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督促相关义务人履行股改业绩
承诺义务的公告
关于督促相关义务人履行股改业绩
承诺义务的公告
2010-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10-85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督促相关义务人履行股改业绩
承诺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原股改业绩承诺义务人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勋达投资”)及许志榕未能在原承诺期限内履行股改业绩承诺义务,目前上述两义务人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已部分或全部司法拍卖或司法划转。
鉴于上述情况,受公司委托,经世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10月20日向勋达投资、许志榕、辽源大成投资有限公司、林欢等履行股改业绩承诺义务人发出《律师函》,要求相关义务人切实履行股改业绩承诺义务;否则,为推进本公司股改业绩承诺的履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采取包括诉讼程序在内的一切必要手段向上述义务人追索。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积极督促相关义务人履行股改业绩承诺,并就相关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