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1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叶远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伟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3,259,167,420.83 | 770,689,678.67 | 322.8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2,450,633,837.15 | 302,821,150.24 | 709.27% | |||
股本(股) | 160,000,000.00 | 120,000,000.00 | 33.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5.32 | 2.52 | 507.94%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142,311,189.14 | 97.65% | 2,982,205,128.77 | 135.9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5,585,229.71 | 42.18% | 151,933,486.91 | 140.7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70,127,558.25 | 327.2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44 | 214.2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7 | 42.42% | 1.27 | 139.6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7 | 42.42% | 1.27 | 139.6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67% | -12.75% | 40.11% | 48.0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67% | -8.00% | 39.56% | 56.8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787.3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679,661.88 | |
所得税影响额 | -584,072.39 | |
合计 | 2,070,802.12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5,53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4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1,099,98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075,77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57,68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699,90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41,80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9,917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414,36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商证券-光大-浙商金惠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1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84.9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相对上年同期减少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457.3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股票公开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账。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0年3月2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未来三年向公司意向性授予1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截止目前公司暂未使用该授信。 |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1、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人:公司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叶远西、深圳广拓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人:叶远东、叶云月、叶嘉铭、叶嘉乐、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叶远西;3、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避免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承诺人:叶远西、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子公司深圳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 | 1、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叶远西、深圳广拓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此外,叶远西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并向本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控股股东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叶远西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于2010年1月18日分别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保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叶远东、叶云月、叶嘉铭、叶嘉乐亦于2010年6月29日分别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1)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下同)目前未从事与发行人现从事的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2)本人未来不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的经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3、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和控股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1月18日出具了《承诺函》:保证将禁止利用任何方式占用股份公司的资金。4、深圳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承诺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控制的企业期间,除经营地块号H123-0011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业务外,不再从事其他房地产开发业务。 | 严格履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90.00% | ~~ | 12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90%~~120% |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1,434,633.7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营业收入的稳步提高及成本、费用的合理控制。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远西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9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号东方都会大厦广田股份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远西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0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2010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10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此次自查,公司进一步完善了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公司规范运作程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