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吴明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霞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霞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1,010,636,027.12 | 279,456,799.71 | 261.64%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877,812,868.67 | 169,819,597.23 | 416.91%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0.43 | 2.69 | 287.73%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519.93 | -100.4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026 | -100.34% | ||||
报告期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84,639,541.41 | -4.34% | 299,108,373.98 | 32.56%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826,017.82 | -52.88% | 36,141,471.44 | 11.1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52.17% | 0.57 | 5.5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52.17% | 0.57 | 5.56% | ||
净资产收益率(%) | 3.40% | -54.80% | 19.24% | -5.4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3.11% | -57.07% | 17.40% | -13.1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596,313.4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31,5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787.65 |
所得税影响额 | -607,290.17 |
合计 | 3,441,310.9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3,31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吴明厅 | 30,000,000 | 0 | 0 | 30,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10-13 |
应媛琳 | 12,000,000 | 0 | 0 | 12,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10-13 |
上海瑞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964,480 | 0 | 0 | 11,964,480 | 首发承诺 | 2013-10-13 |
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150,000 | 0 | 0 | 3,150,000 | 首发承诺 | 2013-10-13 |
吴钊 | 2,700,000 | 0 | 0 | 2,7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3 |
胡祖超 | 2,400,000 | 0 | 0 | 2,4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3 |
俞文贤 | 935,520 | 0 | 0 | 935,520 | 首发承诺 | 2011-10-13 |
配售股份 | 0 | 0 | 4,210,000 | 4,210,000 | 网下配售股份 | 2011-1-13 |
合计 | 63,150,000 | 0 | 4,210,000 | 67,360,000 | -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440.97%,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IPO收到募集资金,使银行存款大幅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报告期末净额较年初增长109.53%,主要原因系公司的货款回拢制度要求内销客户在年底结清所有的应收款,而在平时客户享受一定的信用期限。报告期末的应收帐款周转率正常。
3、预付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58.87%,主要原因系公司采购设备增加预付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降低33.88%,主要原因系公司及时收回了增值税退税款所致。
5、存货报告期末净额较年初增长65.55%,主要原因系公司预测主要原材料处在涨价周期中且公司后期的销售规模会扩大,库存备货增加所致。
6、应付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31.49%,主要原因系公司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7、预收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58.67%,主要原因系公司外销客户增加了订单预付款所致。
8、应交税费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降低53.9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末公司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降低所致。
9、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07.91%,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加了上市费用应付款
10、实收资本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33.3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IPO 增资所致。
11、资本公积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226.4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IPO 股本溢价所致。
12、未分配利润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83.3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净利润增加所致。
13、营业收入1-9 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2.56%,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14、营业成本1-9 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0.39%,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增加且主要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成本增加所致。
15、销售费用本年1-9 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5.69%,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并增加营销人员储备。
16、管理费用本年1-9 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1.44%,主要原因系公司研发费用增加及管理人员的增加所致。
17、资产减值损失本年1-9 月份较上年同期下降39.4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材料市场上涨,重新进行存货减值测试调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所致。
18、营业外收入1-9月较上年同期增长49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了政府补助所致。
19、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年1-9 月份较上年同期下降100.46%,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生产规模扩大及加大材料储备导致采购金额增大所致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1-9 月份较上年同期增长了9297.1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2010 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总体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经营业绩稳健增长,主要经营指标较去年同期稳步增长。其中,2010 年第三季度由于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按照公司经营策略,产品价格调整往往滞后原材料涨价1-2个月,致使公司第三季度毛利率水平和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公司将在第四季度适时进行产品提价,以保持业绩持续稳健增长。
2010 年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910.84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2.56%;利润总额为4,175.38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5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614.15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16%。报告期内,公司克服各种不利因素,抓住国家鼓励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的历史机遇,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断替代进口同类产品,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2、报告期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1)市场拓展计划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在内销方面,公司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开发薄弱地区的市场,不断完善营销服务网络建设。三季度,公司加强了对全国各地经销商渠道的建设和管理。2010年9月,公司派出专门参展小组参加了一年一度的中国五金科技博览会,达到预期参展效果。三季度,公司销售部门还积极为公司新款大功率电锤等新产品做好市场准备工作。在外销方面,公司继续加强与国际著名品牌ODM客户合作,通过一年多成功研发的ODM新产品11月份即将投入量产。同时,公司也加大了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力度,加强海外经销商渠道建设。
(2)募投项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产业化项目” 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已获批,正在进行基础土建工程工作,目前项目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报告期内“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基础土建工程基本完成,部分安装工程也已经完成,其他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报告期内“专业电动工具研发中心项目 ”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3)技术研发进展情况
公司研发中心现正积极申报“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相关产品的研发和专利正在申请办理中。
(4)人力资源开发、储备情况
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为适应未来几年公司的经营规模、人员规模扩张的需要,公司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开发、招聘和储备工作。
(5)在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努力成为公众信赖、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
3、未来的发展规划
(1)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成为专业电动工具领域的第一品牌。通过专注于专业电动工具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不断替代进口产品,全力打造中国最好、最专业的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制造基地,成为全球领先的专业电动工具工具制造商。
(2)主要发展目标
公司将已上市为契机,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同时,精心运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新产品研制开发、引进培养人才,继续保持公司产品的领先优势,不断提升公司价值,为股东创造稳健的回报。基于对专业电动工具市场发展趋势分析,以及公司的研发能力持续增强和经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0年-2012年)的发展目标: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在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领域拓展,发展成为专业级电动工具领域替代外资产品的首选品牌,力争三年内成为中国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的专业品牌。在保持专业电动工具内资领导品牌地位的同时,公司将大力向海外市场进军,重点发展自主品牌的出口业务,努力成为全球领先的高等级专业级电动工具知名品牌之一。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以及法人股东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吴钊、胡祖超、俞文贤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吴明厅、应媛琳、俞文贤承诺: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承诺如下:
本人目前未从事或参与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将来也不从事或参与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为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新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拥有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核心人员。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3、关于不占用公司资源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及法人股东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源。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4、关于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承诺
公司前身上海锐奇工具有限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法律依据是上海市地方规范性文件,但该规范性文件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存在按国家法定税率补缴2006年度、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风险。对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已作出《关于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承诺》,承诺若出现公司被税务主管部门认为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被要求按国家法定税率补缴2006年度、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则需补缴的税款以及可能产生的滞纳金及罚金全部由吴明厅、应媛琳夫妇承担。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5、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就避免关联交易问题,向公司承诺如下:
(1)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人及附属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平、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
(3)本人承诺不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6、关于住房公积金问题的承诺
2007年以来,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城镇户口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出具了《关于住房公积金问题的承诺函》,承诺:若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公司应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因此招致处罚的、或公司受到任何权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的主张的,则其本人将在无需公司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无条件地全额承担需补缴的住房公积金款项、需向相关权益方支付的补偿或赔偿款项、以及可能据此产生的滞纳金及罚金等全部费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7,185.18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9.7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049.0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季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6,506.50 | 6,506.50 | 0.00 | 354.46 | 4,626.46 | 4,626.46 | 0.00% | 2011年03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专业电动工具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3,847.00 | 3,847.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1年10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产业化项目 | 否 | 15,453.00 | 15,453.00 | 0.00 | 195.25 | 3,422.63 | 3,422.63 | 0.00% | 2012年04月30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25,806.50 | 25,806.50 | 0.00 | 549.71 | 8,049.09 | 8,049.09 | - | - | 0.0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由于未对其进行专项的审计,暂时并未对其进行置换,实际投入的金额以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使用情况 | 暂未安排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2
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