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蔡永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千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千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1,302,027,602.15 | 483,014,474.07 | 169.5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100,459,094.83 | 261,247,153.40 | 321.23% | |||
股本(股) | 120,000,000.00 | 90,000,000.00 | 33.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9.17 | 2.90 | 216.21%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53,921,775.47 | 70.34% | 383,242,284.01 | 50.9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644,143.47 | -4.28% | 36,198,541.43 | -24.3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4,762,070.34 | -48.9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12 | -62.5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26.67% | 0.34 | -35.8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26.67% | 0.34 | -35.8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6% | -4.49% | 4.99% | -16.6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1% | -4.03% | 4.36% | -16.1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4,786.9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065,318.60 | 报告期政府补贴收入主要包括:①递延收益中的政府科研项目专项拨款1,601,681.60元转入,用于补偿本期及以前年度科研项目费用支出;②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厦委发[2006]13号文《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对新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之年起二年内按其应缴已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给予扶持,其后三年减半扶持。子公司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10年02月收到厦门市思明区科学技术局拨付的200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款3,054,900.00元。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2,758.57 | |
所得税影响额 | -492,325.2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00.00 | |
合计 | 4,565,321.74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8,29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环球1号证券集合资金信托 | 734,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新股信贷资产6 | 408,27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2,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郝连红 | 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江学新 | 223,89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_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99,958 | 人民币普通股 |
蔡向红 | 179,607 | 人民币普通股 |
彭淑芳 | 174,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夏宁 | 16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变动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081.38%,主要因公司上市发行新股收到募集资金。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53.98%,主要因本期客户减少了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52.97%,主要因报告期产品销售额大幅增加,特别是在新市场区域的新增销售额大幅增加。
4、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116.72%,主要为预付材料及设备款。
5、应收利息本期末1,546,257.32元,年初为0元,主要为公司报告期内银行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的应收利息。
6、存货较年初增加158.34%,主要因产品销售额扩大,同时为防止原材料价格进一步上涨,增加部分原材料备货。
7、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605.62%,主要为报告期内收购的子公司上海中浦勘查技术研究所对其参股公司北京勘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其18.18%股权)的投资。
8、投资性房地产本期末21,406,577.49元,年初为0元,主要因公司办公大楼建设科技大厦部分楼层完工出租,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9、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92.99%,主要原因:一、募投项目年产120万方预拌混凝土扩建搬迁项目部分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二、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羧酸系减水剂项目部分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三、增加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两家子公司上海中浦勘查技术研究所及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
10、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52.27%,主要原因:一、募投项目年产120万方预拌混凝土扩建搬迁项目部分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二、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羧酸系减水剂项目部分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11、商誉本期末为11,712,241.91元,年初余额为0元,主要为报告期内对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上海中浦勘查技术研究所的投资因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12、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89.47%,主要因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13、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162.82%,主要因销售收入增长导致原材料采购增加,公司加大银行授信额度的使用,大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14、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234.74%,主要为报告期内收购的非全资子公司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付给少数股东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的往来款项713万元。
15、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133.17%,主要为报告期内子公司常青树建材(福建)开发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发改委下达的年产30万立方米高性能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产业化项目经费420万元,项目经费计入递延收益,该收益将在项目投资形成资产的折旧年限内平均分摊,计入营业外收入。
16、长期借款本期末余额为0元,年初余额为2000万元,主要因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了银行长期借款。
17、股本较年初增加33.33%,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18、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2915.72%,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28元,扣除发行费用及计入股本的金额后的差额77,301.3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二、利润表变动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0.91%,主要因公司加大了混凝土外加剂业务的跨区域拓展和建设综合技术服务的跨区域、跨领域发展,使收入较快增长。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76.83%,主要因营业收入增长,且原材料采购价格、人员成本及制造费用上升。
3、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68.98%,主要因本期公司加大业务拓展力度,特别是混凝土外加剂在福建省外市场的快速发展,使销售费用中的销售人员工资和运输费用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0.69%,主要因业务扩张,人员成本及差旅费大幅增加。
5、财务费用由上年同期的213.16万元下降为-253.55万元,主要因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归还银行贷款使利息支出减少,同时货币资金增加使利息收入增加。
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上升40%,主要因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增加,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增加。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81.8%,主要因取得政府补贴及递延收益转入。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8.9%,主要因为防止原材料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增加部分备货;同时,销售额上升,应收账款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881.34万元,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上海中浦勘查技术研究所股权的收购。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1,180.57万元,主要因公司上市发行新股收到募集资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1、本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蔡永太等50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蔡永太等10人。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永太等8人。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永太等8人。4、本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蔡永太等50人。 | 1、公司股票上市前发起人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的限售承诺。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永太等8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永太等8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4、本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蔡永太等50人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报告期内,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 | -30.00% | ~~ | 10.00%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8,673,927.49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大力执行“跨区域、跨领域”发展,主营业务收入相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但由于主营业务产品混凝土外加剂及商品混凝土所对应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均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且由于销售区域发展导致人员成本及销售费用大幅增长,使公司盈利能力可能较上年同期出现下滑。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永太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0-04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上午9点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0月11日以OA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字[2007]28号文《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厦门证监局厦证监发[2010]148 号文《关于开展新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规范公司治理,公司于2010年5月20日正式启动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公司治理情况自查、接受社会公众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公司根据厦门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整改建议和投资者、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治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行了认真整改。