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能源前沿
  • 11:特别报道
  • 12: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拍卖股权已过户的公告
  • 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的提示性公告
  •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  
    2010年10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B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6版:信息披露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拍卖股权已过户的公告
    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0-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9月1日证监许可【2010】1200号文批准,于2010年9月15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于2010年10月15日,本基金的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认购户数为7,550户,净销售金额为人民币828,210,647.91元,折合基金份额828,210,647.91份;募集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共计194,544.25人民币元,折合194,544.25份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在基金募集期内,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份额2,984.03份,占本基金份额总量的0.00%;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使用固有资金认购富国全球债券基金。上述资金已于2010年10月19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计算,本次募集期的有效认购份额828,210,647.91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194,544.25份,两项合计共828,405,192.16份基金份额。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和《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0年10月20日获书面(基金部函[2010]627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