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10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0闽投债”)。
2、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3、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4.4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77%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2.68%,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4、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5、发行对象: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债券担保: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0]2437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若同
经办人员:吴礼源、陈陆芳、周天行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
联系电话:0591-87542540、87543292、87542014
传真:0591-87541849
邮政编码:350001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经办人员:杨鹏、郭庆方、徐磊、孙妙月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联系电话:021-38676237、38676165、38676503
传真:021-68876202
邮政编码:200120
(二)副主承销商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元
经办人员:韩霜月、吴雅倩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
联系电话:010-68306940、88308288
传真:010-68306995
邮政编码:100037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荣
经办人员:黄奕林、汤国辉、魏霞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楼
联系电话:021-38565899、38565883、38565887
传真:021-38565900
邮政编码:200135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波
经办人员:孙恬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969号谷泰滨江大厦15A层
联系电话:021-61038302
传真:021-61356530
邮政编码:200011
(三)分销商
1、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经办人员:杨甦华、兰姗姗、贾析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联系电话:010-85252605、85252644、85253609
传真:010-85252644
邮政编码:100020
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经办人员:叶凡、郑义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联系电话:010-88085136、88085140
传真:010-88085135
邮政编码:100033
3、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经办人员:杨波、林萍、钟颐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教育科技大厦32层
联系电话:010-88576898-811、0755-83703737、83716853
传真:010-88576900、0755-83704574
邮政编码:518040
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航
经办人员:叶海钢、唐异、王建忠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3024号29楼
联系电话:0755-83688325、83689510、83688520
传真:0755-83688393
邮政编码:518031
三、担保人: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建辉
经办人员:钟德新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
联系电话:0591-87077357
传真:0591-87077354
邮政编码:350001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经办人员:张惠凤、李扬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联系电话:010-88087971、88087972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1
五、审计机构: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韬
经办人员:郑淑琳
办公地址:福州市六一中路102号
联系电话:0591-83323927
传真:0591-83323577
邮政编码:350005
六、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振华
经办人员:栾淑玮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12层
联系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邮政编码:100031
七、发行人律师: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江涛
经办人员:尤虹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33号八闽大厦三层
联系电话:0591-87501158、87619538
传真:0591-87506818
邮政编码:350025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0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0闽投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4.4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77%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2.68%,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六、发行价格:本期全部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八、发行对象: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九、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0年10月26日。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0年10月20日。
十一、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0月20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0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19日止。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四、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1年至2015年每年的10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五、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10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七、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八、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十九、担保方式: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二十一、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
二十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二、认购本期债券的金融机构投资者应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甲类或乙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丙类托管账户;其他境内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本期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丙类托管账户。
三、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五、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六、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购买本期债券。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承继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1年至2015年每年的10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10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名 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
