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0-022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0月27日在吴江市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高安敏先生主持。公司总股本166,120,000股,均为社会公众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4名,代表公司股份62,030,27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7.34%。均为截止至2010年10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采用与会股东(股东代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江苏亨通高压电缆有限公司提供五年期限担保的议案
根据江苏亨通高压电缆有限公司筹建期间资金需要,公司为其向中国建设银行常熟支行申请五年期总额为2.84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提供担保,考虑到风险控制需要,在此期限内的单笔贷款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代表董事会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同意61,954,5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7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吴江市亨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给苏州亨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专注于主业经营,规避国家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可能导致的风险,公司转让吴江市亨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亨通置业”)100%股权给苏州亨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亨通房产”)。
亨通房产为我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亨通集团持有亨通房产90%股权),成立于2002年9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经与其接洽,亨通房产表示有意向以现金方式收购亨通置业100%股权,转让价格为经评估增值后的净资产评估价值2,429.55万元。
同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钱建林先生与亨通房产签署相关转让协议。
关联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7,368,8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出席了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亨通光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0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