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0-35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 王胜国 | 董事 | 工作原因 | 熊建伟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熊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克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永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
| 总资产(元) | 1,946,272,504.19 | 1,482,814,012.11 | 31.26%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997,297,165.22 | 623,295,593.57 | 60.00% | |||
| 股本(股) | 504,606,604.00 | 426,786,359.00 | 18.23%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98 | 1.46 | 35.62% |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296,966,441.24 | 27.99% | 720,346,203.98 | 19.66%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830,018.98 | 33.26% | 43,438,600.40 | 15.98%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47,509,068.59 | -584.12%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09 | -570.75%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0% | 0.092 | 12.20%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0% | 0.092 | 12.20%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9% | -0.25% | 5.76% | -0.65%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0% | -0.23% | 2.80% | 0.10%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727,318.7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673,500.0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173,366.97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8,729,924.08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98,009.45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4,595.09 | |
| 所得税影响额 | -3,320,559.15 | |
| 合计 | 22,350,946.06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3,677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5,849,515 | 人民币普通股 |
| 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 | 20,067,328 | 人民币普通股 |
| 集康国际有限公司 | 8,500,0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曹益凡 | 2,291,267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540,9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立红 | 1,536,777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1,533,971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俞柏相 | 1,419,993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 祝义材 | 1,411,331 | 人民币普通股 |
|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ONGKONG) LIMITED | 1,159,247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由于本公司订单增多,业务增长加快,新增两家分支机构,使得营业收入、应收帐款、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分别增加19%、14%、33%、30%。
2、由于订单增多,公司预付备料款增加,使得预付账款增加330%。
3、2010年1月18日本公司子公司方大铝业公司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收回铝业公司土地,补偿金额3060.43万元,使得其他应收款和营业外收入分别增加99%和437%。
4、报告期内,沈阳基地的厂房建设基本完成,深圳半导体设备搬迁至沈阳并开始安装,使得在建工程增加372%。
5、报告期内,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货款,使得应付票据增加205%。
6、本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及非公开发行A股4,794.52万股,使得股本和资本公积分别增加18%和313%。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杭州城市芯宇2、3、5、6#楼节能环保幕墙工程合同总价17,428.64万元,目前已基本完工。
2、沈阳星摩尔购物广场幕墙工程合同总价13,990.00万元人民币,正按合同要求顺利进行;
3、深圳嘉里建设广场二期幕墙工程合同总价10,508万元,正按合同要求顺利进行;
4、深圳地铁2号线屏蔽门系统总包工程合同总价16,925.6万元人民币,首期工程已完成设备施工安装工作,正按合同要求顺利进行;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本公司不存在持股30%以上股东,也不存在持股30%以上股东提出股份增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3)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
(4)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重大合同。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为了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采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铝期货品种,为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铝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已建立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暂行规定》(方(发)[2010]03号),并严格执行,防范持仓风险。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衍生品公允价值采用期货市场的公开报价计量,经回顾性评价,套期保值全部高度有效。 |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独立董事、保荐人或财务顾问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仅为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铝进行套期保值,不进行期货炒作,有效控制了期货业务的风险,同时控制了原材料成本,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有利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合约种类 | 期初合约金额 | 期末合约金额 | 报告期损益情况 | 期末合约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 沪铝 | 11,279,750.00 | 0.00 | -1,295,175.00 | 0.00% |
| 合计 | 11,279,750.00 | 0.00 | -1,295,175.00 | 0.00% |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0-34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9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0年10月21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六人,董事王胜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熊建伟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
1、本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报告》的议案;
3、《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0】59号文)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组织了相关部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检查,自查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控股股东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行为;不存在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费用的情况。
公司通过制定及完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付款审批授权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从内部控制制度上对防范资金被占用进行了规范。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