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 华 都 公告编号:2010-028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陈志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美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1,728,413,391.59 | 1,390,415,204.51 | 24.3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560,724,704.60 | 505,564,434.94 | 10.91% | |||
股本(股) | 160,320,000.00 | 106,880,000.00 | 5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50 | 4.73 | -26.00%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066,900,311.04 | 41.07% | 3,153,567,481.38 | 4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585,135.61 | 23.56% | 65,848,269.66 | 17.0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321,106,267.61 | 122.4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2.00 | 48.1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20.00% | 0.41 | 17.1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20.00% | 0.41 | 17.1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5% | 19.53% | 12.36% | 16.0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3.48% | 18.37% | 12.14% | 22.3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43,642.9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90,6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00,483.1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3,379.54 | |
所得税影响额 | -363,602.51 | |
合计 | 1,197,217.28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92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 2,039,144 | 人民币普通股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 | 2,022,67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8,3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晓初 | 1,80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52,34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70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56,51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52,0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深 | 1,030,719 | 人民币普通股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进取-019L-TL002深 | 982,75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2010年1-9月,公司继续推进连锁超市发展,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及门店的内涵式增长,实现营业总收入315,356.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
(2)销售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3.06%,主要因销售规模扩大,加之人工费、租金呈上升趋势,故销售费用随之增加。
(3)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幅39.64%,主要系经营规模扩大,相应管理费用增加。
(4)财务费用:报告期271.02万元,比去年同期的-624.20万元增幅143.42%,主要系上年同期幕集资金存款息收入所致。
(5)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报告期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同比增幅分别为38.23%、42.14%。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幅122.47%,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因货款采用帐期结算、预收客户款项增加以及新增利润等使得现金净流入增加。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5.23%,主要系新增门店支出及支付配送中心用地及工程款。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幅度为97.74%,系今年仅支付收购尾款。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为-1,068.8万元,系实施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中的分红支出,较去年同期的-6,934.72万元下降幅度为84.59%,主要系上年同期实施的分红金额较大。
(1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货币资金余额少400万元,系剩余保证期在3个月以上的保函保证金存款。
(1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6.81%,主要随着经营规模扩大销售回笼款大于支出。
(12)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幅76.69%,主要为预付家电、烟、设备款以及预付配送中心土地、工程款等。
(13)其他应收款:9月底较期初增加66.05%,主要系支付租赁门店的履约保证金等。
(14)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2,232.86万元,较上年末增幅60.62%,主要系由可抵扣亏损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暂时性差异造成。
(15)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55.45%,主要为临近仲秋、国庆销售旺季,预收客户款项增加。
(16)应交税费:报告期末为1514.42万元,较期初-829.62万元增幅282.54%,主要系期初增值税留抵税款较多。
(17)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减少4637.98万元,降幅42.79%,主要系支付收购款及装修、设备尾款等。
(1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增加2492.19万元,增幅508.35%,主要系期末计提应付的店租及水电费等。
(19)股本:期末较年初增幅50%,系报告期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所致。
(20)未分配利润:期末比年初增长55.18%,系本年新增利润及分红所致。
(21)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为1,215.86万元,较期初减少幅度为41.83%,系合资公司尚处培育期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2009年6月22日,公司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需待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目前相关股权激励材料正报中国证监会审批。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在持有本公司控股权期间内,新华都集团及新华都集团的全资或控股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本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本公司享有优先权,新华都集团及新华都集团的全资或控股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 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0.00% | ~~ | 30.00%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8,685,853.60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CPI的温和上涨将有利于公司的销售和业绩的增长。 (2)公司充分发挥规模优势,加大对供应链的优化整合,降低成本,努力扩大销售,提升盈利空间。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程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