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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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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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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10—026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关于要求增加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提出增加一项临时提案《关于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武汉龙鼎置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提案》,该提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0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2010-022号公告和于2010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2010-024号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0年10月22日上午9:30分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股份数182,334,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董事长沈小军女士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沈田丰、吕卿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提案后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重新公开挂牌合并出让全资子公司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提案》。

      同意公司以3.6亿元人民币为新的挂牌底价重新公开挂牌合并出让公司持有的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公告期限为2010年9月30日起20个工作日,本次重新公开挂牌交易方案的其他条款与第一次公开挂牌交易方案条款一致(第一次公开挂牌交易方案详见公司于2010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2010-018号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82,334,0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通过了《关于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武汉龙鼎置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提案》。

      通过了公司与武汉精功楚天投资有限公司草签的《武汉龙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草签的《武汉龙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保证合同》。

      同意公司以138,480,000元人民币的股权转让价(即每股2.885元人民币)转让公司持有的武汉龙鼎置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武汉龙鼎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00元,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48,000,000元)给武汉精功楚天投资有限公司(有关交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0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2010-022号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

      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117,535,09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沈田丰、吕卿现场见证,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与武汉精功楚天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武汉龙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武汉龙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保证合同》;

      4、天健审〔2010〕3923号《武汉龙鼎置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5、坤元评报〔2010〕316号《武汉龙鼎置业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6、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