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0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黄新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少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
| 总资产(元) | 1,034,567,012.09 | 931,703,734.45 | 11.04%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372,956,407.49 | 355,974,799.32 | 4.77% | |||
| 股本(股) | 150,280,000.00 | 150,280,000.00 | 0.0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48 | 2.37 | 4.64% |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总收入(元) | 212,758,044.45 | -3.74% | 602,893,687.27 | -2.61%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479,837.22 | 44.76% | 25,848,706.92 | 18.60%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6,001,054.71 | -68.94%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17 | 0.00%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60.00% | 0.17 | 13.33%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60.00% | 0.17 | 13.33%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5% | 0.84% | 7.08% | 0.73%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4% | -1.04% | 4.22% | -0.79%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096,417.8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562,389.4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86,369.76 | |
| 所得税影响额 | -1,932,135.3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74,119.31 | |
| 合计 | 10,466,182.83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4,871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宁波新海塑料实业有限公司 | 15,19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黄新华 | 14,186,69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沈嘉祥 | 2,013,18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加锋 | 1,751,031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佩民 | 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孙雪芬 | 1,137,44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市东城利民上水管道服务中心 | 1,0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汪叶萍 | 95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市西西上水管道安装队 | 9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贺琳 | 895,8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项目同比增长120.46%,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宁波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同比增长124.99%,主要系本期公司投资慈溪文化商务区项目公司慈溪锦泰商务有限公司所致。
3、报告期末在建工程项目同比增长692.80%,主要系子公司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的建造员工住宅工程所致。
4、报告期末应付票据项目同比增长48.75%,主要系本期公司采用应付票据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项目同比增长106.71%,主要系本期收取工程保证金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同比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归还了一年内的长期借款。
7、报告期末长期借款项目同比增长142.23%,主要系本期借入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8、报告期末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同比减少116.64%,主要本期系欧元汇率、美元汇率波动所致。
9、报告期末营业利润同比增长33.88%,主要是本期处置慈溪恒隆商务有限公司股权,获得额外投资收益所致。
10、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41.73%,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款减少所致。
11、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55.95%,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支出的水利基金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201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慈溪文化商务区总部经济大楼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与其他企业组建项目公司,共同投资建造商务办公大楼一幢。截止公告日,公司对该项目已投资2580万元,与其他企业组建了项目公司慈溪锦泰商务有限公司,公司目前持有慈溪锦泰商务有限公司30%的股权。
2、报告期内,公司美国全资子公司X-LITE INC投资$98,000美元参股IMPAX PRODUCTS INC(美国)49%的股份, 该公司主要从事打火机、点火枪等产品的分销,参股该公司有助于巩固美国营销渠道。
3、2010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慈溪恒隆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并于2010年8月30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预案,决定公司将参股公司慈溪恒隆商务有限公司 11.77%的股权以3,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新海塑料实业有限公司。截止公告日,该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公司高管 |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 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0.00% | ~~ | 30.00% |
| 预计公司2010年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小于30%。 | ||||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169,997.12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订单稳定,经营正常,尽管公司已经做了部分远期结售汇业务,但人民币汇率升值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预计全年业绩增长幅度小于30%。 |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新华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9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8日以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2日12 时。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0 年10月25日刊登的《新海股份: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0 年10月25日刊登的《新海股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