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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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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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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康牧业”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87号文核准。大康牧业的股票代码为00250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不超过5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发行量。

    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中德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11月1日(T-5日,周一)至2010年11月3日(T-3日,周三)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4、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初步询价截止日2010年11月3日(T-3日,周三)12:00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工作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报价,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7、可参与网下申购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股票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8、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发行。

    9、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况中止:

    (1) 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

    (2)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

    (3) 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520万股。

    如发生以上情况,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0、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1、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年10月29日(T-6日,周五)登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询。

    一、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6 日

    (2010年10月29日,周五)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 日

    (2010年11月1日,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T-4 日

    (2010年11月2日,周二)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3 日

    (2010年11月3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15:00)

    T-2 日

    (2010年11月4日,周四)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10年11月5日,周五)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0年11月8日,周一)

    网下申购缴款日(截止时间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上投资者缴款申购

    T+1 日

    (2010年11月9日,周二)

    网下、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 日

    (2010年11月10日,周三)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摇号抽签

    T+3 日

    (2010年11月11日,周四)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推介的具体安排

    中德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37号令)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11月1日(T-5日,周一)至2010年11月3日(T-3日,周三)期间,在深圳、上海、北京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推介时间推介地点地址
    2010年11月1日

    (T-5日,周一)

    9:30-11:30深圳圣廷苑酒店(多功能二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4002号

    2010年11月2日

    (T-4日,周二)

    9:30-11:30上海紫金山大酒店(紫玉厅)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

    2010年11月3日

    (T-3日,周三)

    9:30-11:30北京国宾酒店(大宴会二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外大街甲9号


    三、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询价对象应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操作,并对所有操作负责。

    2、初步询价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T-5日,周一)至2010年11月3日(T-3日,周三)期间交易日的9:30至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此次初步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配售对象自主确定申报价格及对应的申报数量后,由所属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一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三档价格,最小申报价格为1.00元,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档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00万股,累进股数为10万股的整数倍,三档价格所对应的申报数量之和不得超过网下发行总量,即520万股。配售对象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之和,即为网下申购阶段有效申购数量。

    例如:某一配售对象提交了三档报价,分别为P1、P2、P3,其中P1>P2>P3,三档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分别为Q1、Q2、Q3,其中Q1、Q2、Q3≥100万股,且Q1+Q2+Q3≤520万股,发行价格为P

    若P>P1,那么该配售对象的报价均无效,将不能参加网下申购;

    若P1≥P>P2,那么该配售对象P1的报价有效,对应的网下申购数量为Q1;

    若P2≥P>P3,那么该配售对象P1、P2的报价有效,对应的网下申购数量为Q1+Q2;

    若P≤P3,那么该配售对象P1、P2、P3的报价有效,对应的网下申购数量为Q1+Q2+Q3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其报价是否有效,均不得参与网上发行。

    4、股票配售对象申报时如出现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申报:股票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10年11月3日(T-3日,周三)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股票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520万股以上的部分;经保荐人(主承销商)与询价对象沟通确认为显著异常的。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股票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四、中德证券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股本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 5902 6629

    传真:(010) 5902 6603

    发行人: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