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治理专项活动形成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0-042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字[2007]28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关于开展新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厦证监[2010]1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以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为目标,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公司治理情况自查、接受社会公众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公司根据厦门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出的整改建议和投资者、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治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有关工作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1、2010年5月20日,公司以董事长为治理专项活动的第一负责人,成立了包括集团所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和以董事会秘书以及证券部、内审部、财务部、综合部等相关人员在内的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以下合称“公司治理专项工作小组”),正式启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2、2010 年5 月20 日至2010 年6 月28 日,公司治理专项工作小组对照《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厦门证监局《关于开展新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厦证监[2010]148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结合公司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找出原因所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整改计划。
3、2010 年6 月29 日,公司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上报厦门证监局和深交所。
4、2010 年7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以上报告及整改计划,接受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评议。
5、2010年7月2日-7月22日,公司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网站接受监管部门、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的评议,7月26日公司总结评议的情况,向厦门证监局报送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众评议情况的报告》。
6、2010 年7月6日,厦门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检查,并于2010年8月6日下发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监管意见函》(厦证监函[2010]84 号)。针对监管意见,公司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进行认真学习,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并于2010年8月19日向厦门证监局报送了《关于厦门证监局<监管意见函的回复>》。
7、2010 年10 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公众评议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
公司于2010 年7月2日公告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供广大投资者查阅。在接受评议期间(2010年7月2日-7月22日)内,公司通过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网站接受监管部门、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的评议。在接受评议期间内,公司未收到监管部门、投资者或社会公众关于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的评议信息。7月26日公司总结评议的情况,向厦门证监局报送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众评议情况的报告》。
三、公司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一)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整改情况:
1、在公司董事会推动下,公司按相关规范修订了《公司章程》,并补充制订了《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新的内控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满足了公司上市后相关规范及内控的需求。公司通过内部培训,宣传贯彻上述内控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得以有效贯彻执行。
2、在公司总裁领导下,公司管理层对内部管理体系进行系统梳理,公司通过建设ERP系统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的规范和效率,通过持续改进绩效考核模式进一步提升内部激励机制,通过对公司各子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的岗位、编制和薪酬考核体系的全面梳理努力控制合理的人力资源成本并提升人员综合素质,通过强化“标准化”操作概念并修订各部门作业指导书等内部规章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水平。
(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
1、公司为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新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对投资者关系活动予以规范。
2、公司已在公司的官方网站上建立了专门的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将公司在深交所已发的公告在投资者专栏中予以披露,同时接受投资者的咨询留言。
3、公司进一步强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除公司网站的专栏以外,公司通过电话、传真、邮箱及接待现场调研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多渠道倾听投资者对公司的建议和批评,通过主动的、充分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进行良性互动,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4、公司加强对证券部工作人员以及公司有关部门主管人员的培训,努力培养和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人员素质、能力,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构建一个良性互动的沟通平台。
(三)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整改情况:
1、完善制度、强化学习,规范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内部知情人登记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新的相关内控制度,并通过强化内部培训等措施来确保相关制度执行到位。
2、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规范信息披露的流程,截止目前,公司定期报告均及时披露,无推迟的情况;未出现过重大事件的迟报、漏报等情况;未发生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充分的情形;公司始终保持主动信息披露的自觉性,保障投资者平等获得信息的权利,不断提高公司的透明度。
3、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严格规定了与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的保密责任,不断强化相关人员对内幕及敏感信息的保密及报告意识,严防内幕交易。同时,公司按厦门证监局等监管机构要求,及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管理,没有发生内幕信息泄漏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应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整改情况:
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2010年7月24日—25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厦门证监局组织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公司证券部积极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各种内部培训活动,包括:及时组织学习厦门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简报》;认真组织学习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时组织学习厦门证监局、深交所出台的其他新文件、新规定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了公司的治理水平。
(五)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
整改情况:
1、在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公司依据《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对需要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均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按规定向专门委员会报告。
2、在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征询、听取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多方面献计献策。公司2010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分别向各专门委员会报告并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厦门证监局现场检查情况和公司落实具体措施
1、公司应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规范“三会”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针对监事会构成不合理的情况,建议重新选聘适当人选。
整改措施:
公司通过加强内部培训来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在组织“三会”工作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为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效能,公司将设法调动与会股东的积极性,加深对议案的讨论,完善股东会会议记录,确保提案审议和发言要点详细记录。
就公司监事会构成缺少法律或会计专业的情况,公司在2010年9月进行的第二届监事会改选中,已形成由一名从事财务专业岗位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另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整改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同时,公司加强与深交所和厦门证监局的及时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与完整。截止目前,公司定期报告均及时披露,无推迟的情况;未出现过重大事件的迟报、漏报等情况;未发生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充分的情形;公司始终保持主动信息披露的自觉性,保障投资者平等获得信息的权利,不断提高公司的透明度。
3、公司应加强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强化相关内部控制程序的执行,规范会计核算。
整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范和加强日常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规范和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五、 公司治理整改情况总结
综上所述,公司已经对所有自查问题、证监局等监管机构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在近半年的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公司通过自查自纠和监管部门的指导,找出了以往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上市公司治理运作的意识和水平,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优化,拥有了较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更为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并得到较为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这些都为公司战略的最终实现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0-041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