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用电量环比下降12%
节能减排效应显现
⊙记者 叶勇 ○编辑 衡道庆
国家能源局2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9月当月全社会用电量3498亿千瓦时,环比下降12%,回落幅度高于上年同期5个百分点。尽管国家能源局未公布同比数据,但根据本报记者测算,9月用电量同比增长8.5%,为今年以来单月增幅最低水平。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同步技术指标,用电量的环比大幅下滑反映出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趋势和节能减排“组合拳”效果开始显现。
从拉动用电量的主要部分——重工业来看,9月,重工业用电量1939亿千瓦时,环比下降17.3%,8月份这一数据为2345亿千瓦时,除1-2月的平均数据外,9月重工业用电量低于其他各月。
根据本报记者跟踪观察,从同比来看,9月份8.5%的同比数据远远低于其他各月,此前,1-2月同比增长25.95%,3月为21.04%,4月为23.1%,5月为20.8%,6月为14.14%,7月为13.94%,8月为14.69%。
中电联统计部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9月用电量环比下降12%,体现了近年来经济结构调整大方向下抑制高耗能产业的结构性因素,也体现了今年以来节能减排的效果,更有限电等因素影响,较为复杂。总的来看,四季度节能减排效应还会更加显著的体现出来。
今年4月6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近期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其中提出了一些强有力的经济手段,重点包括:对落后产能执行差别电价,扩大差别电价执行范围。在执法和处罚上,举措十分严厉,特别提出:必要时,政府相关部门可要求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对落后产能企业停止供电。
由于多个省份下半年都面临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艰巨任务,因而限电举措逐渐被大范围采用。据了解,浙江、江苏、海南、河北、山西等省部分地区8月、9月相继对一些高耗能产业采取限电举措,而贵州、广西、陕西等省区相继采取惩罚性电价政策,遏制高耗能产业,力求完成节能减排年度目标。业内人士指出,这些举措对于9月份用电量的环比大降起到了重要影响。
国家能源局昨日表示,前三季度,全国电源新增生产能力5186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多投产274万千瓦。9月末,全口径电力装机规模超过9亿千瓦。年初,全社会用电量延续去年四季度以来快速增长势头。二季度,在推进结构调整、加大节能减排措施影响下,重工业用电量开始回稳,全社会用电增速放缓。三季度,宏观调控措施的效果进一步显现,重工业用电增速回落。
今夏来水形势好、水电满发,火电压力减缓,加上部分省网实施有序用电措施,迎峰度夏平稳度过。期间,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大幅增加,8月,第三产业用电量和全社会用电量均达到有史以来最高,日均用电量达到128亿千瓦时的峰值;9月,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创历史新高。前三季度,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3540小时,其中火电设备3802小时,已恢复至2008年同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