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许淑清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李建国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欧阳践 |
公司负责人许淑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欧阳践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461,896,891.63 | 1,504,554,609.39 | 63.6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105,308,947.59 | 567,684,656.59 | 94.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02 | 2.18 | -7.3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66,592,005.88 | -102.7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9 | 2.00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4,191,908.74 | 169,223,584.51 | 41.5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3 | 0.318 | -32.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7 | 0.306 | 79.7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3 | 0.318 | -32.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3 | 20.91 | 减少 0.7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20 | 20.68 | 增加 2.5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76,386.2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781,4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693,526.72 |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1,086.42 |
合计 | 2,090,400.6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6,47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 | 26,093,68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665,43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8,7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8,499,91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659,79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6,699,73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677,69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49,96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82.67%,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非定向增发股票款、银行借款增加及药品销售增加影响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94.46%,主要是报告期内客户以票据支付货款减少影响所致。3、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34.70%,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普药销售款增长影响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03.20%,主要是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新增加子公司双钱实业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项影响所至;
5、存货期末较期初增加223.27%,主要是报告期内制药原材料和普药存货增加及购置商业用地增加影响所致。
6、无形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63.08%,主要是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化新增加子公司双钱实业公司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及注册商标权)影响所至。
7、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31.25%,主要是报告期内制药流动资金借款增加影响所致。8、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71.54%,主要是报告期内预收房款增加所致。
9、应缴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254.77%,主要是报告期内制药公司未抵扣的原材料进项税和设备进项税增加、房地产项目按预收房款计缴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影响所致。
10、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352.89%,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捐赠赞助支出增加影响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负增长102.79%,主要是房地产项目未能结算而开发成本增加影响所至。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负增长80.13%,主要是制药项目固定资产增加购建影响所致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25.88%,主要是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及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承诺:按其所持有中恒集团股份数量支付股改对价,且其所持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此后十二个月内,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出售数量不超过股份公司总股本的5%。若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将划归上市公司所有。
公司股改方案已于2006年12月18日实施,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承诺正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38,132,683.00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031,675.7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290,135.4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4,396,775.02元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未分配利润的影响数11,482,942.55元,2010年半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246,621,257.87元。
2010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0年中期公司拟以2010年6月30日总股本2729368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总额为61,410,798.45元,未分配利润185,210,459.42元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8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实施。具体实施日期为:以8月27日为股权登记日,8月30日为除权(除息)日,8月31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9月3日发放现金红利。
公司2010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淑清
2010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0-29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公司的各位董事,会议于2010年10月25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分别是许淑清女士、刘伟湘先生、赵学伟先生、姜成厚先生、吴少彤先生、黄泽骎先生、甘功仁先生、周宜强先生、罗绍德先生。公司监事均收到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中恒集团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中恒集团关于申请增加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财务预算安排,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梧州分行申请新增人民币60000万元的贷款授信额度,公司拟用土地等公司资产作为抵押物(具体抵押物资产待定)。
在上述授信额度得到批准后,中恒集团授权经营管理层与中国建设银行梧州分行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贷款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中恒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2010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以2010年6月30日总股本2729368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并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公司已于2010年9月3日实施完毕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据此,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一)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2936882元。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5873764元。
(二)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72936882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45873764股,均为普通股。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