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印建安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吉利锋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朴海英 |
公司负责人印建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吉利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朴海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562,986,556.92 | 8,472,692,460.90 | 36.4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776,838,881.75 | 2,597,082,733.24 | 83.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37 | 2.64 | 65.5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68,869,545.27 | 18.6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02 | 10.87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7-9月)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0,194,680.75 | 562,091,863.37 | 90.4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54 | 71.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45 | 23.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54 | 71.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0 | 14.88 | 增加0.4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1 | 12.49 | 减少0.8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307,096.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516,200.03 |
债务重组损益 | 6,861,305.34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90,337.5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8,142,767.67 |
所得税影响额 | -16,001,682.7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650.43 |
合计 | 90,512,374.0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5,15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60,14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012G-ZY001沪 | 3,017,99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72,047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08,178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97,822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 | 1,402,820 | 人民币普通股 |
唐文辉 | 805,264 | 人民币普通股 |
宏源-建行-宏源内需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藏素芝 | 62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贾志胜 | 606,497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主要合并会计报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化(±30%)的情况及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年初数 | 变动幅度 | 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 |
货币资金 | 5,237,471,974.57 | 3,098,490,603.01 | 69.03% | 公司IPO收到募集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增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68,000,000.00 | 61,000,000.00 | 667.21% | 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规模扩大。 |
应收票据 | 1,287,671,807.65 | 874,147,368.08 | 47.31% | 销售收入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7,380,000.00 | -100.00% | 收回到期的信托投资产品。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16,800,000.00 | 购买期限超过1年的信托投资产品。 | ||
在建工程 | 23,715,643.57 | 89,729,728.25 | -73.57% | 在建工程完工转固定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272,115.60 | 2,640,711.48 | 137.52% | 系未确认融资费用,应计辞退福利增加和折现率上升导致未确认融资费用增加。 |
短期借款 | 104,975,657.57 | 177,200,000.00 | -40.76% | 贷款规模缩小。 |
应付票据 | 1,265,493,314.09 | 955,742,431.42 | 32.41% | 采购规模增加。 |
应交税费 | 112,287,342.00 | 57,673,712.75 | 94.69% | 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应交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导致应交所得税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57,416,367.23 | 32,537,195.48 | 76.46% | 应付往来款增加。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92,444,499.97 | 50,476,320.00 | 83.14%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增加。 |
资本公积 | 2,168,854,788.71 | 660,441,852.57 | 228.39% | 公司IPO发行价超过股票面值。 |
未分配利润 | 1,030,182,839.11 | 468,090,975.74 | 120.08% | 本期产生净利润。 |
合并利润表项目 | 2010年1-9月 | 2009年1-9月 | 变动幅度 | 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1,221,441.45 | 11,524,469.49 | 84.14% | 应交增值税和应交营业税增加导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加。 |
销售费用 | 84,599,021.58 | 63,185,781.75 | 33.89% | 销售规模扩大、订货量大幅增长。 |
管理费用 | 401,500,035.76 | 279,076,635.43 | 43.87% | 研究开发费用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56,827,072.63 | 15,106,828.13 | 276.17% | 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
投资收益 | 993,084.16 | 19,782,470.33 | -94.98%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减少。 |
营业外收入 | 106,642,055.57 | 9,221,269.63 | 1056.48% | 铁本破产诉讼案结束,处理相关账务所致,其详细情况已于2010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并在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 |
营业外支出 | 1,814,685.86 | 5,002,935.08 | -63.73%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
所得税费用 | 81,595,733.10 | 57,570,182.06 | 41.73% | 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导致当期所得税增加。 |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 2010年1-9月 | 2009年1-9月 | 变动幅度 | 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2,570,920.45 | 492,797,898.50 | -183.72% | 上期净收回大量理财投资产品而本期净投资量较大、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5,200,115.68 | -215,502,478.09 | 公司IPO收到募集资金、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增加、上期分配股利而本期没有该事项。 |
3.1.2 主要财务指标同比发生重大变化(±30%)的情况及原因(币种:人民币)
财务指标明细 | 2010年1-9月 | 2009年1-9月 | 变动幅度 | 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62,091,863.37 | 374,432,412.85 | 50.12% | 营业利润增加、营业外收入增加。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4 | 0.38 | 42.11% | 净利润增加。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4 | 0.38 | 42.11% | 净利润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潜在的收购
本公司于2009年6月29日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签订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战略重组框架协议书》,根据该协议,本公司拟通过增资、受让股权或增资加受让股权等方式实现持有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60%股权的目标。该事项在本报告期内无新的进展,详细情况已于2010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并在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
3.2.2 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与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破产案有关的诉讼事项已全部结束,详细情况已于2010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并在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可以获得的破产债权清偿金额已全部收到,相关账务处理也已完毕。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 股东对发行前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股东名称 | 承诺事项 | 承诺履行情况 |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 自本公司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公司股份。 | 未违反承诺。 |
标准集团、深圳衡远、联想控股、复星投资、中诚信、陕西工研院 (注1) | 自本公司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公司股份。 | 未违反承诺。 |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 | 自本公司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公司第三次增资中认购的股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未违反承诺。 |
其他自然人股东 | 自本公司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公司第三次增资中认购的股份。 | 未违反承诺。 |
蓝溪公司、秦宝公司、骊秦公司、荣瑞公司(注2) | 自本公司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公司股份。 | 未违反承诺。 |
注1:标准集团、深圳衡远、联想控股、复星投资、中诚信、陕西工研院分别是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衡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想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诚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的简称。
注2:蓝溪公司、秦宝公司、骊秦公司、荣瑞公司分别是西安市蓝溪控制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秦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西安骊秦铸造有限公司、陕西荣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简称。
另外,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本公司国有股股东(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标准集团、深圳衡远、陕西工研院)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截至本报告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未违反上述承诺。
3.3.2 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可能存在的任何实际或潜在同业竞争,控股股东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集团”)已与本公司于2007年11月16日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于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陕鼓集团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陕鼓集团或其控股企业发现任何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企业。
本公司股东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11月26日出具《不竞争承诺函》,若本公司之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则其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其参与投资的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会在中国境内: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以任何形式支持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股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及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东未违反上述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印建安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