法定代表人:翁若同
注册资本:595,808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的投资,开发;对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行业的投资;资产管理。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属企业整合重组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8〕328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部分省属企业整合重组的通知》(闽国资企改[2008]149号)的文件精神,由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中闽公司)、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华福公司)、福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公司于2009年4月27日合并重组成立的,注册资本金为595,808万元。在合并重组之前,福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公司已由中闽公司负责托管管理。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福建华侨投资(控股)公司、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也将作为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划入投资集团,目前该三家公司已纳入投资集团统一管理,具体划转程序尚在进行中。
三、股东情况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福建省省属大型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由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发行人依照《公司法》及现代公司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科学合理设立组织机构。构建了由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专门委员会及综合与业务职能管理部室各层级构成的集团总部组织机构,并充分发挥投资集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同时,按照以制度管人、管事与管资产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建章立制,建立和完善战略决策、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制度体系,保障出资人的权益。
(二)公司组织结构
发行人总部设置6个专门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委员会;9个综合职能管理部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战略发展部、资金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纪检监察室、审计部、党群工作部、安全生产部(工程采办部);7个业务职能管理部室:电力投资经营管理部、燃气投资经营管理部、铁路投资经营管理部、金融投资经营管理部、综合投资经营管理部、资本运营部、资产经营管理部。
发行人下属单位有13个二级全资、控股公司,具体的组织机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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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发行人全资、控股及参股的公司主要分布在电力、燃气、水务、金融等行业,具体如下:
(一)实业板块
1、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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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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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务
(1)福建中闽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为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发展定位为水务投资与管理专业公司,目前公司控股或参股投资的水务项目有:罗源供水项目、泉州湄洲湾南岸供水工程项目、莆田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项目、福清闽江调水工程项目及仙游金钟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02亿元,截至2008年底,资产总额为2.58亿元,净资产2.00亿元。
(二)金融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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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固定电信及宽带服务运营商,投资集团拥有中国电信H股9.69亿股,占比1.2%。截至2009年底,该公司资产总额4,265.20亿元,净资产2,217.32亿元。
(2)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福建炼化”)成立于1989年1月6日,是中国石化总公司和福建省合资兴建的石化企业,注册资本10亿元。集团公司原持有福建炼化股份7.43亿,占比23.81%,2009年新增投入1.21亿元,目前持股比例尚待确定。
(3)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有限公司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有限公司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投资集团、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按照85%、10%和5%的比例组建成立,首期注册资本1亿元。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是福建省省属最大的国有投资集团公司,其资产规模和盈利情况均位居福建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前列。发行人代表福建省政府,对福建省省内大型资源性实业项目进行投资和建设,并积极开展金融及金融服务业的股权投资。发行人立足海峡西岸经济区,依托福建省政府的强有力支持,与大型央企和中央部委合作,将逐步加大在电力、燃气、水务、铁路、金融等业务板块的投资力度,进一步确立自身在上述业务板块内的省内主导地位。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1、政府支持优势
发行人作为大型省属投资公司,是福建省政府投资省内重点建设项目和重要金融股权资产的出资人代表,多年来得到福建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承担了福建省内大量重点产业项目投资工作。
2、管理优势
发行人是由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成立的,其中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成立于1979年1月。各合并方在此前的发展中,积累了大量的投融资、股权管理、资本运营经验和人才基础。合并后,发行人为规范投资活动、防范经营风险,根据现代公司制度要求建立了健全的投资决策、财务会计、风险管理以及人事制度,形成了各专职委员会、各职能部门和经营决策层相互协作、监督的风险防范体系。
3、行业主导优势
福建省电力总装机容量2,626.7万千瓦,发行人的权益电力总装机容量111.19万千瓦,占比4.23%。发行人作为福建省电力行业的重要出资方,通过与五大电力集团的合作,成为福建省电力投资的龙头地方类企业。
发行人所投资建设的福建LNG站线项目为目前福建省规划的唯一一个LNG站线项目。LNG作为清洁能源,可替代煤气、液化石油气广泛运用于城市居民生活和工业企业,还可替代石油和柴油作为汽车和船舶的发动机燃料。
现已纳入集团统一管理的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划转至发行人后,发行人将成为福建省政府的唯一出资代表人与铁道部合资组建项目公司,投资于福建省内的铁路项目。
在省属国有企业中,发行人的水务主业资产最多、质量最好、资产负债率较低,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和扩张能力。发行人已与泉州、福清、罗源和莆田等地在水务项目投资上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福建沿海缺水地区的水资源配置工程投资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积累了一定水务项目投资与建设管理的经验。
在创投业务方面,福建华兴创业投资公司是目前福建省内投资规模最大、注册资本最多的专业创投公司,并在2008年成为福建省唯一获得科技部创业投资基金申报资格的创投机构。目前该公司投资的冠福家用、福晶科技两家企业已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募股(IPO)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过八年的发展,公司已逐步确立“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兼并收购”三位一体的业务架构,构建了一整套完善的投资管理体系与制度,培养了一支专业化的投资团队,并与政府相关部门、投融资机构、中介机构等建立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
4、拥有上市公司股权优势
