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0-028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邵雨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志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
| 总资产(元) | 784,844,775.49 | 279,955,976.51 | 180.35%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691,910,875.10 | 174,074,301.10 | 297.48% | |||
| 股本(股) | 67,000,000.00 | 50,000,000.00 | 34.0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0.33 | 3.48 | 196.84% |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62,661,479.22 | 10.38% | 184,479,738.56 | 17.46%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817,455.71 | 1.63% | 40,686,574.00 | 35.95%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3,848,236.29 | -107.16%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06 | -106.03%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8.70% | 0.68 | 13.33%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8.70% | 0.68 | 13.33%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3% | -5.04% | 8.85% | -11.25%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0% | -4.02% | 7.75% | -11.42%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04.0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361,371.32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3,497.11 | |
| 所得税影响额 | -958,976.36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3,834.28 | |
| 合计 | 5,058,867.63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4,787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深圳中金兴投资有限公司 | 1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阳 | 163,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冯海狮 | 96,42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婉琴 | 93,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强国宝 | 86,039 | 人民币普通股 |
| 祁麟 | 82,882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耀珍 | 65,98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周秀芳 | 5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任艳萍 | 5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魏金学 | 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幅度(%)
货币资金 443,235,944.50 40,689,629.95 989.31%
应收票据 67,107,622.41 21,505,898.30 212.04%
应收账款 46,038,156.11 34,469,351.67 33.56%
预付款项 39,207,615.99 242,379.00 16076.16%
其他应收款 65,821.90 106,299.36 -38.08%
在建工程 19,996,411.29 8,383,637.70 138.52%
长期待摊费用 30,187.30 119,466.10 -74.73%
短期借款 0.00 31,103,669.81 -100.00%
预收款项 7,067,509.28 2,888,968.64 144.64%
应交税费 4,221,982.27 2,623,005.62 60.96%
应付利息 0.00 36,774.85 -100.00%
其他应付款 3,310,344.99 96,458.91 3331.87%
实收资本
(或股本) 67,000,000.00 50,000,000.00 34.00%
资本公积 480,312,771.31 20,162,771.31 2282.18%
未分配利润 135,632,675.21 94,946,101.21 42.85%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增加;
(2)应收票据比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款方式票据收入增加,票据贴现减少;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增加;
(4)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预付设备、建筑工程款增加;
(5)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收房租费减少;
(6)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增加;
(7)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费用是最后一年的摊销,摊销额占比增加;
(8)短期借款比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银行还款增加,银行借款减少;
(9)预收款项比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向客户预收货款增加;
(10)应交税金比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利润增幅较大导致所得税增加,销售额增加导致相应税费增加;
(11)应付利息比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借款减少;
(12)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应付未付发行费用增加;
(13)实收资本比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股发行增加;
(14)资本公积比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股溢价发行增加;
(15)未分配利润比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净利润增加。
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表项目 同期对比(2010年1-9月与2009年1-9月)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幅度(%)
销售费用 2,779,367.53 2,072,158.71 34.13%
财务费用 428,174.84 2,333,972.81 -81.65%
资产减值损失 811,731.82 -387,608.85 309.42%
营业外收入 6,393,917.55 1,921,557.55 232.75%
营业外支出 352,239.28 265,064.67 32.89%
利润总额 53,737,904.71 39,903,017.67 34.67%
所得税费用 10,354,809.01 7,458,594.50 38.83%
净利润 43,383,095.70 32,444,423.17 33.72%
(1)销售费用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运输费及业务招待费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借款利息减少,汇兑收益增加;
(3)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收账款增加而相应多计提了坏账准备;
(4)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的各类政府补贴增加;
(5)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水利建设基金及残保金增加;
(6)利润总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营业利润及政府补贴收入增加所致,而营业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毛利率提高、销售额增加所致;
(7)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增加导致所得税增加;
(8)净利润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产品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48,236.29 53,723,825.48 -107.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156,750.35 -860,110.00 -7940.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3,724,263.89 -64,083,316.09 823.63%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为了节约财务费用,而减少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的募投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发行新股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0年1月26日,公司与德国布鲁克纳机械公司签署了一份《生产线合同》。合同总价款为743.80万欧元。公司于2010年2月5日预付了人民币6981529.94(欧元74.38万元)。
2010年2月27日,公司与日本株式会社不二铁工所签署了一份《分切机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28亿日元。公司于2010年3月11日预付了人民币1939225.60元(日元2560万元)。
2010年4月26日,公司与台州雷欧真空设备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真空镀膜机制造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332万(人民币)。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预付了人民币400万元,于2010年8月2日支付了人民币400万元,累计支付了人民币800万元。
2010年7月27日,公司与德国布鲁克纳机械公司签署了一份《购买PET厚膜生产线》。合同总价款为1355.8万欧元。公司于2010年8月6日预付了135.58万欧元。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一、年产2500吨超薄型耐高温金属化安全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正在进行厂房建设,预计主体设备12月份开始到货。
二、年产25000吨太阳能电池背材膜项目
主体设备合同已经签订,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工程设计,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三、年产15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该项目由控股子公司浙江泰洋锂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运作。2010年10月8日,子公司浙江泰洋锂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了浙江省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邵雨田、冯小玉、冯海斌、郑发勇 | 1、本公司控股股东邵雨田先生以及其他股东冯小玉先生、冯海斌先生、郑发勇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这部分股份。 2、本公司控股股东邵雨田先生以及其他股东冯小玉先生、冯海斌先生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仍在严格履行中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10.00% | ~~ | 30.00% |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467,494.28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产品销售额增长 |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0-024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4月30日,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2010年4月30日起至2010年10月29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5月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0—007。
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已于2010年10月18日将3,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0-025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在公司南洋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邵雨田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10年10月20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全文登载于2010年10月2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0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7)。
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分行重新签订最高额度为5,666.48万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的议案》。
鉴于我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分行于2007年5月24日签订了的最高额度为5,172万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位于台州市开发大道388号的厂房和土地使用权,该合同已于2010年5月23日到期。现经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分行同意,重新评估作价为8,094.97万元,商定最高抵押额度为5,666.48万元。
四、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8,000万元,并由控股子公司台州富洋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0-026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在公司南洋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5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海斌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为: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对该第三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2010年10月19日起至2011年4月18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0-027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285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715.0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4月7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79号《验资报告》。
201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2010年4月30日起至2010年10月29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5月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0—007。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已于2010年10月18日将3,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二、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6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2010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2010年10月19日起至2011年4月18日止)。
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风险投资。
三、公司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即2010年10月19日起至2011年4月18日止)。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募集资金已经按期归还,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时间不超过6个月。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2010年10月19日起至2011年4月18日止)。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意见如下:
经核查,南洋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南洋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南洋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南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50%,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