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中国中铁”)发行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01号文核准。
2、本期债券评级为AAA;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0年6月30日)净资产为626.61亿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2007年度、2008年度和2009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2.28亿元、11.15亿元和68.87亿元,三年平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43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3、发行人获准发行不超过1,200,000万元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第一期公司债券已于2010年1月27日发行。第二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600,000万元。
4、本期债券分为10年期和15年期两个品种。其中10年期品种预设发行规模为300,000万元,15年期品种预设发行规模为300,000万元。以上两个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情况,由发行人与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及具体回拨比例,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为600,000万元。
5、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90%-4.70%,15年期品种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05%-4.85%。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10月18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簿记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两个品种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10月19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告本期债券两个品种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簿记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情况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申报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网上累计的成交数量达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网上发行即结束。当网上发行预设数量认购不足时,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7、未参与2010年10月18日(T-1日)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或未提交有效询价的机构投资者不具备参与网下发行的资格。
凡参与2010年10月18日(T-1日)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须于2010年10月19日(T日)9:00-15:00之间通过向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申购确认表》(以下简称“《网下申购确认表》”)的方式参与网下发行。
8、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债券发行规模总额和各品种预设发行规模的比例分别为10%和90%。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额度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9、本期债券网上发行规模预设为本期债券基本发行规模的10%,即60,000万元(60万手),包括10年期品种30,000万元(30万手)和15年期品种30,000万元(30万手)。网上发行各债券品种之间不进行回拨调整。
10、网上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10年期品种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84”,简称为“10中铁G3”;15年期品种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85”,简称为“10中铁G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11、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申购确认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最大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5、本期债券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说明书》,该发行说明书已刊登在2010年10月15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7、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报刊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中国中铁/公司 | 指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银国际 | 指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瑞银证券 | 指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本期债券 | 指 | 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发行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证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 指 | 中银国际、瑞银证券 |
网下询价簿记日 | 指 | 2010年10月18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机构投资者网下询价簿记的日期 |
发行首日、网上认购日 | 指 | 2010年10月19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上认购的日期 |
承销团 | 指 |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签署承销团协议的各方组成的承销团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公众投资者 | 指 | 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机构投资者 | 指 | 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除外)。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600,000万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按不同期限分为两个品种,分别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预设发行规模为300,000万元;1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预设发行规模为300,000万元。由发行人与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为600,000万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公开发行和网下询价簿记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
7.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发行规模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60,000万元)和90%(540,000万元)。
8.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额度获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9.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预设发行规模的100%。网上发行不适用品种间回拨机制。
10.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簿记情况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11.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除外)。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首日,即2010年10月19日(T日)。本期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其中2011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10月19日为10年期品种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下同),2011年至2025年间每年的10月19日为15年期品种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到期日为2020年10月19日,15年期品种到期日为2025年10月19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到期日前6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和/或本金。本期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13.担保人及担保方式: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资信评级情况: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联合评字[2010]019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15.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由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7.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18.上市时间: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上证所申请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19.新质押式回购:经上证所批准,本期债券上市后可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0.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T-2日 (10月15日) | 刊登发行说明书、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
T-1日 (10月18日) | 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
T日 (10月19日) | 网下发行起始日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于当日15:00前向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申购确认表》 |
T+1日 (10月20日) | 网上认购的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有)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配售与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 |
T+2日 (10月21日) |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7:00前将认购款划至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
T+3日 (10月22日) | 网下发行注册日,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网下认购的注册数据于当日11: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上证所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询价对象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未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下发行。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90%-4.70%,15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05%-4.85%,本期债券各品种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簿记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0年10月18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0年10月18日(T-1日)13:00-15:00之间将《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10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累计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最大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累计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0年10月18日(T-1日)13:00-15:00之间将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66578980(81\82\83\84\85\86\87);电话:010-66578998/66578999。