发行人持有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闽信集团等上市公司的股份,且除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外均已无限售条件。截至2009年6月30日,该部分股份的总市值已达43.05亿元。该部分金融资产的良好盈利能力可以为发行人提供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并为发行人日常经营提供充足的储备资金。
5、区位优势
福建省东与台湾地区一水相隔,北承长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是我国沿海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中明确指出:“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强沿海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快速建设将为发行人的业务带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6、合作伙伴优势
发行人在传统能源电力业务的合作伙伴主要为五大电力集团;在核能源电力业务的合作伙伴为中国核工业集团;在燃气行业的合作伙伴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发行人的主要合作伙伴均在各专业领域拥有明显的领先优势,拥有丰富的项目建设和后续运营经验,可有效保障项目按期完工、提升投资回报率。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1、实业板块
(1)电力业务
发行人在该业务板块内以电力销售为主营业务,其生产的电力销售以福建电网为主,部分销往华东电网。发行人通过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的形式,参与下属各电力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截至2009年12月底,发行人已投资成立了8家项目公司,总权益装机容量达143.99万千瓦。
截至2009年底,发行人电力业务分布如下:水电项目权益装机82.39万千瓦,火电项目权益装机28.8万千瓦,气电项目权益装机28万千瓦,风电项目权益装机4.8万千瓦。2009年度,发行人投资的电力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136.06亿千瓦时。
表:截至2009年底发行人投资的电力类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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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发行人还持有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11)3.11%的股权,该部分股权已无限售条件。发行人主要通过利润分红实现该部分的投资收益。
发行人正积极参与风电、核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目前,发行人通过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了福清嘉儒风电项目二期工程、福清泽岐风电项目、平潭澳前风电项目、霞浦大京风电场等风电项目,通过福清核电公司投资了福清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等,并已开展莆田核电、三明核电项目的前期工作。
(2)燃气业务
发行人的燃气业务以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为核心,形成了福建LNG站线的建设运营、LNG的进口、接收、输配、销售以及与其相关的配套子项目的产业链。
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行人分别按60%和40%比例共同出资的合资公司,主要负责投资建设福建LNG站线项目以及后续经营。该项目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LNG的销售,其所需的LNG全部来自于印尼东固,双方已签署了每年260万吨的25年天然气供应协议。该公司也分别与莆田、晋江、厦门三家燃气电厂以及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五个城市燃气运营商签订了25年长期天然气销售合同。
福建LNG站线项目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62亿元,建设规模为年接收260万吨LNG,已于2009年2月转入商业运营。二期工程投产后其年接收能力将翻番至500万吨LNG。
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建中闽海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中闽物流有限公司为福建LNG站线项目的配套公司,分别负责LNG的销售和运输业务。其中: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福建市场液态天然气总经销商、福建中闽海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开拓城市燃气市场、福建中闽物流有限公司负责LNG运输与加气站投资运营。截止2009年底,接收站已累计接卸10船LNG,约58.7万吨,累计销售LNG53.7万吨。
表:发行人燃气业务的主要参控股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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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务业务
发行人的水务项目的投资经营活动是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的,主要以跨流域引水调水工程为主。该公司主要有参、控股水务项目5个,合计引水、供水能力达131.6万吨/日。
表:发行人水务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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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板块
近年来,发行人持续加大对金融股权资产的投资力度,金融资产规模不断增长。截至2009年底,发行人为厦门国际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是兴业证券和广发华福证券的第二大股东,均拥有重大影响力。
(1)银行
厦门国际银行成立于1985年,是中国首家中外合资银行,注册资本金10.69亿元。其总行设于厦门经济特区,在香港、澳门分别拥有附属机构,在北京、上海、福州、珠海、厦门等地区设有12家营业性机构和1家代表处。厦门国际银行已获得全面外汇业务、对公人民币业务、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等多项业务牌照。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该行仍实现了稳健发展:截至2009 年末,全行资产达到282.77 亿元,首次超过200亿元大关,较年初增长70.97%;存款余额188.88 亿元, 较年初增长43.34%;不良贷款率为2.39%,拨备覆盖率达158.84%,资本充足率达到12.94%。
(2)证券
兴业证券是一家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19.37亿元,是《证券法》颁布后全国首批获准增资扩股的10家证券公司之一,也是首批第九家被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核准为综合类的证券公司。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证券自营和代理买卖、证券承销和上市推荐、证券投资咨询、委托资产管理、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等。截止到2009年底,兴业证券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253.56亿元和50.49亿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1.55亿元。
广发华福证券前身为福建省华福证券,成立于1988年6月,是我国首批成立的证券公司之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2003年广发证券对其增资扩股,并更名为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5.5亿元。广发华福证券为全国首批七家规范类证券公司之一。2009年底,其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已达到119亿元和21.3亿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0.47亿元。
(3)保险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由包括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等在内的国内12家实力雄厚的大型电力企业和福建省投资集开发集团共同组建,其最大股东华能集团出资20%,其他发起人出资分别为5%至10%。共同发起组建的全国性股份制财产保险公司。公司于2004年9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总部设于上海,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截止2009年末,总资产58.60亿元,股东权益16.75亿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5%。
表:发行人主要持有的金融类公司股权情况(截至2009年年底)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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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一方面,发行人将继续加强在电力、燃气、水务等实业项目的投资力度、稳固自身的区域性领先优势,随着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未来成为发行人的子公司,发行人将负责旗下的铁路投资业务。另一方面,在金融业务领域发行人将重点投资于银行、证券、创投、再担保等领域。金融业投资将成为发行人重要的利润来源。
1、实业板块
