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0-041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〇一〇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0月15日上午10:00在公司1号会议厅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4名股东,代表股份9033.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1%。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参与长电科技配股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0,330,4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