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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8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杨上明独立董事出国韩建旻
    李文哲董事个人原因郭宝德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夏春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玉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

     2010.9.302009.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1,079,697,733.16383,135,992.73181.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847,482,408.19183,957,872.18360.69%
    股本(股)120,000,000.0090,000,000.0033.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062.04246.08%
     2010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18,938,552.1326.19%379,691,011.103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657,223.8524.64%41,232,846.0116.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8,438,185.99-188.0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5-186.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27.27%0.4617.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27.27%0.4617.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60%11.49%20.76%-3.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54%22.70%20.60%-1.6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41,680.222010年1-9月非流动资产报废清理收入为280,000.00元,其中清理机械设备原值2,181,050.00元,净值为138,319.78元,清理净收益为141,680.22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00,000.00根据东营市东营区财政局、东营市东营区经济和信息文化局《关于拨付东营区二00九年工业建设项目奖励的通知》(东区财字[2010]24号),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收到区财政局奖励资金30.00万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00.00其他营业外支出1,000.00元系对外捐赠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110,170.06 
    合计330,510.1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5,39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华安基金公司-工行-华安结构配置1号资产管理计划_935,8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24,291人民币普通股
    黄桂连228,273人民币普通股
    华安基金公司-交行-袁沩明2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华安基金公司-中行-灵活配置1号资产管理计划193,500人民币普通股
    姚芬184,100人民币普通股
    邱于进154,4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50,000人民币普通股
    李宪臣_144,000人民币普通股
    钟南_137,8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454.52%,系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54.62%,系本期货款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所致;

    (3)报告期末, 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82.18%,系中石化下半年合同新签署并履行结算手续,回款期未改变;

    (4)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46.25%,系增加原材料采购所致;

    (5)报告期末,存货较年初增加20.63%,系原材料库存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13,691,082.04,系启动募投项目之一年产一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所致;

    (7)报告期末,无形资产较年初增加27.95%,系增加耐温抗盐聚合物技术所致;

    (8)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减少100.00%,系2010年1月费用已摊销完毕;

    (9)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43.75%,系公司增加原材料采购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10)报告期末,应交税金较年初增加121.80%,系三季度实现所得税尚未缴纳所致;

    (11)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100.00%,系公司季度结清短期借款利息所致;

    (12)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419.60%,系公司未付上市中介机构和媒体费用所致;

    (13)报告期末,实收资本较年初增加33.33%,系发行股票增加社会公众股股份所致;

    (14)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9946.89%,系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15)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增加78.64%,系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5.40%,主要是公司产品销量增加,价格提高所致;

    (2)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3.64%,主要是公司原材料价格上涨,销量增加所致;

    (3)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50%,因公司已形成了稳固的销售团队和成熟的销售市场,销售费用增幅平稳,变化不大;

    (4)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6.95%,系本年银行贷款利率下降,且银行贷款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5)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81.19%,系本公司应收账款大幅度增加而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6)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1.44%,系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收入减少所致;

    (7)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99.37%,系公司上年同期清理固定资产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38,185.99 20,935,940.53 -188.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21,143.98 -19,881,285.19 6.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4,356,431.85 1,548,336.78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88.07%,系本期应收账款及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84%,系公司万吨阴离子聚丙烯酰胺生产线项目已完工。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52,808,095.07元,系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控股股东长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康乾;山东省高新投、鲁信投资、上海双建、宁波万商集;实际控制人夏春良、梁立稳、徐志伟、吴时军、杜斌、刘燕、郭宝德、栾庆民、向民、阔伟、刘福林控股股东长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康乾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股东山东省高新投、鲁信投资、上海双建及宁波万商集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股东夏春良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实际控制人夏春良、梁立稳、徐志伟、吴时军、杜斌、刘燕、郭宝德、栾庆民、向民、阔伟、刘福林共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报告期内均严格执行。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控股股东长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夏春良、梁立稳、徐志伟、吴时军、杜斌、刘燕、郭宝德、栾庆民、向民、阔伟、刘福林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它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莫股份相竞争的业务,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莫股份相竞争的业务,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宝莫股份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报告期内均严格执行。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30.00%~~45.00%
    2009年度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2,815,371.79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1、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2、1万吨/年阴离子项目投产后,规模经济效益导致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夏春良

    二O一O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6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07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独立董事杨上明因在国外出差未能参会,委托独立董事韩建旻代为表决;董事李文哲因个人原因未能参会,委托董事郭宝德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夏春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董事会充分讨论,采取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锋简历见附件一。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总经理管辖下增设人力资源部。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章程修改对照表》见附件二。

    《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改对照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部审计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外部信息使用和报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外部信息使用和报道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突发事件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一:

    王锋简历

    王锋:中国国籍,男,1976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1999年参加工作,历任胜利油田长安集团节能设备厂会计、长安集团财务资产部会计,聚合物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现任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2010年10月16日,王锋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65,702股(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王锋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王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公司章程(草案)》

    (2009年11月通过)

    《公司章程》

    (2010年10月修订)

    第四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并于 年 月 日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第四条 公司于2010年8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137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并于2010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集中存管。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第三款 年 月 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 ”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额普通股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东持股 万股。第二十条第三款 2010年8月20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137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额普通股12,000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东持股3,000万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万股,没有发行其他种类股票。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000万股,没有发行其他种类股票。
    第三十三条 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第三十三条 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独立董事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时;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本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十八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本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决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五)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公司应通过多种形式向中小投资者做好议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个交易日内至少刊登一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十一)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其他事项。

    公司应通过多种形式向中小投资者做好议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个交易日内至少刊登一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第九十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第九十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必须实行累计投票制。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7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07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7人,实际参会监事6人,监事吴传铨因公未能参会,委托监事王云鹤先生代为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春丽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决议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决议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O年十月十九日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相关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董事会聘任王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审阅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中国证监会确认的市场禁入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上述人员的任职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

    钱明星 韩建旻 杨上明

    二O一O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