(1)电力业务
发行人将加大在风电、核电等新能源项目方面的投资力度。目前,发行人在电力板块中主要投资了福清嘉儒风电项目一期和二期工程、福清泽岐风电项目、平潭澳前风电项目、霞浦大京风电场等风电项目和福清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等。到2011年底,发行人的电力权益装机容量将达170万千瓦左右。
表:发行人电力业务板块的在建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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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燃气业务
福建LNG站线项目拟新增两个相同规模的储罐,即在维持原一期年处理能力260万吨规模的情况下增建两个16万立方米的储罐,发行人将继续参与该项目的后续建设,预计新增储罐可于2011年投入使用。
预计到2011年,LNG销量可达214万吨,销售额达53亿元,实现利润2亿元;到2015年,LNG销量可达268万吨,销售收入63亿元,利润总额5亿元。
(3)水务业务
发行人到2011年底水务业务的目标为:投资集团投资水务项目形成总资产达13亿元。投资的水务项目日供水能力达到50万m3,实际日供水达34万m3/日。2009-2011年,公司将陆续控股开发罗源供水项目、平潭供水项目、闽东供水项目、泉港供水项目,计划完成投资10.4亿元。
发行人将加强对已投资参、控股的罗源水务公司、湄洲湾南北岸供水、福清闽江调水、仙游金钟水利枢纽等项目公司的管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构建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继续依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大对沿海缺水城市和重点工业集中区的城市供水产业投资,选择适合产业化经营的水务项目进行合资控股、参股,确保资产质量,提高市场份额;同时加大全省水务现状调查力度,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4)铁路业务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划拨给发行人后,铁路业务将成为发行人另一个重要的业务板块。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福建省与铁道部合作的唯一地方出资代表。
表: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运营铁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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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将是福建省铁路发展的重要时期,根据福建省政府与铁道部签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铁路建设的会议纪要》(铁计函[2008]1455号)及铁道部《关于新建合资铁路委托运输管理的指导意见》(铁政法[2008]232号),预计到2011年底,在现有的铁路项目基础上,将新建成4条铁路线路、8条铁路线路进入施工阶段。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概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198.69亿元,合并负债总额为53.75亿元,合并所有者权益为144.93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43.51亿元。200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1亿元,投资收益4.18亿元,净利润3.95亿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7亿元。
发行人2007年-2009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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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2007年-2009年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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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财务分析
(一)营运能力指标
2007年-2009年发行人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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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盈利能力指标
2007年-2009年发行人主要盈利能力指标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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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偿债能力指标
2007年-2009年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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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金流量指标
2007年-2009年发行人主要现金流量指标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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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均无已发行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8亿元用于福建福清核电一期工程项目建设,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一、福建福清核电一期工程项目介绍
(一)项目简介
福建福清核电一期工程项目位于福清市三山镇,是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和发行人共同出资营建的商业性核电站,由三家投资方出资组建的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经营管理。其中,发行人持有10%的股权。福建福清核电一期工程项目拟建设两台改进型压水堆核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109万千瓦,总投资为269.56 亿元。
(二)项目批准情况
该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08]2956号核准通过。该项目的环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审[2008]379号批复通过。该项目的土地预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土资预审字[2008]291号批复通过。
二、补充营运资金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因此,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中的2亿元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确保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各使用单位将根据该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将募集资金分期投入到项目中。
发行人将设立专项偿债账户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划付。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各使用单位也将相应开设专户,归集、筹措偿还债券本金及利息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其中8亿元用于福建福清核电一期项目建设,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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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有关的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内建立了规范、高效、有序的财务管理体系,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组织规范。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企业债券募集债券资金使用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发债募集资金进行集中专项管理,根据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及进度使用发债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一)本期债券偿债计划概况
公司在充分分析未来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对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做了充分可行的偿债安排。公司将成立债券偿付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募集资金投放、偿付资金安排和信息披露等工作。同时,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偿债计划,并将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偿债安排,保证本息按时足额兑付。
