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进行了表决。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沈小军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斯枫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陈红兵 |
公司负责人沈小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斯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红兵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377,245,185.17 | 4,175,554,950.61 | 4.8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255,480,745.41 | 1,280,601,889.78 | -1.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029 | 2.070 | -1.9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1,441,225.79 | 92.6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48 | 92.21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597,915.66 | 49,699,261.24 | 21.0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7 | 0.080 | 2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6 | 0.068 | -3.7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7 | 0.080 | 2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15 | 3.919 | 增加0.26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73 | 3.342 | 减少0.14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106,359.7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384,421.0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46,000.00 |
所得税影响额 | -3,939,965.6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899.34 |
合计 | 7,316,073.6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6,83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 13,421,95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东海证券-光大-东风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273,067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泰证券-招行-华泰紫金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实业银行-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绍兴柯桥镇红建村 | 6,946,63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东海证券-交行-东风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000,140 | 人民币普通股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781,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洲贸易公司 | 2,523,786 | 人民币普通股 |
常州海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2,409,15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应收股利 | 0.00 | 18,520,669.80 | -18,520,669.80 | -100.00 |
其他应收款 | 164,894,429.22 | 83,879,230.75 | 81,015,198.47 | 96.59 |
其他流动资产 | 56,575,823.56 | 37,496,572.68 | 19,079,250.88 | 50.88 |
在建工程 | 253,407,036.40 | 117,392,909.52 | 136,014,126.88 | 115.86 |
应付票据 | 28,641,470.00 | 6,235,120.00 | 22,406,350.00 | 359.36 |
应付职工薪酬 | 8,075,238.91 | 12,016,492.50 | -3,941,253.59 | -32.80 |
其他应付款 | 67,432,499.34 | 158,807,622.19 | -91,375,122.85 | -57.54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 82,000,000.00 | 50,000,000.00 | 32,000,000.00 | 64.00 |
其他流动负债 | 98,443,688.00 | 2,656,688.00 | 95,787,000.00 | 3605.50 |
长期借款 | 20,000,000.00 | 102,000,000.00 | -82,000,000.00 | -80.3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320,774.52 | 2,997,650.45 | 3,323,124.07 | 110.86 |
项目名称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财务费用 | 33,252,288.69 | 19,594,748.99 | 13,657,539.70 | 69.70 |
资产减值损失 | 15,172,389.15 | -596,892.73 | 15,769,281.88 | --- |
投资收益 | 33,570,144.42 | 5,107,274.87 | 28,462,869.55 | 557.30 |
营业外收入 | 575,730.67 | 8,851,051.92 | -8,275,321.25 | -93.50 |
营业外支出 | 4,711,115.87 | 796,818.43 | 3,914,297.44 | 491.24 |
项目名称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91,441,225.79 | 47,460,353.07 | 43,980,872.72 | 92.67 |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457,783.95 | -372,292,386.00 | 373,750,169.95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16,357,383.10 | 104,984,326.99 | -221,341,710.09 | -210.83 |
(1)应收股利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到上年度浙商银行及会稽山酒公司分红款;
(2)其他应收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应收项目建设政府奖励款;
(3)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轻担保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担保存入银行的保证金增加;
(4)在建工程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汇金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增加;
(5)应付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6)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发放上年度末计提的薪资奖金;
(7)其他应付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场消防责任金退还;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是长期借款转入及借款归还共同影响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政府补助收益增加;
(10)长期借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场专项建设及担保补贴资金增加;
(12)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汇金项目停止利息资本化;
(13)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坏账计提方法变更后计提比例增加;
(14)投资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处置部分杭州瑞纺股权及会稽山酒公司盈利增加;
(15)营业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国际物流等有政府补贴;
(16)营业外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汇金项目工程结算审核中介费支出;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租金收入增加;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投资浙商银行及支付老市场改造款;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贷款减少及公司分红。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0年8月31日起在绍兴市产权交易中心以388,298,000.00元人民币的挂牌底价对公司持有的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了第一次公开挂牌。2010年9月27日,第一次公开挂牌公告期满,在挂牌期间没有意向受让方报名(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临2010-014、临2010-015、临2010-016、临2010-018和临2010-019号公告)。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0年9月30日起在绍兴市产权交易中心以360,000,000.00元人民币的挂牌底价对公司持有的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挂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权尚在挂牌中,由于挂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的影响难以预测(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临2010-020、临2010-021和临2010-026号公告)。
(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以138,480,000元人民币的股权转让价转让公司持有的武汉龙鼎置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武汉龙鼎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0,000元人民币,公司出资额为48,000,000元人民币)给湖北精功楚天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武汉龙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预计将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约50,000,000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权转让工作尚在进行中(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临2010-022、临2010-024、临2010-025和临2010-026号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2006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2008年度年报公告日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流通及转让,之后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0%。 | 至2010年4月18日,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和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2008年11月11日,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协议收购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9680万股本公司股份,并于2010年5月27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已合计可申请其持有的占本公司总股本5%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上市流通。2010年10月18日,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30,938,809股本公司股份已上市流通。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4、如开发公司有意出售自身持有的任何涉及市场开发建设、租赁管理的资产或股权,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开发公司保证在出售或转让任何涉及市场开发建设、租赁管理的资产或股权时,向公司提供不逊于开发公司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商业条件。 5、开发公司承诺将给予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开发公司其他下属企业同等待遇,避免损害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利益。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开发公司履行了协议收购时第1、2、4、5项的承诺,有关第3项市场资源注入公司的承诺,尚未启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0年9月30日起在绍兴市产权交易中心以360,000,000.00元人民币的挂牌底价对公司持有的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第二次公开挂牌出让。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权出让尚在挂牌中,由于挂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的影响难以预测。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09年5月8日召开了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修改如下: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公司盈利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积极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01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18,776,1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1,877,618.10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小军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