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财经海外
  • 6:产经新闻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融资
  • 11:上证零距离
  • 12:人物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B1:披 露
  • B4:产权信息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新区建设项目公告
  •  
    2010年10月19日   按日期查找
    A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2版:信息披露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新区建设项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2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0-054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0月18日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0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上虞市道墟镇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阮伟祥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41624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4109878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30636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公司董事长阮伟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数额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资净额的16.29%(未超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资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为:赞成44146301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96%;反对4035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01%;弃权12081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DyStar Japan Ltd. [德司达(日本)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美元的担保。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担保期限为一年,若在到期前再次履行审批程序后可以展期,在担保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文件。

      表决结果为:赞成435775315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8.68%;反对52802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20%;弃权568592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12%。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张声律师见证。张声律师认为:浙江龙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