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所
交易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交易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2010-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确认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十七家证券公司为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一级交易商。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