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84 股票简称:长电科技 编号:临2010-031 江阴市澄江镇长山路78号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长电科技”)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
参与本次配股的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承诺在本次配股新发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若减持,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二、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 1328号文件核准。
(三)股票上市的核准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配股共计配售的107,949,610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0年10月29日起上市流通。
(四)本次配股股票的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10年10月29日
3、股票简称:长电科技
4、股票代码:600584
5、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745,184,000股
6、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07,949,610股
7、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853,133,610股
8、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9、上市保荐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584
公司英文名称:.Jiangsu Changjiang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745,184,000元(发行前);853,133,610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王新潮
住所:江阴市澄江镇长山路78号
邮政编码:214431
经营范围为: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销售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成套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分立器件的封装、测试与销售以及分立器件的芯片设计、制造。
所属行业:半导体行业。
电话:0510-86856061
传真:0510-86199179
公司网址:http://www.cj-elec.com
电子邮箱:cdkj@cj-elec.com
董事会秘书:朱正义
(二)截至2010年10月25日收盘,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姓名 | 职务 | 本次发行前持股数(股) | 本次发行后持股数(股) |
王新潮 | 董事长 | - | - |
于燮康 | 副董事长 | - | - |
沈 阳 | 董事 | - | - |
朱正义 | 董事 董事会秘书 | 8000 | 9200 |
张仁德 | 独立董事 | - | - |
邬承左 | 独立董事 | - | - |
陶建中 | 独立董事 | - | - |
张凤雏 | 监事会主席 | - | - |
冯东明 | 监事 | - | - |
叶文芝 | 职工监事 | - | - |
何志文 | 总经理 | - | - |
李维平 | 副总经理 | - | - |
罗宏伟 | 副总经理 | - | - |
钱浩忠 | 副总经理 | - | - |
陈玉娟 | 副总经理 | - | - |
刘仁琦 | 副总经理 | - | - |
耿丛正 | 副总经理 | - | - |
王元甫 | 财务总监 | - | - |
梁志忠 | 技术总监 | - | - |
合 计 | - | 8000 | 9200 |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集团”),本次发行前,新潮集团持有发行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0,806,444股,占总股本的16.21%,为第一大股东;本次发行后,新潮集团持有发行人138,927,411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发行人发行后总股本的16.28 %,仍为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由于其他股东持股分散,因此新潮集团可以对发行人实施有效控制,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新潮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9月7日
注册资本:5,435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新潮
经营范围:光电子、自动化设备、激光器、应用产品、模具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机械精加工;对电子、电器、机电等行业投资;建筑智能化工程。(以上项目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江阴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2月进行更名。截至2009年12月31日,新潮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541,077.00万元,净资产190,558.33万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6,904.35万元;母公司总资产79,375.23万元,净资产28,736.29万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781.65万元。(上述数据业经江阴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实际控制人情况
自然人王新潮先生持有新潮集团50.99%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而新潮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故王新潮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王新潮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东南大学兼职研究员,现任发行人董事长、江苏省半导体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分立器件分会副理事长、集成电路分会副理事、封装协会副理事长。王新潮先生于2002-2005年连续被国家信息产业部评为半导体行业九大领军人物之一,信息产业系统全国劳动模范;2007年被《半导体国际》期刊评定为中国半导体制造业年度人物,被《中华工商时报》等媒体联合评选为2007年中国最具影响力创新成果十大创新人物。
(四)本次配股发行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配股完成后,截至2010年10月25日的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38,927,411 | 16.28 |
2 |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6,670,000 | 0.78 |
3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00,000 | 0.64 |
4 | 滕燕清 | 2,161,770 | 0.25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2,004,667 | 0.23 |
6 | 陈华明 | 1,840,000 | 0.22 |
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47,281 | 0.20 |
8 | 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 | 1,700,000 | 0.20 |
9 | 任昕 | 1,615,290 | 0.19 |
10 | 易会盛 | 1,592,889 | 0.19 |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745,184,000 | 100% | 107,949,610 | 853,133,610 | 100% |
三、股份总数 | 745,184,000 | 100% | - | 853,133,610 | 100% |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07,949,610股
(二)发行价格:5.69元/股。
(三)发行方式:向原股东配售
(四)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
江苏公正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 2010]B106号验资报告。
(五)募集资金总额:614,233,280.90元
(六)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7,521,698.97元(包括承销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配股登记费用、路演推介及信息披露等费用),每股发行费用为0.16元。
(七)募集资金净额:596,711,581.93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1、保荐人(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保荐代表人:张应彪、高启洪
项目协办人:万炎华
项目经办人:柳淑丽、李刚、韦玮、牛海青、邓红军、路昀、王笑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19楼1906室
联系电话:021-58307357
传 真:021-58307400
2、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对长电科技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长电科技申请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同意保荐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售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7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