机构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上述传真号码,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询价要约,不得撤销。上述机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对该机构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两个品种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0年10月19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上发行对象为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发行规模总额的10%,即60,000万元,包括10年期品种30,000万元和15年期品种30,000万元。网上发行各债券品种之间不进行回拨调整。如网上公开发行部分出现认购不足,则将剩余数量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0年10月19日(T日)上证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四)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发行代码为“751984”,简称为“10中铁G3”;15年期品种的发行代码为“751985”,简称为“10中铁G4”。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上证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本期债券某品种网上累计的成交数量达到该品种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该品种网上发行即结束。本期债券各品种网上发行数量不设置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当本期债券某品种网上发行预设数量认购不足时,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该品种的网下发行。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办理上证所指定交易,尚未开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0年10月19日(T日)前办妥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及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的认购亦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与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结算确认有效申购后进行注册。如登记公司的结算参与人2010年10月20日(T+1日)未能完成认购资金结算义务,登记公司将根据资金缺口,对该结算参与人名下所有认购按时间顺序从后向前确定无效认购。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该机构投资者须参与了网下询价且在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以下(含票面利率)有申购金额。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规模预设为发行规模总额的90%,即540,000万元。
本期债券各品种网下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及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各类选择权,但各品种网上与网下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为600,000万元。如网上发行部分出现认购不足,则将网上回拨部分的数量一并纳入网下发行。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0年10月19日(T日)9:00-15:00、2010年10月20日(T+1日)至2010年10月21日(T+2日)每日的9:00-17:00。
(五)申购程序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证所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0年10月18日(T-1日)前办理完毕开户手续。
3、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0年10月19日(T日)9:00-15: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1)附件二《网下申购确认表》(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66578980(81\82\83\84\85\86\87);电话:010-66578998/66578999。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确认表》一旦传真至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上述传真号码,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不得撤销。
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合规的《网下申购确认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确认表》,则以最先到达的经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认定合规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六)配售
票面利率与网下发行数量确定后,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按照等比例原则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各品种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七)缴款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10月20日(T+1日)以传真送达的方式向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机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申购确认表》与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配售缴款通知书》共同构成申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名称和“中铁债认购”字样,同时向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账 号:044654-8180-09693838026001
联系人:朱洁
联系电话:021-50372294
传真:021-50372130
(八)网下发行注册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0年10月22日(T+3日)11: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上证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配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申购,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行人拟于2010年10月18日(T-1日)9:30-11:30就本次发行在中证网进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六、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说明书》。
八、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B座 |
联系人: | 余赞、段银华 |
联系电话: | 010-5187 8069 |
传真: | 010-5187 8417 |
(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座15层 |
联系人: | 吴荻、孙垣原、葛青、蒋静、赵炤 |
联系电话: | 010-6622 9000 |
传真: | 010-6657 8973 |
名称: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15层 |
联系人: | 方婷、陈嘉斌、施健、肖林、孙祺、黄艳琼 |
电话: | 010-5832 8888 |
传真: | 010-5832 8964 |
附件一: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1、申购人本表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在票面利率确定后,如果本申购申请表在最终票面利率以下(含最终票面利率)仍有申购金额,申购人将按发行公告的规定保证提交《网下申购确认表》并受其中相关承诺的约束,并且其中的确认申购金额应为本表中在最终票面利率以下(含最终票面利率)的有效申购金额。 | |||||
基本信息 | |||||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经办人姓名 | 传真号码 |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证券账户名称 (上海) | 证券账户号码 (上海)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 |||||
10年期品种(3.90%-4.70%) | 15年期品种(4.05%-4.85%) | ||||
票面利率(%) | 累计申购金额(万元) | 票面利率(%) | 累计申购金额(万元) | ||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0年10月18日(T-1日)13:00-15:00之间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传真:010-66578980(81\82\83\84\85\86\87);咨询电话:010-66578998/66578999。 |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1、该表可从http://www.bocichina.com下载。为便于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此表;
2、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3、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不参与网下利率询价;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一品种最多可填写10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累计申购金额;
6、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累计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最大不得超过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7、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累计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8、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9、票面利率及累计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90%-4.7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 累计申购金额(万元) |
3.90 | 2,000 |
3.95 | 4,000 |
4.00 | 7,000 |
4.05 | 15,000 |
— |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0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5%,但高于或等于5.00%时,有效申购金额7,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00%,但高于或等于4.95%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95%,但高于或等于4.9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3.9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9、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10、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10-66578980(81\82\83\84\85\86\87);咨询电话:010-66578998/66578999。
附件二:2010年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申购确认表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和发行说明书。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申购要约。 | |||
基本信息 | |||
机构名称 | |||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 |||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 |||
经办人姓名(机构填写) | |||
联系电话 | |||
传真号码 | |||
移动电话 | |||
确认申购金额(万元) | 10年期品种 | 注:此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在最终票面利率以下(含最终票面利率)的有效申购金额 | |
15年期品种 | |||
申购传真:010-66578980(81\82\83\84\85\86\87) 咨询电话:010-66578998/66578999 | |||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联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