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李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晓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1,089,907,327.81 | 1,136,903,965.37 | -4.13%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843,718,463.83 | 834,936,393.45 | 1.05%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07 | 12.02 | -49.50%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901,937.05 | -326.1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7 | -183.78% | ||||
报告期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15,713,408.56 | 1.02% | 277,021,848.12 | 11.67%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297,876.11 | -15.08% | 29,617,070.38 | 1.7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68.57% | 0.21 | -63.1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68.57% | 0.21 | -63.16% | ||
净资产收益率(%) | 1.81% | -84.48% | 3.50% | -69.9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1.74% | -84.07% | 3.40% | -68.8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70,620.8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08,928.5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6,230.92 |
所得税影响额 | -153,680.81 |
合计 | 870,857.8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65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48,86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0,484 | 人民币普通股 |
汪称意 | 346,66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夏基金公司-农行-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 | 317,526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夏基金公司-招行-成长1号资产管理计划 | 311,774 | 人民币普通股 |
许锋 | 286,724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刚 | 25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佳木斯凯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52,445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淑筠 | 2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张清 | 1,000 | 0 | 0 | 1,000 | 高管锁定股 | 2010年11月11日 |
李寅 | 30,000,000 | 0 | 0 | 30,000,000 | 上市前承诺 | 2013年1月8日 |
赵晓红 | 22,900,000 | 0 | 0 | 22,900,000 | 上市前承诺 | 2013年1月8日 |
北京信捷和盛企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 | 0 | 0 | 8,000,000 | 上市前承诺 | 2011年1月8日 |
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17,230,770 | 0 | 0 | 17,230,770 | 上市前承诺 | 2011年1月8日 |
哈尔滨市科技风险投资中心 | 5,169,230 | 0 | 0 | 5,169,230 | 上市前承诺 | 2011年1月8日 |
哈尔滨鑫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000,000 | 0 | 0 | 2,000,000 | 上市前承诺 | 2011年1月8日 |
哈尔滨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4,000,000 | 0 | 0 | 14,000,000 | 上市前承诺 | 2013年1月8日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 3,600,000 | 0 | 0 | 3,600,000 | 上市前承诺 | 2011年1月8日 |
合计 | 102,901,000 | 0 | 0 | 102,901,000 | -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5.18%(绝对额减少23,251.47万元),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及募投项目支出所致。
2、应收票据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0.09%(绝对额减少64.66万元),主要系系为生产经营需要,将应收票据进行背书转让支付货款所致。
3、应收账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0.75%(绝对额增加10,000.38万元),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以及新客户增加影响,提高部分客户信用,部分客户回款减缓所致。
4、预付款项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69.67%(绝对额增加1,035.00万元),主要系公司规模增加本期材料采购增多及预付工程款项所致。
5、其他应收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98.34%(绝对额增加2,551.62万元),主要系保证金借款增加所致。
6、存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1.15%(绝对额增加3,484.15万元),主要系本期9月份成立的子公司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储备生产用材料所致。
7、在建工程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10.01%(绝对额增加996.12万元),主要系本期年产500套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扩建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8、无形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0.47%(绝对额增加151.30万元),主要系本期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9、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年初增长了15.61%(绝对额增加57.35万元),主要是公司应收账款增加,计提坏账准备增加,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
10、短期借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93.33%(绝对额减少9,794.69万元),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11、应付票据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88.70%(绝对额增加2,887.05万元),主要系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使用额度。
12、应付账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7.85%(绝对额增加1,522.69万元),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与主要供应商付款结算方式改变,由原来现付变成月、季结算方式,延长了付款期限。
13、预收款项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6.54%(绝对额增加362.98万元),主要系本公司规模扩大在造项目增加,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预收款相应增加。
14、应交税费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7.04%(绝对额减少496.14万元),主要系期初应交税费在报告期内缴纳。
15、其他应付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0.45%(绝对额增加331.62万元),主要系本期向哈尔滨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入流动资金所致。
16、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绝对额减少300万元),主要系本期偿还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所致。
17、长期借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绝对额减少1500万元),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全部长期借款所致。
18、股本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0%(绝对额增加6945万元),主要系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9、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1.67%(绝对额增加2,895.33万元),主要系本期加大产品销售力度,增加市场份额所致。
20、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4.60%(绝对额增加2,544.38万元),一方面由于营业收入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原材料及人工费增加所致。
21、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5.65%(绝对额增加311.40万元),主要系公司为加大销售力度增加了销售员人数和待遇及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导致销售运费增加所致。
22、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5.17%(绝对额增加592.69万元),主要系本期工资及绩效方案调整,管理人员工资增加、固定资产增加导致折旧费用增加及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23、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38.32%(绝对额减少663.42万元),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2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15.82%(绝对额增加344.40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25、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7.82%(绝对额增加327.98万元),主要系本期增值税税收优惠返还增加所致。
26、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30.57%(绝对额增加50.79万元),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及捐赠增加所致。
27、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6.91%,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加及部分销售业务通过票据结算所致。
28、收到的税费返还现金同比增加209.85%,主要系软件增值税返还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9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了20.21%,主要系本期9月份成立的子公司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储备生产用材料所致。
30、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了40.40%,主要系生产规模扩大增加生产工人工资及管理人员绩效工资所致。
31、支付的各项税费的现金同比增加36.19%,主要系本期缴纳上期计提税金及销售额增长影响税金增加。
3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22.86%,主要系本期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付现费用增加所致。
3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51.53%,主要系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支出所致。
3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8.5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全部银行借款所致。
35、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350.0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设立的子公司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款。
3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的金额同比增加260.21%,主要系公司按利润分配方案支付现金股利所致。
3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金额同比增加3233.3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应付上市费用。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现状:
