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张仕和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郝春艳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刘明 |
公司负责人张仕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春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028,817,244.95 | 7,171,357,200.18 | 11.9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053,336,383.26 | 5,339,712,437.64 | 13.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486 | 4.839 | 13.3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33,143,786.40 | -53.5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74 | -53.56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7-9月)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4,654,244.64 | 1,023,480,763.97 | 37.5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9 | 0.928 | 37.9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9 | 0.929 | 35.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49 | 0.928 | 37.9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24 | 18.18 | 增加3.2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25 | 18.21 | 增加1.8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59,995.10 | 营业外支出:5254517 营业外收入:3194521.9 |
所得税影响额 | -308,999.27 | |
合计 | 1,750,995.8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9,11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9,000,00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7,262,593 | 人民币普通股7,262,593 |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5,705,907 | 人民币普通股5,705,907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71,134 | 人民币普通股5,371,134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 | 4,999,955 | 人民币普通股4,999,95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980,463 | 人民币普通股4,980,46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4,817,900 | 人民币普通股4,817,900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441,804 | 人民币普通股4,441,804 |
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659,880 | 人民币普通股3,659,880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3,521,623 | 人民币普通股3,521,623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0年1-9月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50.41%,主要是:1、因煤炭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导致收入增加。2、公司资产注入后,主营扩张,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增长。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
(1)盘江集团、盘江煤电及其投资的企业将来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盘江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任何与盘江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如盘江集团、盘江煤电及其投资的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盘江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盘江集团、盘江煤电及其投资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盘江股份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2)盘江集团、盘江煤电及其投资的企业如与盘江股份及其下属公司进行交易,均会以一般商业性及市场上公平的条款及价格进行。
(3)盘江集团、盘江煤电及其投资的企业违反以上任何一项承诺的,将补偿盘江股份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4)盘江集团、盘江煤电承诺:自本次股权认购完成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3 年内不转让其在盘江股份拥有的全部权益股份。
报告期内,盘江集团、盘江煤电均履行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0年5月20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9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2010年7月6日,公司刊登了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2010年7月9日为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12日为除息日,2010年7月16日为红利发放日。2010年7月16日,公司向全体股东发放了现金红利,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期实施完毕。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仕和
201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0-025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三届三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7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仕和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参加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订立与履行合同的业务行为,防范缔约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制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经理层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经理层的考核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发挥公司经理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经理层薪酬考核办法》。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7日