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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0-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5版)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1.5%(年率),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已确认管理费给该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0.25%(年率),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申购(基金合同生效后购买本基金)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采用全额缴款的申购方式。

    申购金额 M申购费率
    M<50万元1.5%
    50≤M<200万元1.0%
    200≤M<500万元0.6%
    M≥500万元每笔1000元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在基金申购时从申购金额中扣除,不列入基金财产。基金申购费用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客户服务等各项费用。

    若投资者在一个交易日内多次申购,则根据单次申购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分别计算每笔的申购费用。

    4、基金赎回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T)递减,最高不超过总的赎回金额的0.5%,持有期超过2年赎回费率则为0。

    赎回费率表如下:

    持有期T适用的赎回费率
    T<1年0.5%
    1≤T<2年0.3%
    T≥2年0%

    注:1年按照365天计算,2年按照730天计算,其余同。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基金转换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已经开通了以下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开通情况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转换情况一览表》,表中另有备注的除外,销售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10001)

    2.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10002)

    3.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610003,B类:基金代码610103)

    4.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10004)

    5.信达澳银红利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10005)

    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则、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

    6、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9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或改变收费模式。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 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4月22日公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1)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2)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董事的相关信息;

    (3)更新了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经理层人员的相关信息;

    (4)更新了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5)更新了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成员的相关信息。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1)在“申购份额与赎回支付金额的计算方式”项,增加了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2)在“基金转换”项,更新了本基金通过销售机构办理与公司旗下其他基金开办转换业务的相关信息;

    (3)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项,更新了本基金通过销售机构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相关信息。

    (六)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数据截至2010年6月30日;

    (七)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成立以来至2010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

    (八)在“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加入了对基金转换费用的说明;

    (九)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列表。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