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诉讼公告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10-023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接到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通知,现将通知内容公告如下:
华阳集团于2010年10月24日接到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案号为(2010)泰商初字第47号】及开庭传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国泰租赁有限公司与华阳集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0年11月23日开庭。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解除编号为国租(09)回字第09120005号《融资租赁合同》,国租(10)补字第201010301号《补充协议》,并支付全部未到期租赁本金共计5500万元。
2、本案诉讼费、律师费及相关费用由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2009年12月3日,华阳集团与国泰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国租(09)回字第09120005号《融资租赁合同》。该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本金7500万元,租金总额8280万元;租赁期限为12个月。同日,华阳集团与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又签订了合同编号为国租(09)所转字第09120005号《所有权转让协议》与合同编号为国租(09)保字第09120005号《质押合同》。2010年10月4日,华阳集团与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又签订了合同编号为国租(10)补字第201010301号《补充协议》,租赁本金2000万元,租金总额2240万元,租赁期限为12个月。截止到起诉日,华阳集团尚欠未到期租赁本金5500万元。
华阳集团于2008年9月1日将持有的华阳科技2240万股股票质押给国泰租赁有限公司,2009年11月30日,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1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截止到2010年10月25日,尚有1240万股股票未解除质押。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