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倪志敏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姜筱慧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吴颖 |
公司负责人倪志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筱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颖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873,936,633.39 | 3,006,830,167.21 | 62.1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348,368,693.90 | 1,943,924,825.87 | 72.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68 | 2.43 | 51.4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279,818.77 | 98.2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1 | 97.37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2,030,457.98 | 231,867,572.41 | 9.4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5 | -8.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6 | -8.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5 | -8.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9 | 7.39 | 减少39.5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7 | 7.53 | 减少39.9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2,545.6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5,000.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90,272.7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260,822.37 |
合计 | -4,393,003.9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3,28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93,869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安泰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915,76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05,55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15,029 | 人民币普通股 |
安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 | 806,513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建华 | 799,114 | 人民币普通股 |
尤乌勉 | 79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邓柳英 | 777,676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秀芳 | 672,321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民山 | 66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192,831,715.60元,增长84.7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募集资金12.98亿元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420,859,766.64元,增长116.03%,主要系报告期内政府采购中小学免费教材销售款未到回款期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10,480,389.51元,下降45.8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上市后收回了垫付的改制上市费用所致;
4、存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292,079,944.33元,增长157.92%,主要系报告期文教图书销售正常备货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11,882,935.61元,下降71.63%,主要系报告期内信托计划--铜陵市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基地路网建设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到期收回投资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9,781,674.77元,增长211.03%,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图书卖场工程项目投资额增加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87,620.17元,增长64.98%,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待摊的租赁房屋装修费增加所致;
8、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130,00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应付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9、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582,358,618.24元,增长77.35%,主要系报告期教材、文教图书正常备货应付出版社款项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29,366,022.32元,增长99.79%,主要系报告期收到因预交的增值税退回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38,038,755.47元,下降36.57%,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应付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工效挂钩款所致;
12、资本公积: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126,276,295.62元,增长272.0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上市溢价发行股票增加资本公积所致。
利润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1、财务费用:报告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9,256,704.42元,下降93.90%,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存款增加,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4,898,845.54元,增长89.4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所持基金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投资收益:报告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6,328,921.74元,下降74.50%,主要系上年同期取得基金投资分红收益所致;
4、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798,040.39元,下降41.35%,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政府补助所致;
5、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1,793,480.55元,增加33.70%,主要系报告期公益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1、收到的税费返还:报告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20,066,635.46元,增长793.08%,主要系报告期收到因2009年免税政策文件下发较迟而预交的增值税退回所致;
2、支付的各项税费:报告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26,157,839.11元,下降31.60%,主要系上年同期增值税免税文件下发较迟而预交增值税所致;
3、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14,694,024.20元,增长318.49%,主要系报告期收回申购新股的现金增加和收回铜陵循环园信托本金1000万元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报告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819,607.22元,下降67.27%,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拆迁补偿款较多所致;
5、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报告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8,765,989.68元,下降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处置子公司华仑国际的款项所致;
6、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9,344,425.30元,增长87.32%,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7、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7,326,500.57元,,增长458.34%,主要系本公司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现金所致;
8、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1,258,060,000.00元,主要系报告期本期公司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现金所致;
9、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232,84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已处置子公司华仑国际上年年发生的借款所致;
10、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1,287,913.00元,下降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的改制上市费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章程155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时,现金股利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
2、报告期内,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3,700,000.00元。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倪志敏
201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编号:2010-20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向董事、监事以直接送达、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10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2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倪志敏董事长主持,经审议并依法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安徽华仑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联人倪志敏董事长、曹杰副董事长、刘建伟副董事长、吴文胜副董事长未参加本项议案的表决);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编号:2010-2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代理代建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在公司总部召开,本次会议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委托安徽华仑国际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仑文化公司”)于2010年10月起办理拟在合肥市长江中路四牌楼段建造合肥市新华书店图书城项目(系新网工程项目之一,以下简称“合肥图书城项目”)建设中的有关工作。公司将依据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支付代建和代理费用。
由于华仑文化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公司副董事长曹杰先生担任华仑文化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联人倪志敏董事长、曹杰副董事长、刘建伟副董事长、吴文胜副董事长未参加本项议案的表决。其余五名与本次交易无利害关系的非关联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关联方介绍
1、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
安徽华仑国际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合肥市长江中路279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曹杰;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与租赁、招商与推介、市场运营及物业管理,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企业形象设计、品牌形象推广,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投资顾问,信息咨询等。 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2日,目前公司净资产5000万元,暂无赢利。
2、关联关系说明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5.4%,法定代表人为倪志敏先生,曹杰先生为该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刘建伟为常务副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和关联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主要内容介绍
合肥市新华书店图书城项目是公司首发上市募投项目即“新网工程”项目之一,该项目将利用现有合肥市新华书店位于合肥市长江中路市中心黄金地段四牌楼原址并扩征土地建造合肥市新华书店图书城项目。该工程建筑面积约31500平米,总投资预计2.72亿元(不含土地税金),工程完工后将成为合肥市中心商务区的标志性工程之一。本公司委托华仑文化公司于2010年10月28日起办理拟在合肥市长江中路四牌楼段建造合肥市新华书店图书城项目建设中的有关工作,确保该工程项目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交付使用且质量等级为市级以上优良工程。委托主要事项为:办理项目整体规划和设计招标的申报及建设申报、工程建设和监理招标;办理材料、设备的招标手续;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与监督;协调处理建设中的矛盾,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负责项目建设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 办理竣工验收的组织与协调工作;项目建设相关费用进行审核,工程结束后,负责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负责提出该地块的项目建设规划和项目使用功能的设计构想,供甲方决策;起草、办理建设所有手续及所有文书、文件等。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交易金额:
合肥图书城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不含土地费及税金),暂按2.72亿人民币估算,工程代理费将依照合肥市政府合政【1997】116号有关指导文件并参考行业一般水平,拟按工程总投资额的3.5%支付,预计代建代理费为952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按《委托代理协议》分期支付代建代理费用。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由于安徽华仑国际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法注册的文化投资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市场运营和物业管理等项业务,熟悉房地产开发和文化项目建设、管理与运营,能够较好地把握工程项目建设要求,有利于促进合肥图书城工程项目按时保质完工,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项目建设风险。
六、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相关事前认可文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须回避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代理代建价格公允。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快合肥图书城项目建设进度,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委托协议内容以及价格公允,未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4、公司与华仑文化公司拟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编号:2010-22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上午9:30在公司23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5日以书面递交和传真方式送达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监事五人(徐春生监事因公出差,委托吴兆亮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海平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安徽华仑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安徽华仑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监事经核查认为:公司拟签订的《委托协议》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开、公平、合理,委托协议内容以及价格公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以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28日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