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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郑万河、总裁刘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静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7,671,248,558.737,413,305,673.753.4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833,517,890.682,830,622,734.250.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2037.2030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19,035,630.2952.0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82851.95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0,138,145.79323,691,403.7522.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40.82322.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70.81432.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50.81322.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1011.267增加0.19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2011.147增加0.38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16,699.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105,453.2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92,125.0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2,562,790.3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9,268.72
    所得税影响额-545,893.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833,387.11
    合计3,445,120.1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4,21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197,015,57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7,774,116人民币普通股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7,299,392人民币普通股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5,731,64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780,725人民币普通股
    申银万国-汇丰-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4,590,33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4,306,75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4,304,194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证券-工行-CREDIT SUISSE (HONG KONG) LIMITED4,091,060人民币普通股

    截至本报告期末,因公司可转债部分转股,公司股份总数为393,355,057股,可转换债券总数为808,293,000元。

    2.3 报告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2.3.1 报告期末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情况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人)786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期末持债数量(元)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63,09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8,669,000.00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50,099,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38,394,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3,44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31,5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0,002,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9,561,000.00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六组合28,773,000.00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三组合24,400,000.00

    2.3.2报告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本次变动前(元)本次变动增减(元)本次变动后(元)
    转股赎回回售其它
    王府转债820,986,000.0012,693,000.000.000.000.00808,293,000.00

    2.3.3报告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情况

    报告期转股额(元)12,693,000.00
    报告期转股数(股)381,616
    累计转股数(股)382,031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0.097
    尚未转股额(元)808,293,000.00
    未转股占转债发行总量(%)98.45

    2.3.4报告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他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因公司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了现金红利3.00元(含红利所得税)。根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将“王府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33.56元/股相应调整为33.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0年8月12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2010年8月6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公告。

    (2)报告期内,因公司股票自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9月29日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33.26元/股)的130%,按照《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行使可转债提前赎回权。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将赎回登记日(2010年10月27日)之后未转股的“王府转债”全部赎回。个人投资者持有“王府转债”代扣代缴所得税后赎回价格为102.996元/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王府转债”代扣代缴所得税后赎回价格为102.998元/张;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赎回价格为103元/张。

    2010年10月27日为“王府转债”赎回登记日。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0年10月28日)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王府转债”将全部被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赎回款发放日为2010年11月5日。

    关于公司可转债赎回的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2010年9月30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公告。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资产构成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期末数期初数增减额增减%
    应收账款90,621,091.1167,843,512.3822,777,578.7333.57
    其他应收款189,866,824.5397,305,218.2192,561,606.3295.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30,732,444.00814,627,141.72-283,894,697.72-34.85
    短期借款0.0070,000,000.00-70,000,000.00-100.00
    应付股利59,368,491.73263,820.7359,104,671.00-
    递延所得税负债51,634,513.33122,608,187.77-70,973,674.44-57.89
    盈余公积418,304,460.65233,603,763.57184,700,697.0879.07
    资产总计7,671,248,558.737,413,305,673.75257,942,884.983.48

    变动原因说明:

    1)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主要是应收银行信用卡资金增加所致。

    2) 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主要是成都王府井百货有限公司支付西南食品城装修补偿金等7,000万元影响所致。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主要是期末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4) 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主要是归还银行借款影响所致。

    5) 应付股利较期初增加主要是暂未支付控股股东2009年度股利影响所致。

    6)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7)盈余公积较期初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分配2009年公司利润影响所致。

    (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同比增减同比增减%
    投资收益-1,787,275.0829,177,924.18-30,965,199.26-106.13
    所得税费用117,325,683.1288,333,499.0028,992,184.1232.82

    变动原因说明:

    1)投资收益同比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所致。

    2)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主要是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3)公司现金流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同比增减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9,035,630.29472,829,252.66246,206,377.6352.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9,024,916.45-188,774,787.51-20,250,128.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759,121.50-321,628,285.45204,869,163.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93,345,778.79-37,517,121.25430,862,900.04-

    变动原因说明:

    1) 本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增加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影响所致。

    2) 本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减少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影响所致。

    3)本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增加主要是上年同期归还银行借款影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呼和浩特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公司原合并持有其100%股权变更为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该事项对公司经营和公司财务状况均未造成任何影响。

    (2)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原北京双安商场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双安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长安商场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长安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双安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大钟寺分公司,现更名为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双安商场有限责任公司井尚客分公司,该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对外营业;北京双安商场有限责任公司黄村王府井百货分公司;现更名为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双安商场有限责任公司黄村分公司,该公司于2010年9月30日对外试营业,上述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本公司投资设立鄂尔多斯市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该公司于2010年7月30日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现正处于筹备期。

    (4)经朝阳区商务局批准,柒和伊餐饮 (北京)有限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股东各方占注册资本比例不变。根据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决议,该公司所有股东将按各自出资比例于2年内同时分期缴清新增出资额。

    截止2010年8月23日,柒和伊餐饮 (北京)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累计为8000万元,本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50万元。连同前期出资本公司已累计出资1200万元,仍持有该公司15%股权,该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现已办理完成。

    (5)广西桂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起诉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宁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6)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王府井百货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武汉佳丽广场物业抵押纠纷一案仍在法院审理中。该诉讼未对武汉王府井经营造成影响。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2010年8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0年8月11日为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8月12日为除息日,同日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依据相关规定调整,2010年8月18日公司发放了现金红利。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万河

    2010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59 股票名称:王府井 编号:临2010-023

    证券代码:110008 证券简称:王府转债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王府转债”提前赎回事宜的第六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10年10月27日;

    ● 赎回价格:“王府转债”赎回价格为103元/张,个人投资者持有“王府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2.996元/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王府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2.998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10年11月5日;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0年10月28日)起,“王府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王府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如在2010年10月27日15:00时前未实施转股,公司将以本次“王府转债”的赎回价格将剩余“王府转债”全部赎回。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股票自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9月29日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33.26元/股)的130%,根据《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王府转债”提前赎回事宜的议案》,决定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将赎回登记日之后未转股的“王府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广大“王府转债(110008)”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约定: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公司每年(计息年度)在上述约定的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行使赎回权一次。公司首次不实施赎回的,当年不应再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赎回权。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条件的满足情况

    公司股票自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9月29日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33.26元/股)的130%,已满足有条件赎回条件。

    2、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10年10月2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王府转债”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约定: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个人投资者持有“王府转债”代扣代缴所得税后赎回价格为102.996元/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王府转债”代扣代缴所得税后赎回价格为102.998元/张;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赎回价格为103元/张。

    4、赎回程序

    2010年10月27日为“王府转债”赎回登记日。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0年10月28日)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王府转债”将全部被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赎回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5、赎回款发放日:2010年11月5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计减持有人相应的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6、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0年10月28日)起,“王府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

    三、其他事项

    “王府转债”在2009年10月19日至2010年10月19日期间的利息,公司将于本次赎回登记日(2010年10月27日)前先行支付完毕,具体付息事宜公司详见2010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风险提示

    投资者如在2010年10月27日15:00时前未实施转股,公司将以本次“王府转债”的赎回价格(即:个人投资者102.996元/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102.998元/张)将剩余“王府转债”全部赎回。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5125960

    联系传真:010-65133133

    联系地址:北京王府井大街253号王府井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00006

    特此公告。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