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0-02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 年10月16日上午在联发股份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0年10月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董事会全体成员到现场或通过电话参加了会议,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孔祥军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性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27,200万元暂时补充生产性流动资金,其中全资子公司海安联发棉纺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2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闲置超额募集资金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此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0-022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6日下午2点在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0年10月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监事。公司监事会三名成员全部出席了会议。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性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监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7,2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O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0-023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生产性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72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4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1,500万元元,扣除发行费用6,10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396万元,超额募集资金41,832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 年5月7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047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性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短期内公司发展计划,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性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27,200万元暂时补充生产性流动资金,其中全资子公司海安联发棉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棉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200万元暂时补充生产性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闲置超额募集资金25,000万元暂时补充生产性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于此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截止到2010 年9 月30 日,公司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累计投入 | 项目投资余额(含息) |
1 | 高档织物面料织染及后整理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 37,423 | 28,816 | 8,607 |
2 | 高档特种天然纤维纱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22,946 | 6,654 | 16,292 |
3 | 高档衬衫吊挂流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8,195 | 4,470 | 3,725 |
4 | 江苏省色织纺织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 5 ,000 | 561 | 4,439 |
5 | 超募资金净额 | 41,832 | - | 41,832 |
合 计 | 115,396 | 40,501 | 74,895 |
根据上述项目投资计划以及目前超募资金的拟定计划,公司可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7,200万元暂时补充生产性流动资金。公司保证或承诺如下:
1、保证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且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并予以公告。
二、保荐机构保荐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联发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性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了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联发股份承诺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且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并予以公告。有关该事项信息披露恰当、充分、完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人民币27,200.00万元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性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27,200.00万元,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且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7,2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生产性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0-024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11月3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3日(星期三)上午九点三十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2日下午15:00 至2010年11月3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海安县恒联路88号 公司二楼会议室
5、出席对象:
(1)凡是2010年10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性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0年10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0月29日——2010年1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394 | 联发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94;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性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申报股数 | 1 股 | 2 股 | 3 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1月2日下午15:00至2010年11月3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8869069
传真号码:0513-88869069
联 系 人: 王一欣、潘志刚
通讯地址: 江苏省海安县城东镇恒联路88号
邮政编码:2266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生产性流动资金的议案 |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