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53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何文祥 | 独立董事 | 因公出差在外 | 毛裕国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刘年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国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1,581,793,205.66 | 1,496,302,859.44 | 5.7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082,014,315.73 | 1,028,645,425.68 | 5.19% | |||
股本(股) | 150,000,000.00 | 120,000,000.00 | 25.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21 | 8.57 | -15.87%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396,258,286.62 | 5.97% | 1,032,782,977.32 | 17.3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749,067.52 | 50.78% | 65,368,890.05 | 51.1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49,897,083.87 | -598.1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33 | -398.8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16.67% | 0.44 | 15.7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16.67% | 0.44 | 15.7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8% | -6.76% | 6.20% | -15.3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9% | -6.75% | 6.24% | -15.2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16,157.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13,554.54 | |
合计 | -402,602.46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13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_ | 2,412,94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_ | 2,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_ | 2,399,84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_ | 1,987,93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_ | 1,588,69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_ | 1,502,26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_ | 1,353,35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_ | 1,307,985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科瑞证券投资基金_ | 1,232,11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_ | 900,5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7、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26.28%,公司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支付现金股利。 28、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上年同期为0元,本期4,056,821.91元,主要是本期支付发行费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刘年新、深圳市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 | 严格履行 |
刘年新、深圳市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邓新泉、黄珊、陈远浩、卢国林、王全国、马先彬 | 将间接或直接所持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的承诺 | 严格履行 | |
刘芳、深圳兴中天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怡龙坤润投资有限公司、陈欣 | 将间接或直接所持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的承诺 | 严格履行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大于40% |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40.00% | ~~ | 70.00% |
无 |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9,063,559.60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本期业务拓展良好,工程施工及设计订单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施工进度正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大,公司加强材料和人工的预算控制,毛利率较上年同期略有提高。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年新
201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51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给到各位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何文祥因公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毛裕国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0-053)同时刊登在2010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上。
2、审议通过《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0-054)详见巨潮资讯网监事会、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
3、审议通过《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0-052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华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