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林益彬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孙大建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汤为民 |
公司负责人林益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大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汤为民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278,692,317.42 | 5,772,988,965.46 | 8.7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960,606,403.97 | 1,816,152,379.01 | 7.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681 | 2.484 | 7.9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61,925,305.89 | -33.0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58 | -33.01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3,120,408.70 | 144,454,024.96 | 5,094.6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0 | 0.198 | 4,90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4 | 0.092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0 | 0.198 | 4,90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5 | 7.65 | 增加3.8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6 | 3.63 | 增加3.3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7,404,689.54 | 主要是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55,534.26 | 主要是子公司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本期收到的补贴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911,055.45 | 认购新股及货币基金产生的收益,专户理财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7,206,659.69 | |
所得税影响额 | -8,008,846.36 | |
合计 | 77,269,092.5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2,79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 | 141,958,984 | 人民币普通股117,997,072 境内上市外资股23,961,912 |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118,934,572 | 人民币普通股118,934,572 | |
上海耀华玻璃厂 | 117,997,072 | 人民币普通股117,997,072 | |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 74,508,723 | 人民币普通股74,508,723 |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 23,703,834 | 人民币普通股23,703,834 | |
TOYO SECURITIES ASIA LTD. A/C CLIENT | 6,811,244 | 境内上市外资股6,811,244 | |
孙文雄 | 4,971,740 | 境内上市外资股4,971,740 | |
NAITO SECURITIES CO., LTD. | 4,312,201 | 境内上市外资股4,312,201 | |
李丽蓁 | 2,521,729 | 境内上市外资股2,521,729 | |
WANG SHANG KEE &/OR CHIN WAN LAN | 1,761,320 | 境内上市外资股1,761,320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营业利润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是公司浮法玻璃主营业务利润增长和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本期应收帐款较年初增长较快,主要是三季度销售额增长较快并且为了推广在线LOW-E玻璃而产生的应收款。
本期在建工程下降主要是公司投资江苏常熟基地的浮法玻璃生产线转入固定资产。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0年2月1日公司召开六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决定将公司持有的上海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50%的股权转让;201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同意按照评估价值13730.34万元的50%,即6865.17万元,将公司持有的上海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50%的股权协议转让给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2010年9月14日,以上股权转让手续全部完成。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09年年度业绩出现亏损,预计2010年年度累计利润同比将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并扭亏为盈,具体数据以2010年年度报告为准。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2010年5月27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考虑到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即2009年经营业绩亏损)及未来发展需要,2009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此报告期内无分红。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益彬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