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0-025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孔祥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警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晓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2,473,556,493.21 | 1,291,855,696.94 | 91.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767,124,267.40 | 519,812,863.41 | 239.95% | |||
股本(股) | 107,900,000.00 | 80,900,000.00 | 33.3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6.38 | 6.43 | 154.74%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619,149,259.42 | 58.41% | 1,558,042,784.85 | 48.2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9,391,432.79 | 22.38% | 126,206,567.78 | 21.7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18,626,218.43 | -20.9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1.10 | -20.9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8.00% | 1.32 | 3.1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8.00% | 1.32 | 3.1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1% | -6.41% | 10.31% | -15.2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9% | -6.06% | 9.79% | -15.4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5,929.8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254,821.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8,719.81 | |
所得税影响额 | -2,094,688.9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24,283.22 | |
合计 | 6,453,058.84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7,01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佳木斯宏源商贸有限公司 | 388,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赵永生 | 191,036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培兴 | 16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为良 | 134,796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瑞宏 | 12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马树森 | 111,199 | 人民币普通股 |
赵丰弟 | 1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8,927 | 人民币普通股 |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8,92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8,927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 587.86%,主要原因是公司于本年4 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2,700 万股,发行价45元/股,募集资金121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10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5396 万元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 283.33%,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多所致。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143.80%%,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预付设备款所致。
4、存货较年初增长84.97%,主要是本公司一、公司接单量上升50%,同时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投产,纺织、服装、棉纺生产能力的增加,导致原材料库存储备增加。二、尚在生产之中、待出货的商品较多,故存货的期末库存相应增加等原因所致。
5、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 1955.76%,主要原因是募投项目的实施、热电三期工程投入所致。
6、无形资产较年初增加59.71%,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子公司占姆士征用土地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90.49%,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装修费用所致。
8、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127.72%,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定单量增加预收客户货款增加。
9、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196.74%,主要原因是本期募投项目实施购置设备进项税额留抵增加所致。
10、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65.42%,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归还了部分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所致。
11、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71.23%,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归还了部分长期借款所致。
12、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713.5%,主要原因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溢价所致。
13、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 48.28%,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生产能力提高,接单量增加所致。
14、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53.23%,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的成本也增加。
15、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66.15%,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也增加。
16、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74.82%,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加大了对销售市场的开拓,新增客户较多,相应的销售费用增加。
17、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102.74%,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帐款增加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也增加。
18、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98.10%,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收到政府补贴较多。
19、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34.72%,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新增捐款所致。
20、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40.06%,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利润增加、南通联发制衣所得税率提高(12.5%-25%二免三减半结束)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联发集团以及共同控制人孔祥军、崔恒富、陈警娇、黄长根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一、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收购、兼并或新设)从事直接或间接与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不会利用股东地位进行任何不利于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交易或安排;不会利用现有的采购、销售渠道、客户资源或优势从事任何可能对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该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现有的采购、销售渠道及客户资源阻碍或者限制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发展,损害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权益;不会对外散布任何不利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消息或信息;不会利用控制地位施加影响,造成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高管、研发、技术等核心部门工作人员异常变更等不利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的情形;不会利用知悉或获取的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直接或间接实施任何可能损害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行为,并承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实施或参与实施任何可能损害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 严格履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1、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联邦国际纺织有限公司3、上海港鸿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联发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东联邦国际纺织有限公司、上海港鸿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严格履行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10.00% | ~~ | 30.00%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1,134,856.75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随着公司募投项目部分投产,增加自产能力,减少外放订单,公司将加强业务拓展及成本控制,持续稳步经营,达到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稳步增长。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