(二)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自本次发行起,公司将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该小组由公司总会计师任组长,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多名专业人员,所有成员将保持相对稳定。
自成立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偿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债券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
(三)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和募集资金用途的特点,公司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期债券的本息将由公司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支付利息。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投资分红所产生的现金收入。同时,公司将通过充分调动自有资金、资产变现以及银行拆借等手段提供补充偿债资金。
二、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良好的投资收益是本期债券偿付的基础
近年来福建省经济保持快速稳定发展,总体来看发行人所投资的项目收益良好:电力和金融产业项目收益稳定、投资回报率较高;燃气业务于2009年正式进入商业运行后,销售情况良好。公司近三年公司的投资收益和净利润水平始终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2007年-2009年公司平均营业收入为1.19亿元,平均投资收益5.58亿元,平均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为5.04亿元,足以支付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
(二)稳定的现金流为本期债券偿付提供了支撑
发行人在业务方面的现金流主要来源于投资项目的现金分红以及处置投资项目所取得的现金。近三年,发行人自项目投资收益中取得的现金非常稳定,分别为4.20亿元、4.17亿元和4.86亿元,占当年投资收益的比重分别为57.3%、79.5%和116.3%。所投资项目的高分红比例有效提升了发行的资金周转保障,降低了债券本息兑付风险。
(三)优质的可变现资产提升了本期债券的偿付能力
发行人持有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11)3.1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66)0.6%、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02)4.56%、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696)1.77%的股权,上述股权均已无限售条件。这部分股权资产的高可变现性可有效防止资金周转不及时所产生的现金流风险。
(四)募集资金的良好投向是本期债券的偿付保障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预期收入稳定。根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为8.22%。项目投入运营后,将显著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从而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期偿还本息。
(五)良好的外部融资能力也增强了债券偿付能力
截至2009年8月底,发行人在各商业银行获得的总授信额度为104.06亿元,其中已用额度18.29亿元,尚未使用额度85.07亿元,公司间接融资渠道较畅通。
(六)担保人对本期债券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了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届时如果出现由于发行人自身因素而导致本期债券不能按期兑付,担保人将按照本期债券担保函的相关约定将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本期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用于保障债券投资者相关合法权益。
三、担保情况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之前,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及发行人在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利率风险与对策
1、风险: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具有波动性。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结构且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期限内,不排除市场利率上升的可能,这将使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水平相对降低。
2、对策: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如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获得批准,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加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二)偿付风险和对策
1、风险:如果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2、对策:发行人将加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运作,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成本支出,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此外,本期债券由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大大降低了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1、风险: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在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临时性变现时出现困难。
2、对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争取尽快获得批准。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交易和流通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产业政策风险与对策
1、风险:发行人在电力行业中,以电力销售为主营业务。而当前电力市场的销售价格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其销售价格仍主要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发行人并无自主定价权。因此,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受国家产业政策变动的影响,存有一定不确定性。
2、对策:一方面,作为国家重点基础性行业,国家对电力行业的发展始终给予了极大地支持。为保持电力行业稳步发展,近年来电力价格始终保持着稳中有升的态势。另一方面,发行人将通过与各大央企的密切配合,提升经营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尽可能提升资产回报率、降低价格机制的不利影响。
(二)经济周期风险与对策
1、风险:发行人投资的电力、金融等行业受经济周期影响明显。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进一步深化,经济增速下滑无论对实体产业还是金融产业均影响深远。在电力产业方面,工业生产及居民生活用电需求减少,直接影响电力项目的上网电量;在金融行业方面,金融市场价格下跌、交易量持续萎缩、存贷差逐渐缩小等均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了影响。
2、对策:发行人通过提升管理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力争熨平经济周期波动、降低其对经营效益的冲击。一方面,发行人对于投资项目始终采取谨慎经营的策略,避免过度激进扩张带来的高风险;另一方面,发行人投资了大量收益相对平稳的弱周期性行业,例如天然气以及未来将并入发行人的铁路业务等。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与对策
1、风险:发行人投资的电力项目中,有部分为火电发电公司。火电发电对电煤的依赖程度较高、成本受电煤价格波动的影响十分明显。
2、对策:在电力产业方面,发行人在火电方面的投资规模占比较小,旗下仅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为火电发电公司,该公司经营状况较好,2008年全国火电全行业亏损情况下实现盈利1.2亿元,2009年1-9月实现净利润2.05亿元。根据电力业务规划,发行人未来主要投资于风电、核电等新能源电力。因此,发行人投资的火电比例较低,这大大降低了电煤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的影响。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和对策
(一)多元化经营风险与对策
1、风险:发行人作为投资型集团公司,投资了包括电力、燃气、水务、金融在内的多个产业,各产业板块之间的相关度较低,多元化的产业投资给发行人的后续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2、对策:发行人经过二、三十多年的发展,在其投资的各个领域均积累了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大内部治理力度、完善公司组织构架及人才选拔任用机制,通过规范的市场化运作手段和优秀的专业人才加强对各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同时,发行人借助各合作伙伴(主要为大型央企)的专业化管理经验,弥补其在各专业领域管理经验不足的劣势。
