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付汇核销
改革推广至全国
改革推广至全国
2010-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丹丹)
为支持涉外经济稳步发展,进一步推进贸易便利化,经过近半年在七个地区的试点,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
改革的主要内容为:一是企业的正常业务无需再办理现场核销手续,贸易项下对外支付得到极大便利;二是取消银行为企业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的联网核查手续,减轻银行负担,便利银行日常业务操作;三是外汇局对企业实行名录管理,进口付汇名录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共享,企业异地付汇无需再到外汇局办理事前备案手续;四是外汇局利用“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以企业为主体进行非现场核查和监测预警,对异常交易主体进行现场核查,确定企业分类考核等级,并实施分类管理。(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