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张建成 | 董事 | 因公出差 | 郭满元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杨林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康远美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费秋菊 |
公司负责人杨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远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费秋菊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699,556,772.93 | 2,751,074,915.59 | -1.8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082,235,607.72 | 1,068,938,061.09 | 1.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17 | 3.13 | 1.2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1,525,503.41 | -16.8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386 | -16.86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68,836.49 | 13,297,546.63 | -43.2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59 | 0.0389 | -70.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52 | 0.0344 | -73.9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874 | 1.2363 | 减少0.4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583 | 1.0404 | 减少0.1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923.0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13,75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04,587.89 |
所得税影响额 | -325,431.1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8,855.00 |
合计 | 1,549,508.9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2,42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甘肃长城电工集团有限责任公 | 151,72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证券-中信-中信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733,690 | 人民币普通股 |
焦作市嘉华贸易有限公司 | 1,663,79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杜敬田 | 1,375,44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兰香 | 1,285,15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933,12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年金2005第0001号 | 908,248 | 人民币普通股 |
逯海生 | 841,402 | 人民币普通股 |
颜明霞 | 815,99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凤英 | 803,26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174,458,362.30 元,减幅38.54%,主要系公司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15,885,955.67 元,增幅55.60%,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货物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25,742,256.36 元,增幅50.92%,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成套项目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17,328,768.50元,减幅36.34%,主要系公司本期减少新开银行承兑汇票。
(5)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7,890,404.21 元,增幅105.35%,主要系公司期初未抵扣的增值税已抵扣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220,100.08 元,减幅47.09%,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银行借款利息所致。
(7)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20,080,000.00元,减幅100%,主要系公司本期归还银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8)报告期末,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9,190,357.80 元,增幅35.95%,主要系公司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及对各子公司驻外销售机构进行了整合、规范所致。
(9)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471,321.94 元,减幅216.08%,主要系本期参股子公司天水天力特种管有限公司和上海长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亏损所致。
(10)报告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3,258,476.19 元,增幅155.11%,主要系公司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和主营业务成本降低所致。
(11)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0,684,002.77 元,减幅87.26%,主要系公司本期三线企业增值税返还政策取消所致。
(12)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33,607.40 元,增幅123.94%,主要系公司本期向灾区捐赠支出所致。
(13)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325,515.06 元,增幅66.69%,主要系公司本期递延所得税调整所致。
(14)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0,384,649.05元,减幅36.76%,主要系公司本期三线企业增值税返还政策取消所致。
(15)报告期,支付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4,946,455.23元,增幅90.41%,主要系公司本期成套项目投标保证金增加及储备果蔬汁加工原料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甘肃长城电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除为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所需回购并注销股份外,24个月不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36个月不超过10%。2009年8月9日,大股东承诺增加股改限售股份限售期一年。截至本报告期,已全部履行完毕。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2010年4月18日公司召开四届14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2009年年度公司总股本284790000股为基数,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2股。该预案并经公司2010年5月18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2010年6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200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9日;除权日:2010年6月10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6月11日。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林
201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编号:2010-020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6上午9: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张建成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郭满元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要求,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1、对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479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174.8万元。”
2、在原《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后增加以下内容:“2010年6月10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2股的分配方案。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34174.8万股,甘肃长城电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17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
3、对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8479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2643.5万股, 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15835.5万股。”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4174.8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5172.2万股, 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19002.6万股。”
4、在原《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增加以下内容:“股东大会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对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同时修改。
5、对原《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修改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六、对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方式,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修改为:“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署名票决方式,每名董事对每项议案有一票表决权。”
对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同时修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9年公司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年度审计机构,支付其审计工作的酬金共计55万元人民币。截止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公司提供了1年的审计服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机构,支付其审计工作的酬金共计55万元人民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细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编号:2010-021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视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雒力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聘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希格玛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的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编号:2010-022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6日上午9:30时
3、会议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21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是 |
2 |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否 |
3 | 关于聘请公司201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否 |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10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会方法
1、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的身份证、股票账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人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登记手续及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21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10年11月12日和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21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415321
传 真:0931-8414606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人:周济海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