(二)现金流风险与对策
1、风险:发行人是投资控股型公司,以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形式参与具体项目的运营工作。目前,由于发行人在其参与投资的许多主要项目中并非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其对项目公司的利润分红并无绝对控制权,这可能导致项目公司的投资收益无法及时兑现,影响发行人的现金流状况。
2、对策:发行人一般与国内的大型央企合作,由双方出资建设同一项目。尽管发行人并未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但是由于股东人数较少(通常为两至三位),发行人对于分红的经营决策仍拥有较大的影响力。从实际情况来看:2007年-2009年发行人自项目投资收益中取得的现金非常稳定,分别为4.20亿元、4.17亿元和4.86亿元,占当年投资收益的比重分别为57.3%、79.5%和116.3%。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大对控股项目的投资力度,增厚经营性现金流,提高现金分红比例的可控性。
(三)募集资金投向风险与对策
1、风险:福建福清核电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其具有建设规模大、施工强度高、工程涉及面广、工期较长等特点,对施工的组织管理和物资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严。如果在建造的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则可能会对整个建造进度产生影响,推迟电站投入使用的时间、影响项目投资回报率。
2、对策:福建福清核电站的控股方——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在核电项目设计、地质考察、环境评价、运行人员培训、系统设施等方面已积累了成熟经验,能将工程建设的重大失误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发行人将同其他各股东方加强工程管理,确保该项目高质量按期完工。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一、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一)优势
1、地位重要性和强有力的政府支持。公司依据福建省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总体目标,充分发挥省属最大的综合性投资公司优势,主要对支柱产业、省内重点项目进行投资。作为福建省省属最大的国有投资集团公司,公司业务发展得到省政府的政策和以贴息、增资、政策性借款等方式的资金支持。
2、投资的项目重要且资质优良。公司投资的领域涉及电力、铁路、燃气、水务、金融、重化等,均为福建省的支柱产业,而且投资项目部分列入福建省重点项目。同时电力、金融等资产质量优良,为公司贡献6~7个亿的投资收益,并随着电力、燃气等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3、良好的资本结构。截至2008年底,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和总资本化比率分别为29.22%、21.44%,总债务为30.25亿元,以长期债务为主。公司的债务结构合理,资本结构良好,可以支撑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
4、所投资产流动性强。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集中于区内的优势企业,资产质量优良,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强,以2009年6月30日的收盘价计算,持有可变现股权总市值超过50亿元。
5、担保实力很强。福建高速为本期债券提供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起到强有力的担保作用。
(二)关注
1、资本支出压力较大。根据发展战略,公司在风电、铁路、燃气、水务、金融等领域的在建和拟建项目较多,2009-2011年计划对外股权投资总额170亿元左右,资本支出压力逐年增大。
2、短期整合压力较大。公司尚处于整合阶段,下属企业较多,现有业务的整合发展和未来新领域的拓展将对其管理水平的提升和内部控制提出更高要求。
3、政策性投资回报不确定性较强。公司作为福建省省属投资集团企业,承担了部分政府指导性投资项目,未来的投资回报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国际惯例和主管部门的要求,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对本期债券债券每年进行定期跟踪评级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对其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密切关注发行主体公布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信息。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对发行主体发生的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所有重大事件进行实地调查或电话访谈,及时对该事件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要对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并在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对外公布。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
2、发行人已经取得发行本期债券所需的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3、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期债券符合《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企业债券发行的各项实质条件。
4、本期债券发行已取得债券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符合《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担保人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具备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的主体资格,其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担保函合法有效。
6、本期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已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和核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7、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在重大事实方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本次发行涉及的中介机构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从事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业务的主体资格。
综上所述,本所的结论意见是:发行人本期债券符合《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改财金[2008]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发行人实施本期债券发行方案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方案尚需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1、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2、《2010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2010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4、发行人2007-20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担保人20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7、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8、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担保函。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1、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
联系人:吴礼源、陈陆芳、周天行
联系电话:0591-87542540、87543292、87542014
传真:0591-87541849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联系人:杨鹏、徐磊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776
互联网网址:www.gtja.com
投资者也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ndrc.gov.cn)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bond.com.cn)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0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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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公司/投资集团 | 指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本期债券 | 指发行人发行的2010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
