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李云 | 董事 | 未能联系上 | |
杨金观 | 董事 | 因出差 | 陈路 |
胡俞越 | 董事 | 因出差 | 陈路 |
宫国魁 | 董事 | 因出差 | 汤闯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赵 海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魏明杰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魏明杰 |
公司负责人赵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明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明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37,970,161.22 | 370,870,094.76 | -8.8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82,082,432.78 | 287,298,021.13 | -1.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410 | 1.436 | -1.8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7,837,687.56 | 407.5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9 | 375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728,542.87 | 5,880,452.79 | 46.5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9 | 0.029 | 46.3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4 | -0.074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9 | 0.029 | 46.3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3 | 2.08 | 增加1.5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0 | -5.23 | 增加0.4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53,050.6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901,142.86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643,677.6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9,800.04 |
合计 | 23,347,671.1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39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0,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3,599,991 | 人民币普通股 |
哥伦比亚大学 | 3,076,501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37,841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广辉 | 2,8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66,56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22,28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16,41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99,95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0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本期末比期初增减% |
货币资金 | 86,222,957.64 | 51,227,681.79 | 68.3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2,500,000.00 | -100.00 |
预付款项 | 71,433,035.14 | 29,771,439.18 | 139.94 |
其他应收款 | 8,775,468.86 | 102,838,530.86 | -91.47 |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 25,027,230.76 | 19,378,100.00 | 29.15 |
长期股权投资 | 44,345,290.50 | -100.00 | |
在建工程 | 61,622.80 | 12,414,180.36 | -99.50 |
预收款项 | 1,965,251.49 | 20,290,765.55 | -90.31 |
1) 货币资金本期期末金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大连实德塑胶工业有限公司还款所致。
2) 年初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子公司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海富货币A基金,已于本期全额赎回。
3) 预付款项本期期末比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收购阿拉善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4) 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金额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大连实德塑胶工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末数为将年初持有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及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通过法院裁定方式以2000万元授让S*ST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0.86万股流通股。
6) 年初长期股权投资为出让南京国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17%股权,本期完成股权交割。
7) 在建工程本期期末金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原在建工程碳纤维国产化项目二期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8) 预收款项本期期末金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退回南京国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本期末比期初增减% |
营业收入 | 41,184,035.97 | 62,395,406.45 | -34.00 |
营业成本 | 37,153,817.45 | 56,281,258.49 | -33.99 |
资产减值损失 | -3,737,320.39 | 13,931,145.61 | -126.83 |
投资收益 | 19,298,387.16 | 100.00 | |
营业外收入 | 4,091,912.02 | 433,598.72 | 843.71 |
1)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本期金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出售了南京国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使报表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2)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其他应收款,冲减已计提的坏帐准备所致。
3) 投资收益本期金额是处置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
4) 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收到财政补助款所致。
项 目 | 本年金额 | 上期金额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837,687.56 | -7,455,023.30 | 407.5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117,994.38 | 509,944.86 | 13846.2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5,030.97 | -4,889,375.08 | 83.94 |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收到大连韵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上期偿还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0 年1 月10 日,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拟向不超过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底价为19.49 元/股,计划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21 亿元,募集资金依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如下项目:16.75 亿元用于收购阿拉善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3 亿元用于阿拉善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低品位含金矿石堆浸二期项目,1.25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相关事宜进展情况公司已在2010 年7 月21 日披露的《2010 年半年度报告》,2010 年8 月9 日披露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进展公告(一)》,2010 年9 月8 日披露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进展公告(二)》,2010 年9 月11 日披露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进展公告(三)》,2010年10月13日披露的《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进展公告(四)》(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进行过披露,现将近期进展情况作以下说明:
1、公司聘请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在现场开展工作,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仍在制作过程中。
2、阿左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阿拉善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珠拉黄金”)的20.36%,阿拉善人民政府已经同意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交易,具体手续仍在办理过程当中。
3、关于珠拉黄金历次国有股股权及采矿权转让事宜,已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报送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行政公署,目前等待审批中。
4、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已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珠拉扎嘎矿区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通过评审,并已将评审过程中有关材料提交国土资源部,正在等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5、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投项目之一的珠拉黄金120 万吨堆浸项目备案、环评、安评工作;珠拉黄金环保核查工作仍在积极推进过程中。
6、公司已于2010 年9 月10 日收到公司大股东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书面承诺函,其承诺认购不低于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额20%的股份。
此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国有股权转让流程,珠拉黄金20.36%的国有股权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交易的具体手续仍在办理过程当中;关于珠拉黄金历次国有股股权及采矿权转让事宜的政府确认文件仍然处于等待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批复过程中;《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珠拉扎嘎矿区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现尚未取得国土资源部的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投项目之一的珠拉黄金120万吨堆浸项目备案、环评、安评工作以及珠拉黄金环保核查工作仍在积极推进过程中;中介机构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上述各项工作的完成仍需较长时间,进展过程中可能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会及时就相关进展情况进行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进展情况之外,公司及公司大股东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及公司大股东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也未获悉本公司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无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 海
2010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0-32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10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大连召开。公司董事共9人,副董事长李云先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未参加表决,独立董事杨金观先生、独立董事胡俞越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表决,委托独立董事陈路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宫国魁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表决,委托董事汤闯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其余5名董事到场参加并反馈意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 8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以 8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用不超过2000万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来源,改善盈利水平,董事会决定终止2010年1月4日董事会四届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用不超过2000万自有资金从事股票大宗交易的决议》,同时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管理层用不超过2000万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具体操作由公司投资部负责。本授权有效期至2011年10月19日止。此外,董事会要求管理层进行证券投资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按照证券法律法规操作;(2)每季度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汇报证券投资的收入情况;(3)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