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杨佰祥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杜受华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帅宏英 |
公司负责人杨佰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受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帅宏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556,568,435.56 | 1,744,686,062.21 | -10.7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71,074,088.15 | -139,899,863.58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6364 | -0.4009 | 不适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840,663.77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425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6,177,588.49 | -431,174,224.57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10 | -1.2355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10 | -0.7595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10 | -1.2355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924.5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01,200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68,668,179.5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40,178.1 |
合计 | -166,130,726.0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8,71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12,886,835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伦集团有限公司 | 6,732,716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44,053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木兰 | 2,114,402 | 人民币普通股 |
于晓莉 | 1,54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苗坤 | 1,347,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唐芳英 | 1,2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孙迎春 | 1,013,501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武军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锋 | 84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额 | 增(+)减(-)比率(%) |
货币资金 | 630.22 | 10,756.24 | -10,126.02 | -94.14 |
应收票据 | 11.22 | 516.22 | -505.00 | -97.83 |
应收账款 | 1,911.65 | 5,818.13 | -3,906.48 | -67.14 |
预付款项 | 1,544.60 | 5,173.60 | -3,629.00 | -70.14 |
其他应收款 | 1,219.72 | 6,871.77 | -5,652.05 | -82.25 |
在建工程 | 8,659.33 | 14,588.70 | -5,929.37 | -40.64 |
工程物资 | 53.62 | 107.25 | -53.63 | -5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5,871.93 | 3,109.33 | 2,762.60 | 88.85 |
应付利息 | 7,496.99 | 2,888.69 | 4,608.30 | 159.5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500.00 | 14,500.00 | -5,000.00 | -34.48 |
预计负债 | 16,710.67 | 1,852.50 | 14,858.17 | 802.06 |
未分配利润 | -93,927.28 | -50,809.86 | -43,117.42 | 84.8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57,107.41 | -13,989.99 | -43,117.42 | 308.20 |
变动幅度较大项目,原因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归还了银行一年内到期借款;
2、应收票据减少系控股子公司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结算到期票据减少;
3、应收账款减少系母公司将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计提了坏帐、控股子公司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加强对应收款的催收两方面因素影响所致;
4、预付款项减少是由于控股子公司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500吨生产线之余热发电项目结算以及母公司对预付账款进行重分类影响所致;
5、其他应收款减少系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仁寿人民特种水泥公司及攀枝花金帆工贸公司将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计提了坏帐准备所致。
6、在建工程减少系控股子公司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500吨生产线水泥磨系统完工,在建工程结转增加所致;
7、工程物资减少系母公司根据设备实际情况计提了减值;
8、应付职工薪酬增加系由于母公司处于停产状况,导致应付职工工资、保险等增加;
9、应付利息增加系由于公司出现危机后,无力支付借款利息;
10、预计负债增加系母公司根据各项对外担保诉讼的进展情况进行了相应的负债预计;
11、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减少主要系母公司全面停产,公司计提了大额的减值准备、担保损失;加上公司子公司经营亏损所致。
二、损益表项目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期金额(1-9月) | 上期金额(1-9月) | 增减额 | 增(+)减(-)比率(%) |
营业收入 | 31,852.38 | 47,034.96 | -15,182.58 | -32.28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90 | 114.63 | -112.73 | -98.34 |
销售费用 | 770.29 | 3,440.79 | -2,670.50 | -77.61 |
管理费用 | 8,715.35 | 5,782.21 | 2,933.14 | 50.73 |
财务费用 | 6,022.78 | 4,299.52 | 1,723.26 | 40.08 |
资产减值损失 | 13,784.60 | 3,995.24 | 9,789.36 | 245.03 |
投资收益 | -21.77 | 21.77 | -100.00 | |
营业外支出 | 16,933.90 | 497.41 | 16,436.49 | 3,304.41 |
所得税费用 | -128.84 | 752.81 | -881.65 | -117.11 |
净利润 | -44,565.53 | -9,650.40 | -34,915.13 | 361.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3,117.42 | -10,992.63 | -32,124.79 | 292.24 |
少数股东损益 | -1,448.11 | 1,342.23 | -2,790.34 | -207.89 |
变动幅度较大项目,原因说明如下:
1、营业收入减少系控股子公司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500t生产线项目自2009年下半年投产后增加了营业收入,但由于母公司及子公司仁寿县人民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今年仍为停产状态,故综合影响收入减少;
2、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系由于母公司、仁寿县人民特种水泥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减少及控股子公司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系外资企业,无此税种所致;
3、销售费用降低一方面由于母公司及子公司仁寿水泥停产;另一方面由于控股子公司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销量增加的同时,通过加强管理降低了销售费用。
4、管理费增加系由于母公司停产,故未向金宏、协和两家合营公司进行费用分转,原各车间计提折旧进入管理费核算以及控股子公司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因日产4500吨项目投产导致修理费增加;
5、财务费用增加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500吨项目借款利息;
6、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系母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对外投资、往来款及存货等清理进行了相应的资产减值计提;
7、投资收益增加系母公司上年根据合营企业四川金宏的经营业绩及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情况,确认了投资收益(公司在该合营企业投资已全额计提了减值),本期无投资收益。
8、营业外支出增加系由于母公司根据对外担保诉讼进展情况进行了预计负债影响所致;
9、所得税费用减少系由于公司经营亏损;
10、综上原因影响公司本期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期金额(1-9月) | 上期金额(1-9月) | 增减额 | 增(+)减(-)比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84.07 | -9,142.39 | 7,658.32 | -83.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68.52 | -21,156.85 | 18,488.33 | -87.3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73.43 | 5,878.74 | -11,852.17 | -201.61 |