| 本次发行 | 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
| 募集说明书 |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制作的《2010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 募集说明书摘要/摘要 |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制作的《2010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 国家发改委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主承销商 | 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承销团 | 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
| 承销团余额包销 | 指承销团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
| 担保人 | 指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 担保函 | 指担保人以书面方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券偿付保函。 |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 工作日、日 | 指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元 | 指人民币元。 |
| LNG | 指液化天然气 |
| LPG | 指液化石油气 |
| 公司名称 | 产权状况 | 是否上市公司 | 资产总额(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2009年 净利润(万元) | |
| 属性 | 股比(%) | |||||
| 福建水口发电有限公司 | 参股 | 36 | 否 | 685,935.81 | 354,002.93 | 4,755.7 |
| 福建棉花滩水电有限公司 | 参股 | 22 | 否 | 236,036.43 | 91,179.52 | 3,285.63 |
|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参股 | 24 | 否 | 408,514.22 | 131,667.34 | 27,343.59 |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 | 3.106 | 是 | 19,399,713 | 4,871,688 | 508,099.66 |
| 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 | 100 | 否 | 82,771.57 | 34,260.64 | 207.2 |
| 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 参股 | 20 | 否 | 368,373.33 | 73,304.03 | -4,395.97 |
| 公司名称 | 产权状况 | 是否上市公司 | 资产总额(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2009年 净利润(万元) | |
| 属性 | 股比(%) | |||||
| 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 | 40 | 否 | 622,861.81 | 147,334.83 | -23,230.36 |
| 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参股 | 38 | 否 | 13,038.64 | 2,894.97 | 1,315.71 |
| 福建中闽海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 | 60 | 否 | 9,970.54 | 8,814.27 | -513.35 |
| 福建中闽物流有限公司 | 控股 | 67 | 否 | 7,396.05 | 3,848.24 | 1,013.32 |
| 福建中闽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 | 70 | 否 | 991.43 | 886.25 | -4.54 |
| 公司名称 | 产权状况 | 是否上市公司 | 资产总额(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2009年 净利润(万元) | |
| 属性 | 股比(%) | |||||
| 厦门国际银行 | 参股 | 48.75 | 否 | 468,5857 | 282,167 | 约40,000 |
| 广发华福证券公司 | 参股 | 33.71 | 否 | 1,199,745 | 213,036 | 4,746.48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 | 9.88 | 否 | 2,535,625 | 504,853 | 115,534 |
| 贵信有限公司 | 全资 | 100 | 否 | 63,701 | 55,798 | 4,276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 | 0.6 | 是 | 133,216,155 | 5,959,746 | 132,819 |
| 项目公司名称 | 项目类型 | 辖有的电力项目 | 总装机容量(万千瓦) | 发行人的权益比例 |
| 福建水口发电有限公司 | 水电 | 水东水电站 雍口水电站 | 183 | 36% |
|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火电 | 厦门嵩屿电厂 | 120 | 24% |
| 福建棉花滩水电有限公司 | 水电 | 棉花滩水电站 | 67 | 22% |
| 高砂水电有限公司 | 水电 | 高砂水电站 | 5 | 3% |
| 沙县城关水电有限公司 | 水电 | 沙县城关水电站 | 4.8 | 25% |
| 龙岩万安溪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水电 | 万安溪水电站 | 4.5 | 9.39% |
| 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 燃气发电 | 莆田燃气电厂 | 140 | 20% |
| 福清嘉儒风电项目一期 | 风电 | 嘉儒风电 | 4.8 | 100% |
| 公司名称 | 发行人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 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40% | 首期30,000 | LNG的进口、接收、输配、销售等业务 |
| 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38% | 6,000 | LNG销售 |
| 福建中闽海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60% | 10,000 | 天然气销售 |
| 福建中闽物流有限公司 | 67% | 2,000 | LNG运输、加气站投资运营 |
| 福建中闽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 70% | 3,000 | 销售、运输、储存和输配液化石油气 |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设计供水规模 | 营运情况 | 持股比例 |
| 罗源供水项目 | 20,000 | 12万吨/日 | 于2009年1月开始运营,2009年上半年收入822万元,利润167万元 | 70% |
| 湄洲湾南岸 | 38,010 | 50万吨/日 | 2008年供水量776万吨,收入522.86万元 | 23% |
| 湄洲湾北岸(一期) | 17,058 | 8.6万吨/日 | 2008年供水382.1万吨、收入469万元 | 拥有债权4,218万元,正商谈成立股份公司及转股比例事宜 |
| 福清闽江调水工程(一期) | 47,200 | 86万m3/日 | 2008年发行人实现投资收益200万元 | 10% |
| 仙游金钟水利枢纽工程项目 | 60,703 | 水库总库容10,560万m3,调节库容9,148万m3 | 在建工程,截至2008年底已投资7,000万元 | 正商谈股权比例事宜 |
| 总资产 | 股东权益 | 股权比例 | |
| 厦门国际银行 | 468,5857 | 282,167 | 48.75% |
| 兴业证券 | 2,535,625 | 504,853 | 9.88% |
| 广发华福证券 | 1,199,745 | 213,036 | 33.71% |
| 兴业银行 | 133,216,155 | 5,959,746 | 0.60% |
| 永诚保险 | 585,995 | 167,540 | 5% |
| 项目名称 | 装机容量 (万千瓦) | 发行人持股比例 | 总投资 (亿元) | 预计或已完工时间 |
| 福清嘉儒风电项目二期 | 4.8 | 100% | 5.15 | 2010/12 |
| 福清泽岐风电项目 | 4.8 | 100% | 5.23 | 2010/12 |
| 平潭澳前风电项目 | 3.4 | 51% | 4.31 | 2010/06 |
| 霞浦大京风电场 | 4.2 | 60% | 4.53 | 2010/12 |
| 福清核电项目一期工程 | 2×109 | 10% | 269.56 | 1号机组2013/11 2号机组2014/09 |
| 已运营项目名称 | 运营线路 | 运营里程(公里) | 项目公司运营情况 | 股权比例(%) |
| 武夷山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横南铁路 | 470.00 | 2009年收入26,112万元、利润-2,135万元 | 47.70 |
| 泉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漳泉肖铁路 | 244.00 | 2009年收入37,038万元、利润0.81万元 | 42.00 |
| 龙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梅坎铁路 | 147.78 | 2009年收入20,808万元、利润1,100万元 | 6.62 |
| 项 目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 资产总计 | 19,868,574,514.83 | 15,646,723,801.59 | 17,913,458,761.77 |
