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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郭恒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郑玉蕊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周清松

    公司负责人郭恒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玉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清松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901,429,376.57721,835,694.6424.8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417,412,624.72328,653,502.4827.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911.5127.0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8,234,651.46-145.0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8-145.04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0,007,191.9988,759,122.242,034.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00.412,034.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00.4316.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3523.79增加29.1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3625.03增加28.6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762,797.91
    所得税影响额1,267,815.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19,340.95
    合计-4,614,323.32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7,42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32,072,099人民币普通股
    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315,137人民币普通股
    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16,924,516人民币普通股
    厦门市迈克生化有限公司11,740,62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7,473,125人民币普通股
    通用电气资产管理公司-GEAM信托基金中国A股基金4,639,651人民币普通股
    陶勇2,898,119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329,711人民币普通股
    启东滨海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1,907,183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807,868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说明

    项 目2010年9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增减变动变动原因
    预付款项12,927,570.2021,481,743.76-39.82%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收到发票转出科目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225,572,084.85123,825,831.9382.17%系报告期内参股公司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盈利所致。
    固定资产157,792,891.6639,721,874.16297.24%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部分在建工程竣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在建工程8,548,331.7155,857,233.85-84.70%主要系报告期內全资子公司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一期选矿厂采选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竣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应付账款2,363,997.446,936,491.09-65.92%主要系报告期內全资子公司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材料款、设备款所致。
    应交税费2,889,178.9515,748,093.84-81.66%主要系报告期內公司上缴相关税费所致。
    应付股利-1,845,660.03-100.00%主要系控股子公司上海夏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少数股东支付股利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000,000.00-100.00%系公司于报告期内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长期借款90,000,000.000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收到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的发放贷款9000万元所致,该笔贷款总额为2亿元,期限为5年,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非流动负债合计314,838,798.42224,486,896.1940.25%

    (2)损益表变动情况说明

    项 目2010年1-9月份2009年1-9月份增减变动变动原因
    营业总收入8,933,064.8341,823,425.11-78.64%主要系“东方夏威夷”进入收尾阶段,已预售的部分别墅尚未交付使用,以及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的选矿厂尚未投产所致。
    其中:营业收入8,933,064.8341,823,425.11-78.64%
    营业成本2,781,666.9319,218,745.41-85.53%
    营业税金及附加922,217.053,599,962.03-74.38%
    销售费用270,192.39458,832.53-41.11%主要是由于“东方夏威夷”进入尾盘销售阶段,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的选矿厂尚未达产,公司营销费用的投入减少。
    管理费用17,893,894.1010,989,248.9862.83%主要本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费用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102,982,341.16-7,250,191.09/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亲水湾"的E-14地块10幢小高层、E-15地块2幢小高层已于2010年第三季度陆续交房并结转收入和利润,本公司的投资收益和营业利润相应大幅增长。
    营业利润87,856,494.71-2,066,299.01/
    营业外支出5,777,729.28120,597.684690.91%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夏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捐款所致。
    利润总额82,093,696.80-2,156,616.14/主要是由于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6,599,485.25-945,859.78/
    净利润88,693,182.05-1,210,756.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759,122.24-1,487,753.48/

    (3)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说明

    项 目2010年1-9月份2009年1-9月份增减变动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234,651.4684,885,502.65-145.04%主要是①“东方夏威夷”进入尾盘销售阶段,预售房款同比大幅减少,②控股子公司上海夏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捐款、缴纳税费,③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预缴税费等。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628,774.50-14,661,540.92/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收到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的发放贷款9000万元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控股子公司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与湖南省衡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老龙塘铁矿”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有关规定,该公司应付采矿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3.15 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神龙矿业已向衡阳市国土资源局支付了10,550 万元采矿权价款。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夏宫的“东方夏威夷”别墅部分楼房已于2010年10月份开始陆续交房,可于本年度结转营业收入;(2)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亲水湾”的E-14地块10幢小高层、E-15地块2幢小高层已于2010年第三季度陆续交房并结转收入和利润,本公司的投资收益相应大幅增长。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一)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分红。(三)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四)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需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祁东神龙矿业有限公司的老龙塘铁矿采选工程一期刚投产,未来仍有较大的资金投入需要,公司2009年度和2010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均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公司在报告期内未有需要执行现金分红的情况。

    厦门创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恒达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