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任昌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伍宝清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张丽萍 |
公司负责人任昌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宝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丽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87,139,413.50 | 152,173,553.90 | 22.9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98,752,773.28 | -412,390,188.82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095 | -2.167 | 不适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088,673.55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16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739,713.54 | -16,362,584.46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4 | -0.086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4 | -0.126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4 | -0.126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债务重组损益 | 99,747.65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103,672.2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74,733.3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255,607.42 | |
合计 | 7,526,416.2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19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朱秀荣 | 4200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守业 | 1359501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金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29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蒙美敏 | 1066058 | 人民币普通股 |
郑泳华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网腰 | 79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丘鸿钊 | 761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何刚 | 74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蔡金者 | 735501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春美 | 7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及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报告期末数 | 期初数 | 期末比期初增长(%) |
预付账款 | 0.00 | 14,000,000.00 | -100.00 |
其他应收款 | 90,538,404.96 | 41,477,023.69 | 118.29 |
预收账款 | 1,738,784.65 | 5,139,845.91 | -66.17 |
资本公积 | 74,057,866.55 | 44,057,866.55 | 68.09 |
变动说明:
1)报告期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通过协议方式收回原预付的沥青采购款14,000,000.00元;
2)报告期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118.29%,主要原因是依据本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全资子公司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的对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款45,591,088.00元暂挂“其他应收款”;
3) 报告期期末预收账款较期初下降66.1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下属化工分公司依法注销并在财务清算时转出预收账款;
4) 报告期期末资本公积较期初增长68.0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股改业绩承诺补偿金30,000,000.00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及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报告期(1-9月份) | 去年同期 | 同比增长(%) |
营业收入 | 0.00 | 6,024,901.85 | -100.00 |
营业成本 | 0.00 | 28,044,541.15 | -100.00 |
销售费用 | 0.00 | 785,142.24 | -100.00 |
管理费用 | 3,507,433.15 | 13,046,523.54 | -73.12 |
财务费用 | 19,162,719.70 | 14,812,502.04 | 29.37 |
资产减值损失 | -214,869.07 | 195,978,809.02 | -100.11 |
投资收益 | -1,123,902.76 | -658,168.63 | |
营业利润 | -23,579,186.54 | -247,388,010.29 | |
营业外收入 | 7,776,329.42 | 16,793,826.76 | -53.70 |
营业外支出 | 710,699.73 | 10,693,022.93 | -93.35 |
利润总额 | -16,513,556.85 | -241,287,206.46 | |
净利润 | -16,513,556.85 | -241,544,539.7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362,584.46 | -192,443,657.23 |
变动说明:
1)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均没有发生,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及下属经营性公司处于停业状态;
2)报告期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73.13%,主要原因是公司及下属经营性公司处于停业状态,费用开支减少;
3)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100.11%,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下属子公司东莞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额计提废旧轮胎处理工艺和技术专利减值准备;
4)报告期投资亏损较去年同期增加465,734.13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按权益法核算的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亏损增加;
5)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53.70%和93.35%,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化工分公司因处置经营性资产产生较大的利得和损失;
6)报告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亏,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下属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导致较大亏损。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
1)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31,591,088.00元,主要是根据公司本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由全资子公司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增资款。
2)报告期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00,000.00元,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的股改业绩承诺补偿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诉讼情况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原告Sun Yu(孙宇)起诉本公司,称其于2009 年5 月向本公司借款200 万元并由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本公司及勋达投资未偿还借款,故要求公司及勋达投资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010年08月24日,本公司收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东二法民四初字第77号],判决如下:1、本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SunYu 偿还借款人民币200万元;2、本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SunYu 支付借款利息;3、勋达投资对判项一、二所列债务在本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4、驳回SunYu 其他的诉讼请求。
2、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1)2010年8月30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0]19号《关于对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对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示,并要求其尽快履行相关承诺。
(2)2010年9月20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达的《关于给予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及前董事长麦校勋、公司前股东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前股东及前董事许志榕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麦校勋、许志榕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决定》[上证公字(2010)58 号]。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公司于2010年7月12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提请股东大会免除李佳董事职务并选举王明华先生为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于2010年7月28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免除李佳董事职务,并选举王明华为公司董事。
(2)监事变动情况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吕学军、程靖向监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申请。吕学军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程靖因工作变动辞去所任股东监事职务。公司于2010年7月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与会职工一致同意选举程靖先生为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10年7月12日召开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请股东大会免除徐述静监事职务并选举于海、周云华为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于2010年7月28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免除徐述静监事职务,并选举于海、周云华为公司监事。公司于2010年8月6日召开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选举于海为公司六届监事会监事长。
4、资产转让
经公司于2010年7月28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将所持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33.9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易金额4986.12万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5、对子公司增资扩股
经公司于2010年7月28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参与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现金同比例增资扩股。鉴于天瑞酒店对本公司尚有1400 万元债务未清偿,因此本公司将以此债权冲抵对应应缴出资,冲抵后,本公司尚需支付现金31591088 元。
6、股改业绩承诺履行
报告期内,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并根据其补充承诺于2010年7月5日支付了履行承诺先期款项3000万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承诺人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如果违反承诺卖出股票,将所得资金划归公司所有。 2、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2008年业绩不低于4500万元,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将由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许志榕以现金方式补足,具体支付时间为2008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2008、2009年两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将由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许志榕以现金方式补足,具体支付时间为2009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 | 3、公司2009 年度亏损47183.20万元,与承诺业绩之间差额为52679.50万元,应由股改承诺义务人在年度报告披露十日内以现金补足。 4、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许志榕尚未履行承诺。 |
2010年4月,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许志榕所持股份部分司法拍卖。买受人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辽源大成投资有限公司、林欢已就履行竞得股份对应的股改业绩承诺义务出具了承诺并由本公司公开披露。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并根据其补充承诺于2010年7月5日支付了履行承诺先期款项3000万元。此外,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义务人尚未支付应付股改业绩承诺款项。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以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1)公司董事会根据报告期的利润情况和资金情况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2)对于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3)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实施情况:报告期公司业绩亏损,未作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昌建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