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公司巡礼
  • 4:焦点
  • 5:产经新闻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融资
  • 11:上证零距离
  • 12:调查·区域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B1:披 露
  • B4:产权信息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 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10年10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B9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96版:信息披露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自2010年4月30日起,本基金实行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分设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详情请参阅相关公告。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景顺长城货币A

    注:本基金的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月结转份额。

    2.景顺长城货币B

    注:本基金的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月结转份额。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1、 景顺长城货币A

    (2005年 7月15日至2010年9月30日)

    2、 景顺长城货币B

    (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9月30日)

    注:经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05年7月7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21]号文核准,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2005年7月14日为转变基准日转变成为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自2010年4月30日起实行基金份额分级。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不相似。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3季度债券市场在宏观经济可能见底以及通胀预期下出现收益率上行。我们认为受通胀高位企稳和信贷扩张影响,4季度机构配债动力不足,收益率易上难下。我们继续从谨慎角度出发,保持较低的剩余期限,在回购利率波动中加大回购的投资力度,并维持央票的配置比例以保持流动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0年3季度,景顺货币A收益率为0.3243%,低于业绩基准0.0160个百分点;景顺货币B收益率为0.3849%,高于业绩基准0.0446个百分点。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5.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采用固定单位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为1.0000 元。

    5.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也不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5.8.3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8.4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本基金自2010年4月30日起实行基金份额分级。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7.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货币
    基金主代码260102
    系列基金名称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系列其他子基金名称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60103)、景顺长城优选股票(2601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年10月24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09,218,538.68份
    投资目标货币市场基金在保持本金的高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获得高于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资金供求的综合分析进行短期利率判断,对各投资品种从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平均剩余期限等方面进行综合价值比较,在保持基金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构建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税后同期7天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具有低风险和收益稳定的特点,投资目标是在保持本金的高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获得高于基准的投资回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景顺长城货币A景顺长城货币B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260102260202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额总额80,356,764.29份28,861,774.39份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2010年7月1日-2010年9月30日)
    景顺长城货币A景顺长城货币B
    1.本期已实现收益266,696.11251,650.71
    2.本期利润266,696.11251,650.71
    3.期末基金资产净值80,356,764.2928,861,774.39

    阶段净值收益率①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0.3243%0.0032%0.3403%0.0000%-0.0160%0.0032%

    阶段净值收益率①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0.3849%0.0032%0.3403%0.0000%0.0446%0.0032%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毛从容本基金基金经理2005-4-6-10华中理工大学经济学硕士,10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任职于交通银行、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历任研究员、金融研究所债券业务小组组长。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曾任研究员,2005年4月至今担任景系列基金基金经理。
    张继荣本基金基金经理,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09-8-7-10清华大学化学工程博士。曾任大鹏证券研究所分析师,融通基金行业研究员、研究策划部总监助理及基金经理,银华基金投资管理部策略分析师及基金经理等职务。具有10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历。2009年3月加入本公司。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固定收益投资60,321,599.9054.85
     其中:债券60,321,599.9054.85
     资产支持证券--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0,000,000.0036.3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274,415.432.98
    4其他各项资产6,383,711.615.80
    5合计109,979,726.94100.00

    序号项目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0.46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项目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6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8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35

    序号平均剩余期限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30天以内44.21-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230天(含)—60天9.16-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360天(含)—90天9.17-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490天(含)—180天36.90-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5180天(含)—397天(含)--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99.44-

    序号债券品种摊余成本(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30,283,164.5627.73
    3金融债券10,006,380.429.1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10,006,380.429.16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20,032,054.9218.34
    6其他--
    7合计60,321,599.9055.23
    8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80102308央行票据23100,00010,101,174.239.25
    2080102008央行票据20100,00010,097,318.979.25
    3080101408央行票据14100,00010,084,671.369.23
    4098124609中广核CP02100,00010,018,410.219.17
    5108104410铁道CP01100,00010,013,644.719.17
    607042007农发20100,00010,006,380.429.16
    7-----
    8-----
    9-----
    10-----

    项目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0次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0.0593%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0.0006%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0.0427%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5,016,125.00
    3应收利息1,210,888.13
    4应收申购款156,698.48
    5其他应收款-
    6待摊费用-
    7其他-
    8合计6,383,711.61

    项目景顺长城货币A景顺长城货币B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81,783,872.54111,245,991.4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169,011,993.95121,313,680.4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170,439,102.20203,697,897.52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80,356,764.2928,861,774.39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