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0定-00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宋淑艾 | 独立董事 | 传真表决 | - |
杨化彭 | 独立董事 | 传真表决 | - |
王纪新 | 独立董事 | 传真表决 | - |
史际春 | 独立董事 | 传真表决 | - |
赵保卿 | 独立董事 | 传真表决 | - |
郭周克 | 董事 | 传真表决 | -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社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立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温雅声明:保证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26,573,036,732.81 | 21,110,381,083.45 | 25.8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1,507,731,770.39 | 9,519,054,405.57 | 20.89% | |||
股本(股) | 1,156,442,102.00 | 1,156,442,102.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9.9510 | 8.2313 | 20.89%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8,530,525,079.45 | 77.09% | 24,597,219,877.22 | 65.7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81,754,529.65 | 53.05% | 1,838,184,597.00 | 43.7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550,751,930.79 | -59.0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1.3410 | -59.0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031 | 53.06% | 1.5895 | 43.7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031 | 53.06% | 1.5895 | 43.7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9% | 2.68% | 17.02% | 2.4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9% | 2.67% | 17.08% | 2.3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019,840.3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650,397.67 | |
债务重组损益 | 190,801.09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630,562.5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610,957.15 | |
所得税影响额 | -1,797,334.15 | |
合计 | -6,956,370.41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2,56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54,200,268 | 人民币普通股 |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 229,670,366 | 人民币普通股 |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93,558,477 | 人民币普通股 |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45,260,72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 14,039,76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 8,316,287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8,284,63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6,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247,008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截止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上年度末减少35.02%,主要由于本公司客户回款都以票据回款为主,导致货币资金降低。
2、截止本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上年度末增长182.58%,主要由于本公司销量增加,客户使用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3、截止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上年度末增长130.52%,主要由于本公司销量增加,主要客户均采用滚动结算,即货到付款,从而导致该时点应收账款增加。
4、截止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上年度末增长123.90%,主要由于山西本期交纳环境治理保证金、矿山恢复押金以及新整合的山西段王煤业集团友众煤业公司、山西段王煤业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和寿阳县泰祥煤业有限公司带入款项所致。
5、截止本报告期末,存货比上年度末增长52.73%,主要由于本公司煤炭主业产量增加后,库存量也相应增加,再加上新收购的山西段王煤业集团友众煤业公司、山西段王煤业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和寿阳县泰祥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后,正常的库存也相应增加所致。
6、截止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为零,主要由于本期收回了对河北董氏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所致。
7、截止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上年度末增长60.34%,主要由于本公司续建项目矿井技改、洗煤厂技改等工程项目本期增加投资所致。
8、截止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比上年度末增长89.24%,主要由于报告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9、截止本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上年度末增长76.92%,主要由于本公司报告期新增借款2.6亿元,本公司之子公司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公司新增借款2.36亿以及报告期偿还共同影响所致。
10、截止本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上年度末减少70.53%,主要由于到期承付所致。
11、截止本报告期末,应付账款比上年度末增长41.34%,主要由于尚未结算的材料及设备采购款增加所致。
12、截止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度末增长48.03%,主要由于人员工资增加后,带动五险一金相应增加,再加上新收购公司人员增加及带入的五险一金增加所致。
13、截止本报告期末,应付股利比上年度末增长6645.06%,主要由于报告期分红尚未支付大股东股利增加所致。
14、截止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比上年度末增长90.50%,主要由于本公司计提了棚户区冶理资金以及新收购公司带入增加所致。
15、截止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上年度末增长38.43%,主要由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6、截止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比上年度末增长247.70%,主要由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调整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17、截止本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负债比上年度末增长92.49%,主要由于本公司新收购的公司邢台东庞通达煤电有限公司邢东热电厂带入的集中供热管网差别热价收入增加所致。
18、截止本报告期末,专项储备比上年度末增长195.43%,主要由于本公司及子公司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并未完工,无法核销专项储备,再加上新收购的公司带入的专项储备增加所致。
19、截止本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比上年度末增长34.04%,主要由于公司子公司寿阳县段王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新收购的友众煤业公司、平安煤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投入所致。
20、截止本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比上年度末增长52.75%,主要由于新收购企业少数股东投入以及本期子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2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77.09%,累计比上年同期增长65.78%,主要由于本公司销量增加,再加上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导致营业收入增加。
