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公司巡礼
  • 4:焦点
  • 5:产经新闻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融资
  • 11:上证零距离
  • 12:调查·区域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B1:披 露
  • B4:产权信息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 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 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10年10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B8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9版:信息披露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10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2.2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3 主要财务指标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四条((九)投资限制)的规定:(1)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本基金净值的20%,在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2)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3)本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指数基金可以不受上述限制;(4)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5)相对于基金资产净值,股票投资比例为60-10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公告之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未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4.3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

    4.4.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与其他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不同,未与其他投资组合进行业绩比较。

    4.4.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5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我们的主要投资标的香港中资概念股在前半部分(七、八月份)呈现区间震荡,但在九月走出一个有说服力的上涨行情。随着中国在上半年出台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传导到经济层面,放缓了GDP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节奏。报告期内,资本市场对这些政策进一步消化,并开始酝酿宏观政策转向预期。随着八月份超预期的经济先行指标的公布,投资者确认经济增长率拐点已经出现,提振了市场信心。

    报告期内市场的另外一个催化剂是全球资金流动性进一步充斥,源于美欧日等主要发达经济体因为经济复苏持续乏力而维持或加大宽松的货币政策力度。

    报告期内,本基金在九月初提高股票仓位,并针对以上政策面、宏观面和流动性的变量做了一些结构调整。本基金加大了对消费、医疗、建材、科技和媒体板块的配置,降低了受半年报业绩推动表现较好但下半年缺乏催化剂的银行等板块的配置,并对地产进一步维持谨慎。

    4.5.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684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72%,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75%。本基金绝大部分资产为港币计价。报告期内人民币对港币升值1.02%,影响了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净值变化相对于基准的超额收益。扣除汇率变动因素,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业绩略落后基准收益率约1%。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对第四季度维持一个相对乐观的展望,我们认为虽然GDP和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率因基数原因可能继续放缓,但环比增速将维持上行趋势。同时政府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将会延续,有保有压,但政府在促进民生和消费的政策力度不会改变。四季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十二五计划会酝酿新的投资热点。此外,国际流动性扩张的趋势将继续。我们将继续积极在消费、医疗、建材、黄金和有色金属,以及资本品等板块寻找投资机会。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持有的股票及存托凭证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进行行业分类。

    5.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基金。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0.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约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无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核准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 报告期内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公告的各项原稿。

    8.2 存放地点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3 查阅方式

    (1)书面查询:查阅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1:30,13:00-17:30。投资者可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jsfund.cn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600-8800,或发电子邮件,E-mail:service@jsfund.cn。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6日

    基金简称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
    交易主代码07001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年10月1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2,643,001,452.03 份
    投资目标分散投资风险,获取中长期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基于对宏观经济形势、财政/货币政策以及相关发展状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和预测,决定基金在股票和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进行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和自下而上的精选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MSCI中国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高风险、高收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资产托管人英文名称: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

    中文名称: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 2010年7月1日 - 2010年9月30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72,387,743.45
    2.本期利润1,142,494,462.86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495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5,495,661,208.2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684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7.72%0.84%9.75%0.94%-2.03%-0.10%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江隆隆本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10月31日-12曾任德意志银行(DB Securities,纽约)股票分析员,瑞银证券(UBS Securities,纽约)首席股票分析员。2008年3月加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美国杜兰大学(Tulane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美国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序号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14,804,354,197.3894.80
     其中:普通股14,420,320,857.4892.34
     优先股--
     存托凭证384,033,339.902.46
    2基金投资--
    3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4金融衍生品投资--
     其中:远期--
     期货--
     期权--
     权证--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货币市场工具--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754,707,403.984.83
    8其他资产57,514,094.030.37
    9合计15,616,575,695.39100.00

    国家(地区)公允价值(人民币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香港14,420,320,857.4893.06
    美国384,033,339.902.48
    新加坡--
    合计14,804,354,197.3895.54

    行业类别公允价值(人民币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能源(Energy)2,597,960,326.7416.77
    15原材料(Materials)1,343,374,869.728.67
    20工业(Industry)897,904,457.965.79
    25消费者非必需品(Unnecessary Consume)1,165,828,882.427.52
    30消费者常用品(Necessary Consume)1,465,132,615.589.46
    35医疗保健(Medical & Health)522,336,093.233.37
    40金融(Finance)3,906,204,451.2025.21
    45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1,095,426,733.657.07
    50电信服务(Telecom)1,470,969,074.029.49
    55公用事业(Utilities)339,216,692.862.19
    合计14,804,354,197.3895.54%


    公司名称

    (英文)

    公司名称(中文)证券

    代码

    所在证

    券市场

    所属国家

    (地区)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td.工商银行1398 HK香港证券

    交易所

    中国

    香港

    236,902,0001,182,371,296.127.63
    2China Mobile Ltd.中国移动941 HK香港证券

    交易所

    中国

    香港

    16,813,0001,153,443,768.057.44
    3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建设银行939 HK香港证券

    交易所

    中国

    香港

    163,000,000957,092,316.006.18
    4CNOOC Ltd.中国海洋石油883 HK香港证券

    交易所

    中国

    香港

    64,530,000838,043,985.895.41
    5China Life Insurance Co. Ltd.中国人寿2628 HK香港证券

    交易所

    中国

    香港

    23,866,000631,636,804.224.08
    6Brightoil Petroleum (Holdings) Ltd.光汇石油933 HK香港证券

    交易所

    中国

    香港

    217,673,000616,503,744.773.98
    7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 of China Ltd.中国平安2318 HK香港证券

    交易所

    中国

    香港

    6,517,500445,721,449.142.88
    8Bell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百丽国际1880 HK香港证券

    交易所

    中国

    香港

    27,569,000370,890,559.522.39
    9Tencent Holdings Ltd.腾讯控股700 HK香港证券

    交易所

    中国

    香港

    2,500,000366,119,760.002.36
    10PetroChina Co. Ltd.中国石油股份857 HK香港证券

    交易所

    中国

    香港

    46,000,000358,676,476.202.31

    序号名称金额(人民币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31,970,809.45
    3应收股利25,179,391.99
    4应收利息24,919.33
    5应收申购款338,973.26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57,514,094.0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23,345,062,861.0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74,829,389.8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776,890,798.9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2,643,001,452.03

      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