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郑艳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支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24,539,434.96 | 1,395,422,263.68 | -5.0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08,319,675.91 | -74,911,235.76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0.264 | -0.18 | 不适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534,173.60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06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777,533.14 | -33,408,440.15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81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3 | -0.089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81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74 | -0.308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718,717.43 |
债务重组损益 | 738,609.6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5,379.72 |
合计 | 3,331,947.3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5,59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65,76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 30,275,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 27,4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 16,7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郑建如 | 3,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石文君 | 2,694,669 | 人民币普通股 |
章萍 | 2,68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牡丹江市红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吉林延边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宋昕宇 | 1,952,354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53.08%,主要是现金收入减少所致;
2、应收票据比年初增加396.91%,主要是本期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所致;
3、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减少70.17%,主要是加大清欠力度所致;
4、预收款项比年初增加221.55%,主要是公司采用先收款后发货方式多所致;
5、应付利息比年初增加103.70%,主要是未支付贷款利息所致;
6、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增加88.14%,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7、管理费用比上年增加38.06%,主要是工资和纸机停机损失增加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增加95.96%,主要是库存商品减少,产品价格上升所导致;
9、投资收益比上年减少100%,主要是公司去年处理子公司的股权所致;
10、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增加375.57%,主要是处置废旧物资所致;
11、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减少92.65%,主要是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所致;
12、净利润比上年减亏81.37%,主要是公司提高化纤浆产量所致;
1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减少57.40%,主要是销售收入承兑汇票多所致;
1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减少57.72%,主要是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多所致;
15、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增加156.57%,主要是上缴的税金多所致;
1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减少74.99%,主要是公司承兑汇款支付方式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意见,公司针对上述情况采取了以下措施:
(1)降低原料采购成本,加强内部管理,降低非生产性费用支出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降低综合成本。
(2)公司利用现有资源,进行设备转产改造,增加化纤浆和木质素产品的产能、开发一系列化工新产品,降低了对单一产品的依赖性,有效化解了市场风险。
(3)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金融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改时的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其所持股份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原非流通股份,出售数量占石岘纸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石岘纸业总股本的5%,在24个月不超过石岘纸业总股本的10%。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认真履行了股改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因公司2009 年、2010年中期亏损、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所以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艳民
201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石岘 编号:临2010-29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司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简称“吉林建行)”的函,吉林建行于2010年10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20.53 万股,即2010年5月19日至2010年10月26日,吉林建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交易系统共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0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吉林建行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吉林建行目前仍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额为30,07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2%。
吉林建行在致函公司的同时,委托公司代为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6日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石岘
股票代码:600462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810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ST石岘/上市公司 指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建行/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本报告/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810号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22日
负责人:张勤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220000000103679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总行委托的外汇借款、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通过总行代客外汇买卖;发行或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汇担保;外币兑换;贸易、非贸易结算;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其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张勤 | 行长 | 中国 | 长春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没有持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变动前,石纸有限为*ST石岘的第二大股东,持有*ST石岘50,600,000 股,占*ST石岘总股本的12.32%。
2009年5月19日至2010年10月26日吉林建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系统出售*ST石岘股份2053万股,占*ST石岘总股本的5%。
本次股权变动后,吉林建行持有*ST石岘股份30,070,000股,占*ST石岘总股本的7.32%。
在出售期间,吉林建行已委托*ST石岘刊登过相应公告,详见2009年6月5日、11月19日和2010年2月23日、3月26日、4月27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公告书披露之日起前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月份 | 买入数量(股) | 买入价格区 间(元/股) | 卖出数量(股) | 卖出价格区间 (元/股) |
2010年4月 | 4,064,940 | 5.96 | ||
2010年5月 | 0 | 0.00 | ||
2010年6月 | 0 | 0.00 | ||
2010年7月 | 0 | 0.00 | ||
2010年8月 | 0 | 0.00 | ||
2010年9月 | 0 | 0.00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尹军
日期: 2010年10月26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吉林省图们市石岘镇 |
股票简称 | *ST石岘 | 股票代码 | 600462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注册地 | 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810号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 人 | 有 □ 无 √ |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 否 √ |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赠与 □ 其他 □ | ||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持股数量:50,600,000股 持股比例:12.32%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2053万股 变动比例:5% | ||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