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熊维平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陈基华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卢东亮 |
公司负责人熊维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东亮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千元) | 139,911,168.00 | 133,975,190.11 | 4.4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千元) | 51,181,866.00 | 50,400,716.36 | 1.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78 | 3.73 | 1.3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 | 5,415,105.00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 -117,807.00 | 412,789.00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87 | 0.0305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11 | 0.0067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87 | 0.0305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4 | 0.81 | 减少0.2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9 | 0.18 | 减少0.1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0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0,332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39,564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87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164 |
所得税影响额 | -110,35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0,926 |
合计 | 322,04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96,17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3,927,217,637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900,559,07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09,773,136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 532,070,780 | 人民币普通股 |
贵州省物资开发投资公司 | 72,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5,824,74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8,759,551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泰君安-建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17,279,626 | 人民币普通股 |
UBS AG | 12,337,47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2,130,617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97%,主要由于本集团主导产品市场价格大幅回升,产销量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82%,主要由于本集团主导产品市场价格大幅回升,产销量增加所致。
3、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本年年初相比增加32719%,主要为公司期货持仓浮动盈利。
4、应收票据与本年年初相比减少38%,主要为公司收回了部分应收票据。
5、应收账款净额与本年年初相比增加76%,主要由于本期销售量增加导致应收账款有所增长。
6、预付账款与本年年初相比增加160%,主要由于本期增加了原辅材料的采购所致。
7、其他应收款净额与本年年初相比增加79%,主要由于本期在资源整合中增加了预付出资款。
8、存货跌价准备 与本年年初相比增加151%,主要是本期记提存货跌价准备2.9亿元,并随着铝价不断回升,部分跌价准备已经随着产品的销售从主营业务成本中转销。
9、其他流动资产与本年年初相比增加33%,主要为本期河南铝业公司持有待售资产增加5.4亿元所致。
10、长期股权投资与本年年初相比增加129%,主要为本期增加对联营公司赵固煤业的投资以及对联营合营公司的投资收益有所增加所致。
1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本年年初相比减少74%,主要由于因资产报废将原先固定资产减值核销所致。
1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与本年年初相比减少90%,主要由于本期本集团子公司河南铝业在建工程转入持有待售状态减少所致。
13、交易性金融负债与本年年初相比减少94%,主要为公司期货持仓浮动亏损减少
14、预收账款与本年年初相比增加86%,主要为公司收到的氧化铝和电解铝的货款。
15、应付利息与本年年初相比增加54%,主要为公司发行长期债券记提的利息。
1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与本年年初相比增加184%,主要是本期新增的一年内到期的中期票据及长期借款。
17、其他流动负债与本年年初相比增加9588%,主要由于本期发行了107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所致。
18、专项应付款与本年年初相比增加1106%,主要由于本期实际收到的财政拨款。
19、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本年年初相比减少86%, 主要为部分子公司本期转回了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20、专项储备与本年年初相比增加48%,主要为本期新记提的安全储备费大于所使用的金额。
21、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与本年年初相比增加72%,主要由于香港公司持有的澳元资产因澳元上涨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铝业在A股发行时承诺,A股股票上市后一定期限内,中国铝业将安排出售其铝加工业务,或者收购中铝公司的铝加工业务,并将收购中铝公司的拟薄水铝石业务。
本公司下属企业从事少量拟薄水铝石业务,但该业务非本公司的主营业务,该业务销售收入占本公司的营业收入比重非常低;并且与中铝公司在拟薄水铝石的销售区域不同,因此,中铝公司和本公司在拟薄水铝石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有限。
截至目前,中铝公司的拟薄水铝石业务在盈利能力、产权关系等方面尚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本公司将在条件成熟时完成对该业务的收购工作。
除上述关于注入拟薄水铝石业务的承诺由于客观因素没有履行外,中铝公司作出的其它承诺均得到了较好的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世界经济继续复苏,中国经济稳定增长,铝消费回升。本集团采取降本措施的效果逐步显现,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和盈利能力逐步恢复,经济效益好转。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集团将盈利。有关详情将在公司2010年年度业绩报告中披露。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
本报告期内,不实施现金分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维平
公司代码:601600 公司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0-23号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5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有效投票人数9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要求。吕友清先生因事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委任罗建川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按其已表示的意愿进行投票。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关于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批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尾矿(含赤泥)综合利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项目,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第二款,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铝土矿及其它金属矿、石灰石矿、煤炭的勘探、开采;铝、镁及其它金属矿产品、冶炼产品、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煤炭的生产和销售;碳素制品及相关有色金属产品、水电汽、工业用氧气和氮气的生产、销售;蒸压粉煤灰砖的生产、销售及装卸、搬运服务;硫酸(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发电及销售;尾矿(含赤泥)综合利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机械设备、备件、非标设备制造、安装及检修;汽车和工程机械修理、特种工艺车制造和销售;公路货物运输;电讯通信、测控仪器的安装、维修、检定和销售;自动测量控制、网络、软件系统设计、安装调试;材料检验分析;经营办公自动化、仪器仪表;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2.将上述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提请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适当的时候报请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批和备案。
三、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就几内亚西芒杜铁矿项目为中国铝业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同意公司就几内亚西芒杜铁矿项目为中国铝业公司提供反担保。
因中国铝业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熊维平先生、吕友清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
(1)上述关联交易乃于本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
(2)均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及
(3)各项条款均为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2.公司全体董事同意成立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就上述关联交易向公司独立股东提出建议。独立董事委员会由公司独立董事张卓元先生、王梦奎先生和朱德淼先生组成。
3.同意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前述关联交易提出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4.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此反担保议案的详情,公司会做出进一步的公告。
四、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参与山西介休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的议案。
1.批准公司参与山西介休煤炭资源整合,与山西铝厂、介休路鑫煤炭气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鑫公司”)以及自然人股东共同成立山西介休鑫峪沟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集团”)。公司出资约5.37亿元人民币,持有煤业集团34%的股权。
因山西铝厂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的附属公司,公司与山西铝厂共同出资成立煤业集团的行业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熊维平先生、吕友清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
(1)上述关联交易乃于本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
(2)均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及
(3)各项条款均为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2.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3.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山西介休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相关的一切事宜及签署协议等一切必要的文件。
有关此关联交易议案的详情,公司会做出进一步的公告。
五、审议、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适当的时候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确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及负责公告、通函的核定等事宜。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主要议题如下: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就几内亚西芒杜铁矿项目为中国铝业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铝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