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临2009-029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新区建设项目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董事会2010年10月15日作出决议,由本公司向长寿新区建设项目投资约人民币1,405.76百万元。由于其中一项按上市规则第14章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超逾5%且低于25%,按上市规则第14章规定,长寿新区建设项目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交易。
绪言
董事会于2010年10月15日作出决议,并联欣然宣布由本公司向中国重庆市长寿区江南镇母集团持有土地上建设的长寿新区建设项目投资。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进一步公告有关取得用于长寿新区建设项目母集团土地的方式及将进行的关联交易。预计该项目完成后将令本公司有能力生产电炉钢104万吨(Φ400/Φ210圆坯连铸坯),钢材100万吨,其中Φ50~150mm大棒60万吨及Φ5.5~50mm小棒及线材40万吨。
长寿新区建设项目
该项目将新建一座120t超高功率电弧炉及配套的120tLF炉、120tVD炉(真空处理炉)、一台Φ400/Φ210mm圆坯连铸机,新建一条Φ50~150mm大棒轧钢生产线和Φ5.5~50mm棒线复合生产线。项目将于2010年11月动工,预计将于2011年底完工投产,预计工期22个月。
该项目整个建设过程中需要不时向不同卖方购买各种机械用于组装生产线。该项目估算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405.76百万元,其中:工程投资人民币1,243.69百万元,其它费用人民币95.13百万元,基本预备金人民币66.94百万元。向承包商、供货商及卖方支付的有关建设项目的代价将通过彼等各自与本公司公平磋商并基于一般商业条款按通行市场价格厘定。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该建设工程的承包商、供货商及卖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者属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该投资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融资。
进行长寿新区建设项目的理由及益处
为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国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以及构建节约型社会的需要,尤其是重庆地区对特殊钢的需求,同时以加快本公司发展速度、优化本公司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采用先进装备和工艺降低生产成本及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为目的,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投资长寿新区建设项目属必要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般数据
本公司为中国一家大型钢铁企业和中国最大的中厚板生产商之一。主要生产、销售中厚钢板、型材、线材、冷轧薄板、商品钢坯以及焦化副产品、炼铁副产品。
由于其中一项按上市规则第14章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超逾5%且低于25%,按上市规则第14章规定,长寿新区建设项目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交易。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具下列涵义:
「董事会」 指董事会
「长寿新区建设项目」 指在中国重庆市长寿区江南镇新建一座120t超高功率电弧炉及配套的一座120tLF炉、120tVD炉(真空处理炉)、一台Φ400/Φ210mm圆坯连铸机、Φ50~150mm大棒轧钢生产线和Φ5.5~50mm棒线复合生产线
「本公司」 指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指本公司董事
「上市规则」 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母集团」 指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间于中国注册成立的国有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人民币」 指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联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于本公告内,除非另有指明,人民币兑港元按1.00港元兑人民币0.8726折算。此汇率仅作说明用途,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