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陈钦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秀珠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1,228,646,274.74 | 1,141,837,892.17 | 7.6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949,470,398.98 | 951,622,215.50 | -0.23% | |||
股本(股) | 186,799,999.00 | 124,533,333.00 | 5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08 | 7.64 | -33.51%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224,594,476.60 | 36.11% | 589,252,014.58 | 20.7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518,597.34 | 7.86% | 35,099,436.28 | -16.4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4,122,121.37 | -109.1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02 | -105.5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16.67% | 0.19 | -36.6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16.67% | 0.19 | -36.6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9% | -63.82% | 3.65% | -73.3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6% | -71.55% | 2.04% | -84.3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7,189.1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12,705,393.42 | 本公司之分公司观澜文具厂享受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的第二个减半征收年度,本报告期获得减免的企业所得税5,221,212.13元,政策性退税款7,484,181.29元。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12,792.07 | 主要为报告期政府补助收入:收到"中国弛名商标"奖励款80万元,收贷款贴息77.13万元,收深圳福田区总商会发展资助金67.75万元.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172.61 | |
所得税影响额 | -59,663.1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49,517.62 | |
合计 | 15,463,642.95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56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5,588,73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88,199 | 人民币普通股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 | 1,169,69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63,199 | 人民币普通股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9,36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999,87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91L-FH002深 | 880,69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东证资管-农行-东方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799,25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86,21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707,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1、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分别较年初上升6660.57%及126.9%,主要是由于公司新产品研发及制造使公司自行开发的模具增加、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购进土地使用权。 12、长、短期借款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大力推行国内信用证及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在提高应付账款周转天数的同时,减少流动资金贷款。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全体发起人股东 | 2、公司股东太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乔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钦鹏、陈钦奇、陈钦发、陈钦武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严格执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全体发起人股东 | 在公司上市前签署《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严格执行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 | -30.00% | ~~ | -10.00%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1,968,788.08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根据公司的整体战略,公司在上市后,尤其是在2010年上半年,加大了市场拓展、渠道开发和新产品、新项目的研发设计投入,力争能为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产能释放创造一个良好的基础,故公司预计尽管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继续保持增长,但由于前期各项费用投入较大,全年净利润依然会低于去年同期。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钦鹏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文具 公告编号:2010-046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以现场召开和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监事会意见,请见2010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齐心(亚洲)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齐心(亚洲)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签订总计1,10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仅限于心(亚洲)有限公司进行设备贷款、材料采购贷款及出口保理融资进行担保,均为公司的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为齐心(亚洲)有限公司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值最高11,0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代表本公司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齐心(亚洲)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见2010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全文请见2010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关于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文具 公告编号:2010-048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姓名:齐心(亚洲)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1,100.00万美元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含本次对外担保)为人民币6,700.00万元、美元1,100.0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和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方齐心(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亚洲”)为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以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购销为其主营业务。
由于齐心亚洲即将开展进口结算业务,经与国外供应商协商和对多家银行的对比,齐心亚洲拟采用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作为我司该项进口结算业务的主要合作银行。主要由于以下原因:
1、因齐心文具三个生产线募投项目中均涉及的进口生产线设备采购,而齐心亚洲为境外公司,能够直接开具国际信用证给国际设备供应商,付款可先不需经过国家外管局,能有效缩短付款操作时间,加快交付进度,因而相关进口设备采购拟由齐心亚洲实施。
齐心亚洲在实施设备采购时须采用预付货款方式支付设备款,首先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进行预付登记,由于齐心亚洲以前年度均无国外采购付汇记录,每单都需提交纸质资料(含同国外设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原件)至外管局办公柜台审批,外管局需5-10个工作日才能完成审批工作。另需2-3天完成银行购汇工作。每单共计时间长达7-13个工作日,这将严重影响所采购设备交付的及时性。另每一单均需均采用购汇方式支付,国内银行的购汇费用及手续费较高。
2、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汇丰银行开具信用证的手续费及利率均低于国内银行:汇丰银行开证手续费为HK200元/单,进口押汇融资利率为libor+0.5%,而国内银行开证手续费一般为RMB300元/单,进口押汇融资利率一般为libor+3%- libor+4%。
3、齐心亚洲同时与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签订250万美元的普通交割远期授信合约,以防范齐心亚洲未来可能出现的外汇风险。
鉴于上述原因,齐心(亚洲)有限公司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1,10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应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要求,由齐心文具为齐心(亚洲)有限公司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事项已于2010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齐心(亚洲)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上环苏杭街49~51号建安商业大厦7楼
董事:陈钦鹏
投资总额:310.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港澳企业类)
经营范围: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购销
齐心(亚洲)有限公司截止2010年6月31日,资产总额为6034.68万元,负债总额为3018.59万元,201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2991.26万元,净资产为3035.77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齐心(亚洲)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签订总计1,10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仅限于心(亚洲)有限公司进行设备贷款、材料采购贷款及出口保理融资进行担保,均为公司的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为齐心(亚洲)有限公司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值最高1,10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代表本公司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
四、本公司独立董事胡泽禹先生、万健坚先生及韩文君女士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经核查后认为,被担保方齐心(亚洲)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为齐心(亚洲)有限公司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值最高1,10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连同本次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700.00万元,美元1,100.00万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00万元,担保金额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重的14.76%(美元按2010年10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6759元计算),无逾期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文具 公告编号:2010-049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飞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
一、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请见2010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监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提供的《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评价意见如下:
公司自查报告的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文具 公告编号:2010-047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