从去年开始到今年,国家一直在大力推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根据部署,中国计划用20年时间,使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十二五”七个新兴战略产业对GDP的贡献将从目前的低于2%上升到8%。“十二五”将成为调结构促转变的攻坚期,到2015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将形成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并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在局部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建成一批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
依托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以及业内具有先发优势的产业制造平台和人才队伍,公司拥有强劲的研发和生产转化能力,本公司主要产品涉及环保节能和新能源核心部件制造,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关于战略性新兴行业的部署为公司未来的长久发展打下坚实的政策基础,并进一步指明了产业发展方向,这也为公司产品的市场开拓起到了烘托和促进作用。
二、公司三季度经营情况
由于受行业特点影响,三季度通常进入整个行业业务发展的旺季,本公司三季度继续保持相对较好的增长,主要是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市场推广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上下克服市场竞争激烈的影响,实现销售收入11571万元,每股收益0.11元。
此外,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一直努力,公司被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一批节能服务公司推荐名单和9月份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符合标准的节能服务公司第一批审核名单中。预计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公司将从中获益甚多。公司将借助国家扶持政策的不断实施及上市募集资金的有力支持,把产品制造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相结合,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坚固的基础。
另外, 在本季度公司被列为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第四批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于2006年7月开始启动了建设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力争3-5年内培育中国创新型企业500强,此次进入国家创新型企业梯队后,公司将成为国家科技计划重点支持的对象,享受国家在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的优先支持,对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有着巨大的推进作用。
三、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程度
2010年三季度,公司紧紧围绕2010年度的经营计划,不断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经济效益,在业务开拓和创新方面,公司积极塑造创新氛围,结合市场需要和行业发展热点以及公司技术研究储备,努力推进新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在人力资源方面,伴随着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变化,公司进一步优化了人才结构,丰富和完善了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了公司的整体凝聚力;在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使用方面,公司本季度有计划地推荐募投项目的实施,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累计安排使用超募资金26350万元;风力变流器已经进入挂网试运行阶段,太阳能光伏逆变器等产品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相关申报工作;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同时,规范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运用多种方式,加强了公司和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沟通。
四、未来的重要风险因素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安排超募资金使用计划达到26350万元,安全、合理地安排好募集和超募资金的使用,这对公司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要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大幅增加,但是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经历项目建设、试生产、正式投产等一系列过程,公司在此阶段过程中当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有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为此,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使项目尽早正式投产获利,同时加强项目管理,合理妥善运用好募集资金,以期提升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从产品看,公司募投的主要产品之一是风力发电变流器,该产品研发出来挂网试运行情况良好,但与市场衔接还需要进一步努力,公司将进一步调整销售策略、丰富销售手段,加大对新产品的市场开发力度;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是高压变频器,目前行业竞争较为激烈,行业整合正在悄然进行,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但创新能力不强、后续发展动力不足、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将会逐渐被淘汰出局,这会给行业内优秀企业带来更大的发展机会。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升产品品质,丰富产品结构,进一步加强竞争实力。
五、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
公司应收账款数额较大主要是公司主导产品销售信用政策和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导致的,但公司主要客户多为电力、石油石化、冶金和市政建设企业,该等客户信誉优良,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大面积、大比例坏账的可能性较小,随着公司实施了管理层负责制、建立应收账款奖罚制度、组织售后服务人员协助催收货款、通过保理业务规避和减少了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等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效率,公司应收账款的风险会得以进一步控制。
此外,生产能力急需进一步提高,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寅和总经理赵晓红出具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公司股东哈尔滨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东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科技风险投资中心承诺:除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实施办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转持部分公司股份外,自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回赎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
通过哈尔滨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并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张清、丁兆国、李斌三人出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科技风险投资中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将持有的本公司180万股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科技风险投资中心的禁售期义务。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寅先生、赵晓红女士承诺:如果发生国家有关税务主管部门认定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条件不成立,公司需按33%的所得税率补缴报告期内所得税差额或补缴2006-2008年度及2009年1-9月返还的增值税款的情况,本人愿共同且连带承担前述所得税款、增值税款及相关费用。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寅和赵晓红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李寅和赵晓红承诺: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实际从事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违反上述保证与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予以赔偿。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日起生效,在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仍然有效,直至本人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依法转让完毕且本人同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起满两年之日终止。
(三)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若出现暂时性的资金闲置情况,发行人承诺:不将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不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不利用募投项目获得不正当利益。该部分闲置资金将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待发行人在主营业务发展方面存在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4,781.33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35.0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690.1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季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500套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扩建项目 | 否 | 9,938.00 | 9,938.00 | 4,200.00 | 954.99 | 4,029.65 | -170.35 | 95.94% | 2011年12月31日 | 0.00 | 是 | 否 | |
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功率产品成套装置扩建项目 | 否 | 5,330.00 | 5,330.00 | 3,070.00 | 5.01 | 1,765.41 | -1,304.59 | 57.51% | 2010年12月31日 | 0.00 | 是 | 否 | |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300.00 | 3,300.00 | 2,400.00 | 13.16 | 133.22 | -2,266.78 | 5.55% | 2010年12月31日 | 0.00 | 是 | 否 | |
合计 | - | 18,568.00 | 18,568.00 | 9,670.00 | 973.16 | 5,928.28 | -3,741.72 | - | - | 0.0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2010年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共计2,040.88万元, 其中:年产500套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扩建项目604.34万元,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功率产品成套装置扩建项目1,436.54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4,5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使用情况 | 投资设立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650万元,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65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1650万元,截至期末投入进度100%。 企业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500万元,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5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111.90万元,截至期末投入进度22.38%。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电气 公告编号:2010-052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