司网址:www.nesc.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成立日期:2001年3月30日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五)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秦悦民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六)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汪棣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金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