22、本报告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82.55%,累计比上年同期增长72.18%,主要由于新产品焦炭、甲醇增加的营业成本以及煤炭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23、本报告期,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65.04%,累计比上年同期增长45.54%,主要由于本公司产品销售量增加,相应的销售费用随之增长,以及新产品焦炭、甲醇新增的销售费用。
24、本报告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73.98%,累计比上年同期增长36.23%,主要由于收购企业新增管理成本增加所致。
25、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长1414.56%,累计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由于本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增加以及新收购的公司增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26、本报告期,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3.55%,营业利润累计比上年同期增长44.94%,主要由于今年煤炭主业售价较上年同期的有所增长,再加上煤炭产销量同比增长带动营业利润上升。
27、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34.98%,累计比上年同期增长44.27%,主要由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投资补助本期确认收入增加所致。
28、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105.45%,主要由于非流动资产到期处理增加所致。
29、本报告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比上年同期增长226.46%,累计比上年同期减少57.68%,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到期处置增加,而累计较上年同期减少。
30、本报告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52.25%,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7.0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3.05%,利润总额累计比上年同期增长45.50%,净利润累计比上年同期增长49.8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比上年同期增长43.78%,主要由于煤炭主业售价较上年同期的有所增长,再加上煤炭产销量同比增长带动利润总额上升。
31、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40.80%,累计比上年同期增长34.11%,主要由于应纳税所得额随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2、本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增长334.64%,累计比上年同期增长969.82%,主要由于本期子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33、截止本报告期末,投资收益累计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由于本公司委贷利息收入增加以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寿阳县段王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对山西段王统配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投资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34、截止本报告期末,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累计比上年同期增长53.09%,主要由于产量增加带动采购支出增加。
35、截止本报告期末,支付的各项税费累计比上年同期增长56.95%,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增长带动增值税增加以及净利润增加带动所得税增加。
36、截止本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比上年同期减少59.02%,主要由于本期公司主要客户结算主要以票据结算为主,导致资金净流量减少。
37、截止本报告期末,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累计比上年同期减少79.51%,主要由于今年以来处置固定资产总体减少所致。
38、截止本报告期末,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累计比上年同期增长53.17%,主要由于存款利率上升导致利息收入增加。
39、截止本报告期末,投资活动现金流入累计比上年同期增长149.03%,主要由于新收购企业投入增加所致。
40、截止本报告期末,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现金股利累计比上年同期减少49.32%,主要由于少数股东持股比例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08年12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所持寿阳县天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泰煤业”)7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子公司寿阳县段王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段王煤化”)的议案。报告期内,段王煤化向公司支付了5,000万元的股权受让款。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天泰煤业10%的股权。
2、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为解决同业竞争,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委托经营协议》,协议约定: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拟将未纳入标的资产范围的其他矿井或矿山企业通过委托经营管理方式由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委托经营期限为3年;定价依据为按照每销售1吨煤2元的价格向公司支付委托经营管理费。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协议约定,截止本报告期末,共收取管理费366.54万元。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余额为820.60万元,累计办理票据贴现63,169.28万元。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本公司收购沧州化工完成后,自觉遵守并严格履行《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2、在本公司作为沧州化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与沧州化工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沧州化工之间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沧州化工之间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尽量避免与沧州化工发生关联交易,如确实无法避免,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与沧州化工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沧州化工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5、自本公司竞拍取得沧州化工12,765.48万股股份之日起三年内,本公司不转让竞拍取得的上述股份,亦不会将上述股份对外提供质押担保。 | 公司严格遵守了承诺。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6、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各方承诺保持冀中能源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7、关于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承诺:各方承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保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行,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保障和鼓励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以及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管理依法进行监督。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确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完整规范,避免因控股股东一股独大造成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损害的情形。 | 承诺各方严格遵守了各项承诺。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 | -- |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 | -- |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有电话沟通,公司均已据实答复。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