| 其中:流动资产 | 3,316,213,935.23 | 2,671,164,925.58 | 1,986,021,476.81 |
| 负债合计 | 5,375,114,141.79 | 4,539,565,387.09 | 4,484,606,996.25 |
| 其中:流动负债 | 1,954,537,897.66 | 1,498,979,433.21 | 1,459,652,902.6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493,460,373.04 | 11,107,158,414.50 | 13,428,851,765.52 |
| 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4,350,633,347.33 | 11,069,972,042.19 | 13,410,083,560.11 |
| 营业收入 | 170,912,083.72 | 97,607,795.96 | 89,607,074.47 |
| 投资收益 | 417,927,217.51 | 524,326,131.43 | 732,778,668.62 |
| 利润总额 | 402,438,495.51 | 457,941,417.12 | 728,136,126.22 |
| 净利润 | 394,983,593.57 | 449,721,464.55 | 662,971,055.84 |
| 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96,792,940.17 | 451,580,490.71 | 663,854,586.97 |
| 项 目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 流动比率1 | 1.70 | 1.78 | 1.36 |
| 速动比率2 | 1.69 | 1.78 | 1.36 |
| 资产负债率3 | 27.05% | 29.01% | 25.03% |
| 应收帐款周转率4 | 23.93 | 47.15 | 41.28 |
| 存货周转率5 | 22.08 | 1889.76 | 0.47 |
| 总资产周转率6 | 0.01 | 0.01 | 0.01 |
| 营业利润率7 | 58.72% | 88.94% | 85.36% |
| 净资产收益率8 | 2.76% | 4.08% | 4.95% |
| 项目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 应收账款 | 13,752,401.43 | 531,293.78 | 3,609,126.09 |
| 存货 | 5,986,085.16 | 8,886.79 | 0.00 |
| 资产总额 | 19,868,574,514.83 | 15,646,723,801.59 | 17,913,458,761.77 |
| 营业收入 | 170,912,083.72 | 97,607,795.96 | 89,607,074.47 |
| 营业成本 | 66,170,097.03 | 8,396,938.09 | 9,877,913.51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23.93 | 47.15 | 41.28 |
| 存货周转率 | 22.08 | 1889.76 | 0.47 |
| 总资产周转率 | 0.01 | 0.01 | 0.01 |
| 项目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 营业收入 | 170,912,083.72 | 97,607,795.96 | 89,607,074.47 |
| 营业成本 | 66,170,097.03 | 8,396,938.09 | 9,877,913.51 |
| 投资收益 | 417,927,217.51 | 524,326,131.43 | 732,778,668.62 |
| 利润总额 | 402,438,495.51 | 457,941,417.12 | 728,136,126.22 |
| 净利润 | 394,983,593.57 | 449,721,464.55 | 662,971,055.84 |
| 净资产收益率 | 2.76% | 4.08% | 4.95% |
| 总资产收益率 | 1.99% | 2.87% | 3.70% |
| 项目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 资产总额 | 19,868,574,514.83 | 15,646,723,801.59 | 17,913,458,761.77 |
| 负债总额 | 5,375,114,141.79 | 4,539,565,387.09 | 4,484,606,996.2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493,460,373.04 | 11,107,158,414.50 | 13,428,851,765.52 |
| 流动资产 | 3,316,213,935.23 | 2,671,164,925.58 | 1,986,021,476.81 |
| 流动负债 | 1,954,537,897.66 | 1,498,979,433.21 | 1,459,652,902.61 |
| 净利润 | 394,983,593.57 | 449,721,464.55 | 662,971,055.84 |
| 资产负债率 | 27.05% | 29.01% | 25.03% |
| 流动比率 | 1.70 | 1.78 | 1.36 |
| 速动比率 | 1.69 | 1.78 | 1.36 |
| 项目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
| 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 | 1,421,447,532.00 | 1,276,736,007.51 | 850,513,652.79 | 644,978,094.37 |
| 1,056,750,323.12 | 1,157,053,131.82 | 747,166,695.25 | 255,637,981.47 | |
| 364,697,208.88 | 119,682,875.69 | 103,346,957.54 | 389,340,112.90 | |
| 投资活动 现金流量 | 628,715,009.19 | 650,324,068.96 | 965,006,256.66 | 1,456,058,574.97 |
| 2,320,068,096.82 | 1,825,769,704.59 | 2,225,227,992.93 | 1,481,464,985.79 | |
| -1,691,353,087.63 | -1,175,445,635.63 | -1,260,221,736.27 | -25,406,410.82 | |
| 筹资活动 现金流量 | 2,652,402,182.34 | 2,700,339,960.70 | 1,273,362,401.57 | 1,133,755,106.77 |
| 1,040,855,044.25 | 1,018,664,395.31 | 385,102,376.81 | 577,436,702.17 | |
| 1,611,547,138.09 | 1,681,675,565.39 | 888,260,024.76 | 556,318,404.60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值 | 284,810,895.38 | 623,405,441.63 | -271,445,842.04 | |
| 资金用途 | 项目实施主体 | 发行人对项目实施主体的持股比例 | 发行人对该项目应占的投资总额(亿元) | 本期债券拟投入金额(亿元) |
| 福建福清核电一期项目 |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 10% | 26.956 | 8 |
| 补充营运资金 | 2 |
| 地点 | 承销商 | 网点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 京 市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证券总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 袁 震 赵治国 | 010-59312882、59312887 |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资金局 | 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外大街29号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 | 吴雅倩 | 010-88308288 | |
|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交易部 | 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 赵 峥 吉爱玲 | 010-85252693 010-85252650 | |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销售交易部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 叶 凡 郑 义 | 010-88085136 010-88085140 | |
| 海 市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证券总部 | 上海浦东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 夏 阳 | 021-38676701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部 | 上海市中山南路969号谷泰滨江大厦15A层 | 孙 恬 | 021-61038302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与衍生品部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楼 | 汤国辉 | 021-38565883 | |
| 深圳市 |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固定收益证券总部 |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教育科技大厦32层 | 度万中 | 0755-83716870 |
|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证券承销与保荐分公司 | 深圳市深南中路3024号29楼 | 唐 异 | 0755-83689510 |
发 行 人: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