变动幅度较大项目,原因说明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母公司及子公司仁寿人民特种水泥公司停产导致收入减少;同时支付的各项税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系上年控股子公司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500吨项目生产线支出较多,随着项目完工本期支出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系上年控股子公司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500吨项目生产线向银行借款增加,本期减少借款,且归还了部分银行到期借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事 项 | 刊载的报刊名称 及版面 | 刊载日期 | 刊载的互联网网站及检索路径 | 公告编号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A23 | 2010.07.06 | http://www.sse.com.cn | 临2010-040 |
《上海证券报》B19 | ||||
《证券日报》B4 |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B009 | 2010.07.08 | http://www.sse.com.cn | 临2010-041、042 |
《上海证券报》B18 | ||||
《证券日报》D5 |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部分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B003 | 2010.07.09 | http://www.sse.com.cn | 临2010-043 |
《上海证券报》B26 | ||||
《证券日报》D4 |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子公司债权申报情况进展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B003 | 2010.07.15 | http://www.sse.com.cn | 临2010-044 |
《上海证券报》B22 | ||||
《证券日报》C4 |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B011 | 2010.07.17 | http://www.sse.com.cn | 临2010-045 |
《上海证券报》36 | ||||
《证券日报》C3 |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A23 | 2010.07.27 | http://www.sse.com.cn | 临2010-046、047 |
《上海证券报》B13 | ||||
《证券日报》A4 |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债权确认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B002 | 2010.07.28 | http://www.sse.com.cn | 临2010-048 |
《上海证券报》B5 | ||||
《证券日报》D2 |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部分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 《中国证券报》A21 | 2010.08.19 | http://www.sse.com.cn | 临2010-049、050 |
《上海证券报》B63 | ||||
《证券日报》C4 |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B005 | 2010.08.24 | http://www.sse.com.cn | 临2010-051、052 |
《上海证券报》B163 | ||||
《证券日报》E23、E22 |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部分诉讼进展及公司子公司收到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B002 | 2010.09.10 | http://www.sse.com.cn | 临2010-053 |
《上海证券报》B20 | ||||
《证券日报》D7 |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债权确认异议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B015 | 2010.09.28 | http://www.sse.com.cn | 临2010-054、055 |
《上海证券报》B36 | ||||
《证券日报》D4 |
其他重大事项:
1、2010年10月,本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乐市地税稽处[2010]15号《税务处理决定书》:根据规定,本公司2006-2007年度少缴的地方各税671,491.14元及滞纳金141,865.25元,应予补交。乐市地税稽罚[2010]13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本公司2006-2007年度少缴的地方各税处以50%的罚款。上述应补交的各税、滞纳金及罚款应按限期交纳入库。
本公司已向乐山地税局申请缓缴上述税金及罚款。公司将对不能按期上缴的税金及其罚款,按规定在本年第四季度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2、本公司子公司仁寿县人民特种水泥有限公司诉公司控股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确认纠纷一案,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浙杭商终字第1238号《民事判决书》,人民水泥已进行了相应的账务调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积极依法追讨包括上述欠款在内的各项应收款项,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本公司尚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已破产重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积极向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催收,及时收回欠款,依法保障公司权益。
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清欠进展详请见分别刊登在2010年6月1日、6月18日、7月15日、7月28日、8月19日及9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公司临时公告2010-033号、036号、044号、048号、050号及055号。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佰祥
201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10—05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收到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10月26日,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峨眉法院”)《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各1份,具体公告如下:
一、峨眉法院于2010年10月20日作出的(2010)峨眉执字第473号《执行通知书》:
本公司与峨眉山市耐火材料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峨眉法院于2009年11月18日作出的(2009)峨眉民初字第79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峨眉山市耐火材料厂于2010年10月14日向峨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峨眉法院依法立案执行,责令本公司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1、向峨眉山市耐火材料厂支付欠款915,395.34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
2、负担案件受理费6,94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申请执行费11,674元。
二、峨眉法院于2010年10月22日作出的(2010)峨眉执字第473-1号《执行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峨眉山市耐火材料厂
被执行人:本公司
峨眉法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09)峨眉民初字第795号民事调解书受理了峨眉山市耐火材料厂申请执行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的执行标的为939,016.34元。由于案情重大复杂,经峨眉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中止执行。依法裁定如下:
峨眉法院(2009)峨眉民初字第795号民事调解书中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述诉讼相关情况请详见刊登在2010年1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临2010—00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10—05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10年10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子公司仁寿县人民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水泥”)诉公司控股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伦集团”)债权确认纠纷一案,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浙杭商终字第1238号《民事判决书》,人民水泥已进行了相应的账务调整,即将原“其他应收款”应收华伦集团有限公司47,008,119.76元调整为应收聂桂芳。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积极依法追讨包括上述欠款在内的各项应收款项,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本公司尚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已破产重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积极向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催收,及时收回欠款,依法保障公司权益。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